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3前 言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第 592号令)中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目前正在进行矿山改扩建工作,并重新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鄂土资办文201622 号) ,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部分。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复垦条例 、 土
2、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在实地勘查和广泛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基础上,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并尽量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努力实现“边生产、边复垦、边受益”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 (鄂土资发2011102号)文件要求,现报请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土地复垦方案部分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该矿指导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第三部分 土
3、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41 总则1.1 编制目的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其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过程将会造成土壤损毁、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功能降低或改变。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采矿过程对土地损毁的特点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各种预防措施和生物工程措施,以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土地损毁和水土流失,恢复其生产能力、利用功能,达到治理环境、改善生态的目的。本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的目的在于:(1)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并将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2)通过生物工程化学措施的实施
4、,把项目区内的临时用地恢复其原来生态或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在此基础上进行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从而提高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适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3)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分别统计和确定项目区内的临时用地被损毁土地的类型和应复垦的面积,并根据各类土地的损毁范围、损毁时间、损毁性质和损毁程度,规划其复垦标准、复垦时间和复垦后的利用类型;(4)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中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论证,提出完善、可行的复垦方案,并提出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相应的土地复垦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
5、案列入建设项目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5)落实法律规定的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范围和责任,切实把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管力度,抓紧抓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努力做到临时用地损毁前的数量和质量与土地复垦后的数量和质量相平衡,实现临时用地“恢复生态”的目标。(6)复垦方案的实施,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土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5地制度、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
6、农村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1.2 编制原则从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上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工程临时用地特点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1)“谁损毁、谁复垦”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谁损毁、谁复垦”作为本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基本原则,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及其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时,应根据建设项目自身特点,当地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
7、定进行。(2)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强本工程临时用地的合理性分析,制定建设用地的预防控制方案。在修建施工道路时,尽量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以节约用地;同时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各种渣场、堆场和施工场地用地面积,减少对农田和植被的损毁,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乱占土地现象的发生,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手段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其原有利用价值。(3)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土地复垦方案应将土地复垦工程与水土保持、环境治理等工程综合考虑,统筹规划,最终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综合整治的方案,使复垦后的区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状态。(4)因地制宜,优先于农业的原则。依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兼顾自然条件与土地类型,选择复
8、垦土地的用途,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则建。条件允许的地方,应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6(5)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临时用地分类归纳,对不同临时用地采用最经济合理的复垦方式,不片面追求单方面效益,确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以达到最佳效益之目的。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2004 年 8月 2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月 25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月 1日)
9、;(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1998 年 4月 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 年 1月 1日);(6)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 2011年 3月 5日)。1.3.2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列(1999 年 1月 1日国务院令第256号);(2)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3)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 号);(4)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1.3.3 地方性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1)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1995 年
10、9月实施);(2)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99 年 9月实施)。1.3.4 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 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750号);(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 号);(4)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3 号) ;(5)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 (鄂土资发 2011 102号) ;(6)宜昌市国土
11、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宜市国土资文2008199 号) ;(7)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宜市国土资文2012121 号) 。1.3.5 技术指导与规范(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2881999);(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16453-2008);(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T 192-2006);(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 T 1607-2003);(7)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
12、T 1342-2007);(8)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995 年 7月);(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 至 TD/T1031.7-2011);(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1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067 号);(1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1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1.4 主要计量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方案所涉及到的主要计量单位具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8体见表 1.4-1。 表
13、1.4-1 主要计量单位表序号 名称 计量名称 计量符号1 面积 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 ;hm 2;km 22 长度 米;公里 m;km3 体积 立方米 m34 产量 吨;千吨 t;kt5 单价 万元/公顷;元/吨;元/立方米 万元/hm 2;元/t;元/m 36 金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392 项目概况2.1 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 1万立方米/年饰面用石料矿开采项目(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梁山村(3)矿山建设性质:改扩建矿山(4)建设规模:1 万立方米/年(5)服务年限:4 年(6)建设工期:6 个月(7
14、)投资:主体工程投资 188.6万元(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天,每天一班生产;(9)劳动定员:22 人,其中生产人员 18人,服务人员 2人,其它人员 2人;2.2 项目区自然概况本项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特征等详见开发利用方案部分章节,本方案不再赘述。2.2.1 土壤项目区主要为红壤和黄壤。红壤质地粘重,养分含量较低,呈微酸性反应,是本县粮食作物以及茶叶、捕竹等多种经济林木主要产地。但部分土壤受母质或坡度影响,土层受蚀、浅薄,植被覆盖度低。黄壤土壤水化作用强烈,具有黄化心上层,肥力中等。部分坡度大于 25度的耕地应停耕,自然土壤适宜发展林牧业。2.2.2 植被矿区内植被较发育,主
15、要为灌木,少量柏树及人工种植的槐树、杉树,经济以农业为主,当地农作物以小麦、包谷、水稻为主。经济作物有花生、茶叶、油菜、果树等。本工程主要占地为林地(灌木林地),不涉及成片天然林及珍稀植物,因此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40不存在对珍稀植物和天然林保护区的影响,对物种的繁衍和生存均无明显影响。2.3 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2.3.1 潘家湾土家族乡社会经济概况潘家湾土家族乡属宜都市西南部的一个山区乡镇,地处鄂西山区门户,与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交界,和渔洋关、大堰等六个乡镇接壤,属喀斯特地貌,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群居区域,是宜昌市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乡。潘家湾土家族乡隶属
16、于湖北省宜都市,乡政府驻蒋家台子,人口 16642人,面积 144平方千米。辖 1个居委会、9 个村委会:潘家湾、望洲坪、梁山、吕家坳、杉木坑、南冲、栗树垴、潘家湾、沈家冲、将军山。2000 年 6月 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潘家湾土家族乡。潘家湾乡已初步形成了以茶叶、旅游、畜牧等三大产业为重点的经济格局。特产:杜仲、板栗、茶叶、柑桔。潘家湾土家族乡发展旅游产业,梁山风景区位于潘家湾土家族乡境内,海拔 920米,方圆 8平方公里,山势雄奇,自然风光秀丽,山麓有佛教观音禅寺,山顶为道观金顶,这种佛、道两教共居一山的情况,全国罕见。梁山宗教活动始于梁武帝时期,迄今已有 1500年的历史,梁
17、山的金顶最为险峻。山峰如削。祖师庙立于峰顶,有“南武当“之称。而梁山的佛教建筑以梁山庙最为巍峨壮观。为唐代所建。成为梁山五座主要寺庙的中心。梁山目前已被列入宜昌市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拟于近年建成宗教文化旅游、民俗观光旅游、滑翔探险旅游等特色项目。梁山将成为三峡旅游中一处新兴的靓点。潘家湾土家族乡先后被省爱卫会评为“湖北省卫生乡镇” ,被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评为“2011 年度民族乡镇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 “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被宜昌市评为“宜昌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 “十一五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 “宜昌明星乡镇”等称号。2.3.2 梁山村概况潘家湾土家族乡梁山村地
18、处宜都市西南 42公里,属潘家湾土家族乡最远山第三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41村。村西南邻南冲村,北接望洲坪村,南接潘家湾村,西接将军山村。版图面积 18.09平方公里,耕地 2037亩,林地 23424亩,平均海拔 970米。梁山村交通便利,地势属高山地区,土地肥沃,是远近闻名的道佛两教旅游胜地。人口现状:全村辖 8个村民小组 434户 1345人,外出务工 530人,空巢老人 87人,留守儿童 21人,建卡贫困户 110户 242人,其中农村低保户 62户92人,五保户 7人。产业发展:现有高山蔬菜 578亩,核桃 230亩,2013 年村集体经济实现8.5万元。第三部分
19、土地复垦方案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142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开采饰面用石料矿对土地的主要损毁形式为挖损及压占,现从矿山已损毁土地状况及拟损毁土地状况进行分析。3.1 已损毁土地现状3.1.1 土地利用现状本 项 目 属 于 小 型 矿 山 ,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1 万 立 方 米 /年 , 为 改 扩 建 露 天 开 采矿 山 , 现 经 过 多 年 小 规 模 开 采 , 已 对部分土地进行了损毁和占压。该矿位于山区内,农业活动均聚集在本区外围,矿山开采区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及旱地。表 3.1-1 项目区土地现状统计表3.1.2 土地权属状况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已损毁土地面积 1.6hm2,区内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及旱地,土地权属为宜都市潘家湾梁山村集体土地。宜都市潘家湾大理石厂通过土地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整个生产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3.2 拟损毁土地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