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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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1 总 则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防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控,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防制可参照本规范规定执行。1.0.3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管理质量通病、工艺质量通病防控的基本要求。当规范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控方法、措施和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2.0.2 住宅工程实体

2、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质量缺陷,通常也称为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2.0.3 住宅工程工艺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的工艺问题。2.0.4 住宅工程管理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的管理问题。2.0.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工艺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的防止、控制方法和措施。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取严格管理措施,防止所建设住宅工程发生质量通病;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

3、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完善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并在设计交底时向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3、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时,应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质量通病防控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4、应将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任务书(见附录 A),工程竣工验收时对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验收,明确验收结论;5、施工期间定期检查质量通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质量回访,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3.0.2 设计单位防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应确保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1、采取控制质量通病

4、的相应措施,绘制相应节点构造图,并将通病防控的设计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2、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中,应对质量通病防控的设计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价。3.0.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质量通病防控设计措施进行审查,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设计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3.0.4 施工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并遵守以下规定:1、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分包单位应制定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经总包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2、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包括实体质量通病、管理质量通病和

5、工艺通病防控重点,材料、施工等方面防控措施,通病防控验收及落实责任要求等内容;3、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施工;4、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工作总结报告(见附录 B),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成效。3.0.5 监理单位应做好质量通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并遵守以下规定: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将监理防控工作要求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2、质量通病重点防控部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措施;3、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时,应

6、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4、工程完工后,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工作评估报告(见附录 C),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4 实体质量通病控制4.1 防水工程4.1.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1)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等对结构的影响,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场地地下防水设防高度;(2)结构设计时,地下室外墙、基础底板(或防水底板)应进行抗裂验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 0.2,并不得贯通;(3)地下室墙板宜优先采用变形钢筋,可适当提高配筋率,优先采用细直径、密间距,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分布宜均匀

7、。水平分布钢筋宜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对水平断面较大变化处,宜增设抗裂钢筋;(4)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用混凝土,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设计时,应采取预防混凝土收缩的措施;(5)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建筑平面形状、荷载、地区温度变化等,合理设置后浇带和变形缝;(6)施工图中,应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和施工缝等构造详图;(7)基础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100mm,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 150mm,底板下宜设置柔性防水层。2、材料:(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2)砂宜选用坚硬、抗风化性强、洁净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2%,

8、泥块含量不大于 1%;(3)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40mm,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其最大粒径应小于输送管径的1/4,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0.5%,并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骨料;(4)防水混凝土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5)防水混凝土选用粉煤灰做矿物掺合料时,其品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 的有关规定。3、施工:(1)防水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注,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500mm;(2)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振捣时间为 10s30s;(3)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注,宜少留施

9、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符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的规定;(4)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应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5)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必须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4.1.2 柔性防水质量通病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1)柔性防水层不宜用于地下水含矿物油或有机溶液处;(2)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且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结构主体的迎水面,并在结构主体外围形成整体封闭

10、的防水层;(3)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 1:2.5 水泥砂浆找平;(4)底板柔性防水层采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其厚度不应小于 50mm;(5)在转角等特殊部位应增贴 12 层相同材料的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宜小于 500mm。2、材料:(1)柔性防水卷材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柔性防水卷材应采用与卷材相容的胶粘材料;(3)密封材料应具有优良的水密性、耐腐蚀性、防霉性以及符合接缝设计要求的变形性能。3、施工:(1)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应坚实、平整、清洁、阴阳角处应做圆弧或折角,并应符合所有卷材的施工要求;(2)不同品种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3)已施工完毕的

11、卷材防水层,应防止重物、尖锐物品碰撞,不得随便在上面行走,应及时做好成品保护;(4)柔性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5)侧墙柔性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防止防水层粘贴不牢、开口。4.1.3 屋面积水、渗漏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1)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设置 46、间距为 100mm200mm 钢筋网片,钢筋网片应位于防水层的中上部,且在分格缝处断开。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 2m,缝宽不应大于 30mm,且不小于12mm,缝内嵌填密封材料。刚性

12、防水屋面的坡度应为 2%3%;(2)当柔性防水层上面设置刚性保护层或刚性防水层时,应设隔离层。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结构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3)对女儿墙、檐(天)沟、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4)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 1%。沟底水落差不应大于 200mm,沟内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天沟外壁净高不应小于 300mm,且顶标高应低于女儿墙压顶顶标高。2、材料: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密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13、和设计要求。3、施工:(1)屋面防水构造层次应找坡正确;(2)屋面隔气层应沿突出屋面结构物向上连续铺设,并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150mm;(3)屋面保温层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刚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摊铺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放置钢筋网片后,再摊铺三分之一厚度,并振捣、碾压密实,收水后二次压光;刚性防水层与管道、天沟、檐沟的交接处应留设 20mm20mm 的凹槽,并使用密封材料嵌填;刚性防水层与山墙、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应留设宽度为 30mm 的透缝,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刚性防水层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14d。(5)柔性防水层:柔性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

14、。收头处应采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 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屋面各道防水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突出屋面的结构物处,均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 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 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屋面卷材防水采取多道设防时,上、下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6)天沟、檐沟处的施工要求:天沟、檐沟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宽度不应小于 200mm;天沟、檐沟防水卷材收头用压条和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密封;高低跨排水天沟与

15、立墙交接处,应采取适应变形的密封处理;无组织排水檐口 800mm 范围内卷材应采取满粘法,并将卷材收头固定密封;天沟、檐沟铺贴防水卷材应从沟底开始,当沟底过宽,卷材需纵向搭接时,搭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封口。(7)伸出屋面管道卷材防水层泛水收头的做法:管道根部直径 500mm 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 30mm 的圆锥台;管道周围与找平层之间应预留 20mm20mm 的凹槽,并使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卷材防水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 300mm;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8)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

16、处;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 50mm;水落口周围直径 500mm 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 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 2mm;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 20mm、深 20mm 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4.2 砌体工程4.2.1 砌体裂缝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1)建筑物外墙应采用符合节能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保温措施,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措施;(2)建筑物变形缝设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3)顶层圈梁、卧梁高度不宜超过 300mm。有条件时(防水及建筑节点处理较好)宜在顶屋盖和墙体间设置水平滑动层。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不应大于 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

17、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应大于 300mm;(4)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 120mm,纵向钢筋不少于 410,箍筋 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厚度不小于 60mm,纵向配筋不宜少于 38。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板带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5;(5)顶层门窗洞口过梁宜结合圈梁通长布置,若采用单独过梁时,过梁伸入两端墙内每边不少于 600mm,且应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 23 道不小于 26300 通长焊接钢筋网片;(6)顶层及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10;(7)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

18、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 5m 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 3m 的构造柱。当墙高大于 4m ,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 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8)屋面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墙体材料砌筑。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 2m的构造柱和厚度不少于 120mm 的钢筋混凝土压顶;(9)砌体结构的洞口宽度大于 2m 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2 材料:(1)加气混凝土、混凝土小型砌块等砌筑砂浆应使用专用砂浆;(2)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养护龄期不得少于 40d,蒸压养护时龄期不得少于 28d,必须满足相对含水率要求;(3)在

19、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3 施工(1)砌筑工艺应符合本规范 6.3 节的规定;(2)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应折弯压入砖缝。拉结筋宜采用预埋法留置。如采用植筋法留置时,应按相关标准操作,并进行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3)承重结构每次砌筑高度不应大于 1.5m。应待前次砌筑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 2.8m,并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雨措施;(4)严禁在墙体上交叉埋设电气导管和开凿水平槽;(5)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

20、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4.2.2 砌筑砂浆强度低、灰缝不饱满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加气混凝土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等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专用砌筑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 的规定,应采用中砂,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Mb5.0,稠度应为 70mm80mm,分层度 10mm30mm。2、施工:(1)砌筑工艺应符合本规范 6.3 节的规定;(2)砌筑时砌块的含水率应符合要求;(3)施工洞、脚手眼等补砌应符合本规范 6.3.1 条第 8 款规定;(4)砌块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 80%。4.2.3 构造柱、圈梁

21、质量缺陷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造柱位置的砌体应设马牙槎;2 构造柱的混凝土应分层振捣,浇筑高度大于 2 米时,应设置溜槽;3 构造柱的竖向钢筋采用 HPB300 时,末端应作弯钩,接头可以采用绑扎,其搭接长度为35d,同一连接区段内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 50%,并在搭接处箍筋加密,间距不得大于 100mm;4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造柱主筋位移;5 楼梯梁处的构造柱的竖向钢筋应在梯梁主筋的外侧通过,在该段箍筋应加密;6 圈梁应交圈,如不交圈应作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 倍圈梁间距,且不得少于1000mm;7 圈梁在转角处及交叉处,应设构造斜向钢筋。在角部(或交叉处)不得设

22、钢筋端头,不得预制直插安装。4.3 混凝土结构工程4.3.1 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控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1)住宅的建筑平面应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凸变化时,凹凸变化处楼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调整平面或采取构造措施;(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 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应小于 100mm;(3)当阳台挑出长度 L1.5m 时,应采用梁式结构。当阳台挑出长度 L1.5m 且需采用悬挑板时,其根部板厚不小于 L/10,且不小于 120mm,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与悬挑板相邻的室内房间楼板厚度不宜小于悬挑板根部

23、厚度;(4)建筑物两端端开间及变形缝两侧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 200mm。其它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应少于7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 1/3,且不应小于 2000 mm;(5)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大开洞削弱等易引起应力集中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 100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应符合规范要求;(6)当卧室或起居室等房间平面尺寸不规则时,宜优先选用在板宽变化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梁的方式将楼板分隔,形成规则板块。如因

24、使用功能或其它原因限制无法设置分隔梁时,对于厚度不小于 150mm 的楼板,应在板宽变化处增设暗梁,对于厚度小于 150mm 的楼板,应在不规则板凹角隅应力集中区加强配筋,如图 4.3.1-1 所示;(7)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 6m;(8)室外悬挑板挑出长度 L400mm、宽度 B3000mm 时,应配抗裂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 200mm,抗裂分布筋如图 4.3.1-2 所示;(9)钢筋混凝土现浇板长度超过 20m,钢筋应采用细而密的布置方式,钢筋的间距宜150mm;(10)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C30。2、材料:(1)水泥宜优先采用硅酸

25、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批次、出厂日期和进场的数量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2)砂应采用中、粗砂,砂、石含泥量符合标准要求;(3)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 12%。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4)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粗骨料的用量应根据试验确定;(5)预拌混凝土质量指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时,应随时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当坍落度指标不符合要求是不得使用。混凝土泵送管道发生堵塞时,不得用加水的方法解决;(6)后浇带浇筑宜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应提高一个等级。3、施工:(1)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板(简支、连续板)底层钢筋保护层应用细石混凝土垫块或塑料支卡,纵横间距不大于 1.0m。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通长钢筋马凳,距支座 200mm,再按间距不大于 500mm 设置,马凳主筋不小于16;(2)现浇板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3)楼板、屋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搭设可靠的施工平台、走道,施工中应派专人检查钢筋,确保钢筋位置符合要求;(4)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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