何屋涌黑臭河涌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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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何屋涌黑臭河涌整治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 2017】 30 号 文 批准,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现对 何屋涌黑臭河涌整治工程 第三方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何屋涌黑臭河涌整治工程 第三方检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 020-826157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8 勘察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 究总院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020-82639

2、502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 四、项目概况: 纳污服务总面积 4.818km2,黑臭河涌整治融合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堤岸整治、生态修复、调水补水、初雨调蓄、泵站改造等措施。一期主要建设DN600DN2000 管道 8.7km,堤岸整治 1.6km,河涌清淤 3520 m3。二期建设补水泵井一座, DN800 压力补水管道 1.53km;合流污水调蓄设施一座, V=6500m3;生态修复水域面积 10163m2。 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 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检(监)测范围、服务周期、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3、 3、招标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 检测工作的协调,2 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检

4、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 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 主要检测内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 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原材料检测;沥青检验与试验;市政排水工程检测; CCTV 检测等(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4、服务周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 为止 。部分检测内容

5、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招标控制价: 133.2744 万元 ,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 最终价格以增城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投标总报价超过 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 按市、区两级财政 6:4 比例安排解决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 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

6、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4、 投标人的检测管理系统须是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 通过备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 2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七 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 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 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

7、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公 告发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9 月 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9 月 10 日23 时 59 分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9 月 11 日 投标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 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9 月 15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09 时 30 分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6 时 00 分。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 5 天,并从发售招标

8、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 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增城区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 (二)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用装订);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登

9、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盖章复印件; 4. 附件 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4 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增城区增城 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 (四)投标报名费 100 元,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购

10、买招标文件费 500 元 /每套,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交纳后不予退回。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缴纳信息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信息为准。没有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退还投标文件及不开启投标文件。 十、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报名时的职责: 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

11、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号)第 2 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及其它未按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 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

12、 020-82615722 5 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 148号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其他法定媒体 等法定媒体发布 。 本公告的 修改、补 充, 在 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

13、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 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 http:/)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 防科,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 133 号,咨询电话: 020-66267966。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十七、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4、 2017 年 9 月 5 日 6 附件 1: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按照本项目(项目名称)招标资格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 以 (人名)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无需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 请 人 名 称: (盖章) 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7 附件 2: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

15、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和监理业务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 明 企 业: (企业公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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