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 宏 康 辉 ( 新 密 ) 煤 业 有 限 公 司双 重 预 防 体 系 运 行 管 理 制 度二 一 八 年 七 月1双 重 预 防 体 系 运 行 管 理 制 度为 贯 彻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针 , 认 真 落 实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责 任 制 , 确 保 双 重 预 防 体 系有 效 运 行 , 经 矿 研 究 决 定 , 特 制 订 郑 宏 康 辉 ( 新 密 ) 有 限 公 司 双重 预 防 体 系 运 行 管 理 制 度 :一 、 总 体 工 作 要 求 : 危 险 源 是 导 致 事
2、 故 发 生 的 根 源 , 实 行 安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 明 确 各 级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 促 使 各 级 安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积 极 主 动 进 行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 实 现 消 除 各 类 事故 隐 患 , 杜 绝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 夯 实 安 全 基 础 。二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为 做 好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工 作 , 特 成 立 双 重预 防 体 系 领 导 小 组组 长 : 高 万 义副 组 长 : 王 兴 闫 海 丰 李 文 凡 张 长 法 王 松 峰成 员 : 芦 尉 科 刘 战 玉 李 书 文
3、 刘 万 军 岳 冠 军王 世 友 王 顺 安 顾 永 奎 罗 治 才 朱 振 松秦 学 立 钱 国 军 穆 庆 海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 办 公 室 设 在 安 全 科 , 王 兴 ( 兼 ) 任 办公 室 主 任 。 具 体 负 责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建 设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三 、 岗 位 责 任 :矿 长 : 是 矿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者 , 全 面 负 责矿 井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和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分 管 副 矿 长 : 负 责 分 管 范 围 内 的 风 险 点 排 查 、 隐 患
4、 治 理 工 作和 监 督 措 施 的 落 实 。专 门 工 作 办 公 室 负 责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工 作 , 负 责 全 过 程 监 督 执2行 。业 务 科 室 负 责 人 : 负 责 本 专 业 内 的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工 作 , 负 责督 促 本 专 业 范 围 内 各 区 队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的 排 查 、 治 理 工 作 。业 务 科 室 专 业 负 责 人 : 负 责 本 专 业 内 的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工 作 和有 关 措 施 的 制 定 、 监 督 实 施 。四 、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工 作 职 责 : ( 1) 顶 板 : 由 分 管
5、 生 产 副 矿 长 、 生 产 副 总 工 程 师 、 生 产 技术 科 、 采 煤 队 、 掘 进 队 负 责 。 ( 2) 通 防 : 由 总 工 程 师 、 通 风 副 总 工 程 师 、 通 风 科 负 责 。( 3) 机 电 运 输 : 由 分 管 机 电 副 矿 长 、 机 电 副 总 工 程 师 、 机电 科 、 机 运 队 负 责 。 ( 4) 地 测 防 治 水 : 由 总 工 程 师 、 地 测 副 总 工 程 师 、 地 测 科负 责 。( 5) 其 它 : 由 分 管 副 矿 长 、 总 工 程 师 负 责 安 排 责 任 单 位 。五 、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测
6、 、 评 估 、 监 控 措 施影 响 我 矿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特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有 : 瓦 斯 、 煤 尘 、水 、 火 、 顶 板 以 及 提 升 运 输 等 事 故 , 下 面 对 可 能 发 生 各 种 事 故 的自 然 条 件 、 原 因 及 地 点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 一 ) 可 能 发 生 瓦 斯 、 煤 尘 事 故 的 自 然 条 件 、 原 因 及 地 点 。1、 采 面 因 通 风 不 畅 造 成 瓦 斯 大 量 积 聚 或 在 煤 层 厚 度 变 化 地 带瓦 斯 大 量 涌 出 遇 火 时 ;2、 局 部 地 区 瓦 斯 超 限 , 由
7、于 空 班 漏 检 或 仪 器 失 灵 遇 火 时 ;3、 掘 进 工 作 面 因 局 部 通 风 质 量 差 , 风 量 不 足 造 成 瓦 斯 积 聚 遇火 时 ;4、 掘 进 工 作 面 因 未 执 行 风 电 、 瓦 斯 电 闭 锁 , 因 停 电 造 成 瓦3斯 积 聚 遇 火 时 ;5、 巷 道 相 向 贯 通 掘 进 相 距 20 米 , 停 止 一 端 , 停 风 造 成 瓦 斯积 聚 遇 火 时 ;6、 局 部 巷 道 风 速 过 低 造 成 瓦 斯 积 聚 遇 火 时 ;7、 没 有 严 格 执 行 措 施 , 瓦 斯 积 聚 遇 火 时 ;8、 串 联 通 风 无 严 格
8、 执 行 措 施 , 瓦 斯 积 聚 遇 火 时 ; 9、 维 修 巷 道 、 机 电 设 备 , 瓦 斯 聚 积 带 电 作 业 产 生 火 花 时 ;10、 电 气 设 备 接 地 系 统 不 健 全 或 检 漏 设 施 失 灵 在 瓦 斯 聚 积 地点 , 漏 电 产 生 火 花 时 ; 11、 在 瓦 斯 聚 积 地 区 , 打 开 或 修 理 矿 灯 出 现 火 花 时 。 ( 二 ) 可 能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的 原 因 和 地 点 1、 采 空 区 和 废 巷 内 留 有 大 量 浮 煤 或 废 坑 木 , 遇 老 空 封 闭 不 严造 成 微 量 漏 风 引 起 自 然
9、火 灾 ;2、 电 气 焊 时 防 护 措 施 不 得 力 或 未 严 格 执 行 措 施 引 起 火 灾 ;3、 井 口 生 火 、 电 气 焊 、 使 用 电 炉 、 大 灯 炮 取 暖 等 引 起 火 灾 ;4、 电 器 设 备 如 : 电 缆 、 开 关 、 变 压 器 、 接 线 盒 、 电 机 、 放 炮母 线 等 超 负 荷 运 行 、 短 路 、 失 爆 等 引 起 火 灾 ;5、 转 动 机 械 缺 油 , 磨 擦 等 引 起 火 灾6、 井 下 采 区 变 电 所 变 压 器 严 重 缺 油 超 负 荷 运 行 引 起 火 灾 ;7、 井 口 检 身 制 度 不 严 , 人
10、 员 带 火 种 入 井 引 起 火 灾 ;8、 木 料 场 管 理 不 善 , 人 员 带 火 种 进 入 引 起 火 灾 ;( 三 ) 可 能 发 生 水 灾 事 故 的 原 因 和 地 点1、 由 于 地 质 资 料 不 清 在 大 断 层 附 近 出 现 小 断 层 导 水 或 所 留 保护 煤 柱 偏 小 ;2、 采 掘 工 作 面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由 于 煤 层 直 接 底 直 接 覆 盖 于 灰4岩 之 上 或 隔 水 层 较 薄 时 ;3、 掘 进 工 作 面 在 进 至 边 界 时 无 及 时 停 止 前 进 , 致 使 保 安 煤 柱减 少 时 ;4、 在 雨
11、季 、 地 面 洪 水 通 过 采 动 裂 隙 灌 入 井 下 时 ;5、 井 下 排 水 系 统 及 备 用 系 统 发 生 严 重 故 障 , 不 能 及 时 排 水 时 ;6、 因 高 压 停 电 时 间 过 长 或 供 电 系 统 发 生 严 重 故 障 致 使 主 排 水系 统 不 能 工 作 时 ;7、 邻 近 矿 井 违 反 开 采 范 围 越 界 开 采 , 致 使 其 老 空 水 窜 入 本 矿井 内 时 ;8、 沿 空 掘 进 巷 道 掘 至 可 能 有 老 空 水 时 ;( 四 ) 可 能 发 生 冒 顶 事 故 的 原 因 和 地 点1、 掘 进 工 作 面 的 支 架
12、 没 有 按 照 作 业 规 程 及 时 架 设 或 者 架 设 质量 达 不 到 质 量 标 准 , 遇 压 力 时 ;2、 在 采 掘 工 作 面 使 用 或 者 更 换 不 合 格 金 属 支 架 , 又 未 及 时 处理 时 ;3、 掘 进 工 作 面 无 按 照 作 业 规 程 施 工 , 空 顶 距 超 过 规 程 规 定 ,以 及 无 架 棚 空 顶 时 间 过 长 时 ;4、 采 掘 工 作 面 过 老 巷 或 遇 地 质 变 化 , 采 取 措 施 不 得 力 时 ;5、 半 煤 岩 巷 掘 进 , 当 煤 在 顶 部 , 下 部 岩 石 较 硬 , 未 及 时 进行 超 前
13、 支 护 时 ;6、 调 整 巷 道 未 用 临 时 支 护 时 ;7、 各 巷 道 的 交 岔 点 往 往 压 力 较 大 , 支 护 材 料 长 期 失 修 时 ;8、 回 采 工 作 面 初 次 来 压 , 周 期 来 压 , 压 力 较 大 而 措 施 又 不 得力 时 ;59、 采 煤 工 作 面 单 体 液 压 支 柱 初 撑 力 达 不 到 规 定 , 支 架 未 按 规程 要 求 架 设 时 ;10、 回 采 工 作 面 在 采 煤 过 程 中 , 未 进 行 超 前 支 护 或 备 用 荆 笆 、椽 子 不 足 时 ;11、 在 回 收 工 作 面 上 下 辅 巷 的 支 柱
14、 而 未 打 临 时 支 柱 时 ;12、 端 头 支 护 无 按 作 业 规 程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时 。( 五 ) 、 机 电 提 升 运 输 存 在 的 风 险 分 析 、 评 估1、 井 下 空 间 狭 小 , 环 境 比 较 潮 湿 , 有 些 地 段 还 有 淋 水 、 粉 尘等 影 响 , 电 气 设 备 、 电 缆 绝 缘 性 能 易 受 影 响 而 降 低 ;2、 由 受 外 部 作 用 力 影 响 , 电 气 设 备 、 电 缆 易 受 损 伤 , 电 气 设备 易 发 生 漏 电 现 象 ;3、 矿 井 供 电 系 统 各 项 保 护 不 完 善 、 对 矿 井 电
15、 气 设 施 或 设 备 管理 不 善 等 , 有 可 能 发 生 电 气 事 故 或 因 电 气 事 故 导 致 其 他 重 大 事 故 ;4、 没 有 可 靠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一 旦 人 体 触 及 , 就 会 造 成 触 电 事故 ;5、 电 工 违 章 带 电 作 业 、 作 业 人 员 违 章 搬 迁 带 电 设 备 以 及 入 井人 员 意 外 触 及 带 电 设 备 均 是 常 见 触 电 事 故 之 一 ;6、 胶 带 运 输 易 造 成 胶 带 运 输 机 胶 带 着 火 事 故 、 胶 带 运 输 机 伤人 事 故 、 断 带 事 故 和 跑 偏 事 故 ;7、
16、 立 井 提 升 伤 害 事 故 主 要 形 式 是 坠 罐 、 墩 罐 、 坠 井 等 。8、 提 升 机 保 护 装 置 不 全 或 失 灵 , 司 机 操 作 失 误 , 过 速 、 过 卷造 成 事 故 ;9、 违 反 斜 巷 轨 道 运 输 安 全 规 定 , 行 车 又 行 人 , 发 生 撞 人 事 故 ;610、 未 按 规 定 安 装 防 跑 车 和 跑 车 防 护 装 置 , 发 生 跑 车 后 不 能有 效 地 拦 挡 , 撞 坏 车 辆 和 支 护 , 伤 及 人 员 ;11、 轨 型 不 满 足 要 求 , 道 床 积 水 、 泥 泞 、 道 渣 缺 失 、 撒 煤
17、、巷 道 堆 积 杂 物 , 造 成 矿 车 倾 覆 事 故 ;12、 未 按 规 定 固 定 绞 车 , 造 成 绞 车 在 牵 引 时 移 位 甚 至 被 拉 翻 ,发 生 事 故 。13、 倾 斜 井 巷 , 未 按 规 定 装 设 防 跑 车 和 跑 车 防 护 装 置 , 发 生跑 车 事 故 。14、 未 按 规 定 使 用 防 脱 销 、 保 险 绳 , 断 绳 、 跳 销 , 发 生 跑 车事 故 。15、 轨 道 质 量 差 , 轨 型 不 满 足 要 求 , 矿 车 偏 载 、 超 高 、 超 宽 、超 重 , 发 生 行 车 事 故 。16、 绞 车 道 声 、 光 信
18、号 装 置 不 全 , 信 号 把 钩 工 与 绞 车 司 机 配合 不 好 , 司 机 误 操 作 发 生 事 故 。六 、 管 理 体 系 : 重 大 危 险 源 排 查 与 治 理 实 行 闭 合 管 理 的 体 系( 即 : 排 查 、 治 理 、 检 查 、 验 收 ) 。 每 月 由 矿 长 组 织 召 开 一 次 重大 危 险 源 排 查 ; 将 排 查 结 果 在 调 度 会 公 示 并 组 基 层 区 ( 队 ) 认 真组 织 学 习 , 并 在 隐 患 公 示 栏 公 示 。七 、 责 任 追 究 规 定 :1、 矿 长 每 月 必 须 召 开 一 次 双 重 预 防 体
19、系 工 作 会 议 , 对 排 查出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 分 专 业 明 确 治 理 单 位 和 责 任 人 , 限 定 治 理 期 限 。2、 因 重 大 危 险 源 排 查 汇 报 不 及 时 、 治 理 不 及 时 、 整 改 措 施 落实 不 及 时 造 成 的 非 人 身 事 故 的 责 任 者 , 除 事 故 分 析 的 责 任 处 罚 外 ,同 时 按 事 故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对 责 任 人 进 行 处 罚 。73、 因 重 大 危 险 源 排 查 汇 报 不 及 时 、 治 理 不 及 时 、 整 改 措 施 落实 不 及 时 造 成 的 人 身 事 故 责
20、 任 者 , 除 事 故 分 析 的 责 任 处 罚 , 情 节严 重 的 将 依 据 法 律 、 法 规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4、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要 认 真 落 实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分级 管 控 和 整 改 , 对 生 产 期 间 出 现 的 隐 患 要 先 治 理 后 施 工 , 不 排 除不 能 生 产 。5、 重 大 危 险 源 在 治 理 过 程 中 , 施 工 单 位 要 明 确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人 员 和 物 资 的 落 实 上 要 首 先 满 足 危 险 源 治 理 的 需 要 , 保 证 工 程按 期 完 成 。6、 重 大 危 险 源 实 行 分 级 负 责 分 级 管 控 , 责 任 落 实 要 做 到 “三不 推 ”、 “五 落 实 ”, “三 不 推 ”即 班 组 能 解 决 的 不 推 给 区 队 , 区 队 能解 决 的 不 推 给 矿 , 矿 能 解 决 的 不 推 给 公 司 , “五 落 实 ”即 项 目 、 措施 、 资 金 、 完 成 时 间 、 责 任 人 五 落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