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核发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图、附件); 有效期: 2 年 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年内尚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延长期逾期仍未获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批准、核准文件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或者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相应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失效。 3.审批类型及 法律效力 类型: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本书是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是有关部门对项目
2、审批和核准的依据。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5.办理阶段及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审批条件 1、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法定规划及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相关技术规定;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5、属于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的项
3、目。 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7.申请资料 一、 必备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1)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 ( 2) 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 2、 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3、 建设单位对地块属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书面说明,由当地镇(街)土地储备部门加具意见; 4、选址申请书,包含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含项目性质、选址意向、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技术条件),加盖单
4、位印章; 5、真实反映拟选址用地与周围关系的 1/500、 1/1000 或 1/2000 现势性地形图,标示拟选址地块范围红线、坐标、用地面积、建设规模,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6、建设项目选址评估报告 (报告需对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科学 性 、合法性、与城乡规划 的协调性作出分析论证结论,加盖编制单位资质章及申请单位印章 ;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的项目 要求 编制单位具备城市规划类编制资质 , 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的项目的编制单位资质类别不作要求) ; 7、建设项目红线的电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 DWG 格式。 二、其他提交材料: 1、相关建
5、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 2、属加油(加气)站项目需提交规划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其他建设项目视情况提交拟规划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复印件 1 份); 4、相关职能部门(国土、环保、文保、水利、交通等)的意见(复印件 1 份); 5、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重大、产生大量交通流量,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提供道路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备注: 1、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2、申请材料需采用顺德统一坐标体系; 3、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
6、核;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4、所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须刻录成光盘提供,具体要求应符合顺德区规划审批事项申 请材料电子报件规定; 5、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 http:/ 6、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审批咨询环节的申请材料按本条规定要求执行。 8.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前往规划管理局窗口( 或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进行网上申请 )递交申请材料; 2、规划管理局窗口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网上申请的需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其中对有需要的案件进行批 前公示、听证); 4、规划管理局窗口发件。 9.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
7、答复(备注:不含批前公示、听证时间)。 10.受理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 30-12:00,下午 2:00-5: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东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咨询电话: 0757-22836185 2、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北滘镇、 乐从镇、 陈村镇、龙江镇): 办公地址:佛山 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和路 2 号怡和中心 咨询电话: 0757-29892600 3、西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勒流街道、杏坛镇、均安镇):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 335 号 咨询电话: 0757-27385521、 27385506 备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委托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行使的规划审批事项,按有关委托书规定执行,由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直接办理。 11.备注 1、 属市政设施类的市政建设项目(如加油加气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选址参考本办事指南执行。 2、 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