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中 国 电 信 广 州 分 公 司 驻 地 网 管 理 办 法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2010 年 7 月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相关定义及分类 .1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 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 .8第五章 驻地网业务合作 .9第六章 驻地网投资建设 .11第七章 驻地网业务营销 .12第八章 驻地网资料管理 .14第九章 附则 .15附件一:楼盘档次分类表 .16附件二:驻地网合作政策授权范围 .17附件三: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 .18附件四:驻地网业务合作款项结算流程 .19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1第一章
2、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驻地网拓展和营销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驻地网运营体系,特制定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驻地网的拓展和营销工作,包括从楼盘发现、洽谈、签约、工程实施以及客户营销的整个过程。第 三 条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以 往 有 关 的 管 理 规 定 , 凡 与 本 办法 相 抵 触 的 , 以 本 办 法 为 准 。第二章 相关定义及分类第 四 条 楼 盘 的 定 义楼 盘 是 指 以 政 府 批 复 的 楼 宇 建 设 的 红 线 为
3、边 界 的 建 筑 或 建 筑 群 , 包 括 住宅 、 写 字 楼 、 专 业 市 场 、 酒 店 、 自 用 办 公 楼 、 商 场 超 市 、 学 校 、 工 厂 以 及其 他 同 类 客 户 聚 集 的 建 筑 或 建 筑 群 。第 五 条 驻 地 网 的 定 义驻 地 网 是 指 为 满 足 楼 盘 的 通 信 需 要 而 建 于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电 信 网 络 。 驻 地网 的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管 道 、 线 路 ( 含 光 纤 、 主 干 、 配 线 、 用 户 线 ) 、 无 线 室内 分 布 系 统 、 接 入 间 ( 机 房 ) 、 设 备 ( 动 力 、
4、空 调 、 交 换 、 传 输 、 数 据 、EPON) 以 及 其 他 辅 助 无 源 设 施 。第 六 条 楼 盘 的 分 类1、 按照使用性质划分楼 盘 按 照 使 用 性 质 的 不 同 划 分 为 住 宅 、 写 字 楼 、 专 业 市 场 、 酒 店 、 自 用办 公 楼 、 商 场 超 市 、 学 校 、 工 厂 和 其 他 。 具 体 定 义 如 下 :1) 住 宅 : 包 括 住 宅 小 区 、 单 体 住 宅 楼 以 及 酒 店 式 公 寓 , 分 为 高 端 住 宅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2和 中 低 端 住 宅 。2) 写 字 楼 : 出 租 或 者 出 售 用
5、 作 办 公 场 地 的 楼 宇 。 分 为 高 档 写 字 楼 、 中档 写 字 楼 和 普 通 写 字 楼3) 专 业 市 场 : 经 营 地 点 相 对 集 中 、 有 统 一 管 理 机 构 且 从 事 同 类 或 相近 业 务 的 商 户 聚 集 地 。 按 规 模 分 为 大 型 专 业 市 场 、 中 型 专 业 市 场 、 小型 专 业 市 场4) 酒 店 : 高 档 酒 店 和 中 低 档 酒 店5) 自 用 办 公 楼 : 指 某 个 单 位 自 建 自 用 的 办 公 楼 或 楼 盘 群6) 商 场 超 市 : 综 合 性 购 物 商 场 或 超 市7) 学 校 : 各
6、类 学 校 校 区8) 工 厂 : 含 厂 房 的 工 业 制 造 企 业9) 其 他 : 上 述 各 类 未 包 含 的 楼 盘 , 例 如 医 院 等 。其中写 字 楼 、 专 业 市 场 、 酒 店 、 自 用 办 公 楼 、 商 场 超 市 、 学 校 、 工 厂 等属 于 商 业 楼 盘 ; 住 宅 小 区 、 单 体 住 宅 楼 以 及 酒 店 式 公 寓 属 于 住 宅 楼 盘 ; 商住 楼 按 其 商 业 和 住 宅 部 分 的 规 模 划 分 , 住 宅 用 户 占 多 数 且 商 业 部 分 少 于500 户 的 划 分 为 住 宅 楼 盘 , 商 业 用 户 占 多 数
7、及 商 业 与 住 宅 用 户 数 相 当 的 ,或 商 业 部 分 达 500 户 及 以 上 的 划 分 为 商 业 楼 盘 。各楼盘按建筑面积、户数、每月电信消费估算可分为多个档次,详见附件一。2、按照楼盘的建设阶段划分按照建设阶段可将楼盘划分为在建楼盘和已建楼盘。具体如下:1) 在建楼盘:筹建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楼盘。2) 已建楼盘:已经建成并交付业主使用的楼盘。3、按照签约情况划分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3按照我方与竞争对手跟客户的合作洽谈进度,将在建楼盘划分为在谈楼盘、我方独进楼盘、共进楼盘、预警流失楼盘。具体如下:1) 在谈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正在
8、与通信运营商商讨合作,但未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2) 我方独进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已确定与中国电信唯一合作,并签订了相关协议的楼盘;3) 共进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已确定与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多家通讯运营商合作,并签订协议的楼盘;4) 预警流失楼盘:除中国电信外的其他运营商已经与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了驻地网合作协议或者已经进场施工的楼盘。4、按照管线进驻情况划分按照我方与竞争对手管线进驻(以窄带布线方式进入或者以全光网络进入 )的情况,将已建楼盘划分为完全独进楼盘、固话独进楼盘、共进楼盘、部分流失楼盘、完全流失楼盘。具体解释如下:1) 完全独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中国电信单独
9、进入,其他通信运营商不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2) 固话独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中国电信单独进入,其他通信运营商不具备固话放号资源,但具备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3) 共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两家以上通信运营商的进驻,两家以上通信运营商都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4) 部分流失楼盘:中国电信只能进驻楼盘的某部分管线而非全部进入,其他部分由其他通信运营商进驻,中国电信只具备部分放号资源的楼盘;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4如一座单体楼宇,我方管线只进驻某几层,而其它楼层不能进入。5) 完全流失楼盘:楼盘管线由其他通信运营商进驻,中国电信完全不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5、策反楼盘策反楼盘是
10、指原先完全流失或者部分流失的已建楼盘,经过努力后,可达到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线进驻的楼盘。策反楼盘可分为完全策反楼盘和部分策反楼盘,如下表所示。策反楼盘类型 策反前竞争状态 策反后竞争状态完全策反楼盘 完全流失或部分流失 共进部分策反楼盘 完全流失 部分流失第 七 条 驻 地 网 相 关 工 作驻 地 网 的 相 关 工 作 包 括 驻 地 网 业 务 合 作 工 作 、 投 资 建 设 工 作 和 业 务 营销 工 作 , 具 体 如 下 :1、 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指为达到中国电信业务进驻目的,与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如合作洽谈、签约、合作款项结算等,可分为
11、新建驻地网合作、在用楼盘驻地网业务合作和流失驻地网策反合作三类工作。2、 驻地网投 资 建 设 工 作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指对于确定与中国电信合作的楼盘,为开展中国电信业务进驻而开展的一系列投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规划、资金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53、 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驻地网营销是指以楼盘(驻地网)为单位针对楼内客户做的以放号为目的的营销拓展工作。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 八 条 关 于 驻 地 网 业 务 合 作 工 作 的 职 责 分 工1、 市场部职责:(1 ) 负责驻地网拓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总体协调;(2 ) 负责驻地网拓展政策的总体管控、指标分
12、解和绩效考核;(3 ) 负责明确政企客户中心和县级分公司负责维系的开发商范围;(4 ) 负责组织规划驻地网数据支撑系统建设。2、 预算资产管理部职责:协助制定驻地网业务合作政策;3、 政企客户中心职责:(1 ) 负责驻地网业务的日常管理,在市场部授权范围内对县级分公司进行考核;(2 ) 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工作;(3 ) 负责广州分公司指定的大型地产开发商的客户关系维护及统谈统签工作;(4 ) 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分公司开展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客户关系维护工作;(5 ) 负责驻地网合作款项的归口管理;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6(6 ) 负责提出驻地网数据支撑系统的应用业务需求;
13、(7 ) 负责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外联工作。4、 业务支持中心职责:(1 ) 负责驻地网基础数据维护管理及系统建设工作;(2 ) 负责及时计算驻地网业务合作应付酬金及分成;(3 ) 负责及时结算业务合作分成。5、 县级分公司职责:(1 ) 负责辖区内驻地网信息收集工作,包括楼盘基本资料、驻地网信息、关键人信息和竞争信息等;(2 ) 负责辖区内驻地网合作的具体洽谈、签约和结算工作;(3 ) 负责协助政企中心做好驻地网合作的统谈统签工作。第 九 条 关 于 驻 地 网 投 资 建 设 工 作 的 职 责 分 工1、 网络发展部职责:网络发展部是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
14、职责如下:(1 ) 负责驻地网建设的技术方案指导、投资效益分析;(2 ) 负责统筹管理驻地网建设所需资金,根据需求预测管理规定安排投资资金。2、 市场部职责:负责驻地网建设总体需求管理。3、 政企客户中心职责:负责驻地网建设需求审核及排序管理。4、 客响建设中心职责: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7负责组织驻地网工程实施。5、 县级分公司职责:(1 ) 根据网发部制定的技术指导意见,选取设备间并提交最优的建设方案;(2 ) 负责制定辖区内驻地网管线的建设方案;(3 ) 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管线建设需求的上报、工程协调及跟踪工作;(4 ) 负责辖区内光覆盖谈点、工程的申报立项,工程协调及跟踪工作;
15、(5 ) 负责辖区内无线分布系统、WLAN 建点的谈点工作。第 十 条 关于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的职责分工 1、 市场部职责:市场部是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 ) 负责管控分公司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2 ) 负责驻地网业务营销的指标分解、绩效考核;(3 ) 负责制定住宅类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4 ) 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开展住宅楼盘交付后的营销组织、业务发展和业务合作等工作。2、 政企客户中心职责: (1 ) 负责制定政企类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2 ) 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开展商业楼盘交付后的营销组织、业务发展和业务合作工作。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83、 业务支持中心职责:负责驻地网营销的系统数据支撑。4、 县级分公司职责:(1 ) 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的营销执行、发展;(2 ) 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的业务统计分析。第四章 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第十一条 驻地网合 作 拓 展 流程为规范驻地网业务合作、投资建设和业务营销工作,现将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进行明确,县级分公司应按要求开展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第十二条 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驻地网合同包括与开发商、驻地网运营公司等主体签订的,以中国电信业务以有线方式进驻楼盘为目的的综合业务合作协议,以及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的以扩大楼盘市场份额或者提高楼盘业务收入为目的的业务合作协议。驻地网合同具体审批流程见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