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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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订 0- 1 - 1 目的根据顾客对产品明确或隐含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通过对工程信息、招标条件的评审,确保能够满足顾客的要求和实现预期的目标,正确预见并合理规避风险,达到最终让顾客满意的效果。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以有限公司名义投标(包括议标)的工程项目信息、招、投标文件评审活动。3 术语和定义3.1 顾客具有发包工程项目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通常称业主或建设单位。3.2 工程信息指从各种渠道获取的有关工程项目报批、立项、拟建以及招标、议标、邀标信息等。3.3 标前及评审资料指资格预审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标、技术标)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初稿、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技术标准、规范、评审记录及会议纪要等。3.4 实施单位指市场营销部、基础设施部、直营公司、子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3.5 标前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指定的人员(或授权代理人)和分管领导经批准组成的评审组织。4 职责4.1 有限公司总部4.1.1 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按权限负责批准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接工程项目信息的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1.2 市场营销部负责对于自主对接、下属直营公司及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接的房建工程项目信息进行

3、审核和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4.1.3 基础设施部负责对于自主对接、下属直营公司及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接的基础设施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4.1.4 市场营销部和基础设施部负责对各自分管专业的工程项目信息组织标前评审工作,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改0- 2 - 召集标前评审委员会委员或相关部门参加评审会议,负责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4.1.5 由标前评审委员会对招标文件提出综合评审意见,按相应的审批权限报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1.5 重大或特殊项目可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领导和部门召开专

4、题评审会议,以会议方式进行标前评审。4.1.6 工程部门参与标前评审,负责评审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制定对应的承诺条件,分析影响成本和报价的因素,对技术标的编制提出指导意见。4.1.7 资金部门参与标前评审,负责评审招标文件中业主提出的有关保证金、保函、资金证明、银行查询的要求,分析顾客要求的支付价款方式对成本和报价的影响,满足投标及项目实施的资金要求。4.1.8 法务合约部门参与标前评审,负责评审业主、招标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件等的合法性、规范性,分析和评估风险,对投标文件中有关要约条款的制订提出指导意见。4.2 实施单位实施单位负责了解、收集、掌握承

5、发包市场动态和市场信息,组织信息评审和标前评审,组织投标文件(包括成本测算、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明确顾客的特定要求与隐含要求,明确工程风险,具体落实满足业主要求的各项资源,合理规避和控制风险,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于相关部门和领导。4.3 其它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先由子公司进行评审,通过后报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5 工作程序5.1 业主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5.1.1 顾客要求来源于业主的邀请、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隐含要求。5.1.2 顾客虽未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5.1.3 与产品有关的法

6、律法规要求。5.1.4 企业规范要求。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订 0- 3 - 5.2 评审评审工作自获取工程信息开始,到领取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或招标文件、投标、中标为止,主要有工程信息评估和审核、招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评审、合同初审共四个阶段和工作。5.2.1 评审的目的通过评审确定业主已向潜在承包商明确了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从而:确定企业是否有能力实现这些要求;确定是否参与下步的跟踪或投标过程;如确定参与下步的跟踪或投标,制定相应的响应条件和措施;分析其中的风险;制定风险规避和控制措施。5.2.2 直营公司和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接

7、工程的评审程序均按有限公司总部的规定执行。5.3 工程信息评审5.3.1 直营公司和子公司在获取有效工程信息后,定期汇总报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汇总登记。5.3.2 直营公司和子公司在工程信息明确后,拟以有限公司资质承接的,需对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评估,并按照以局名义承接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填报以局名义联系承揽工程申请书 。5.3.3 需以中建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信息,由直营公司和子公司做出专题报告,并报有限公司市场部。5.3.4以局名义联系承揽工程申请书或以中建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专题报告经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根据项目信息类型和体量,另报总经理批准。5.3.

8、4 以中建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统一由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按照中建股份有限公司资质使用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办理。5.4 资格预审5.4.1 实施单位在获得顾客发出投标邀请或资格预审文件后,需及时上报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组织编制和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4.2 资格预审由实施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应的考察接待等工作。5.4.3 资格预审的结果应及时反馈至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改0- 4 - 5.5 招标文件的评审实施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文件中顾客的详细要求,做出评审记录。如实

9、施单位拟定以有限公司名义参与该项工程投标,应将评审记录和结果报送至标前评审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由标前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确定能否满足顾客要求,报标前评审委员会主任或有限公司领导审批后,决定是否参与投标。5.5.1 直营公司或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投标的工程项目,先由直营公司或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递交招标文件评审记录 、 投标情况说明 ,由主管部门整理后提出评审要点和意见。5.5.2 由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评前评审会议或传阅等方式,对所有以有限公司名义投标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制订报价策略,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提出指导意见。5.5.3

10、经评审同意投标的工程项目,由有限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馈、传达有关信息,并负责组织投标。5.5.4 对招标文件的咨疑和质疑,应报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存档。5.6 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即定的报价策略和投标身策划,进行施工方案编制和成本测算,并拟定投标文件初稿,然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实质性承诺、技术方案、工期、质量目标等方面进行评审及再次评审,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超出企业自己能力范围。5.6.1 直营公司或子公司以有限公司名义投标的工程项目,先由直营公司或子公司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向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报送投标文件初稿、 投标文件

11、评审记录 、 效益预测表 、 成本测算等资料。5.6.2 成本测算是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投标文件评审的重要基础与内容。5.6.3 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资格,需符合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标前评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实施单位填写授权审批表 ,经主管部门、法务合约部和有限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以办理授权范围内的投标事项。5.6.4 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标前评审委员会的招标文件评审意见,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偏差,由实施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主管部门再次审核后,报分管有限公司领导审批。特殊工程或重大工程,另报总经理签批。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

12、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订 0- 5 - 5.6.5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封标、报送工作,由实施单位负责。5.6.6 凡在投标有效期内的议标、二次报价或多次报价、询标等对原报送的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重大变动或更改须报总经理经理审批。5.6.7 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签署的有关文件,如质疑、回复等材料,须报市场部或分管领导审核和批准。5.6.8 业主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需经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重新审核其成本和报价,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回复和办理,重大变动或更改须报总经理经理审批。5.7 合同的初审5.7.1 合同的洽谈由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并及时

13、将客户的要求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5.7.2 由有限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对合同初稿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合同初审流程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法务合约部审核并由有限公司合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5.8 经营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5.8.1 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各项评审记录、实施单位的申请报告、授权委托书、成本测算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并建立台帐。5.8.2 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在总部存档,保存期限为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报出之日起六个月。5.8.3 中标工程的招投标资料在合同签订后移交至法务合约部统一归

14、档。5.8.4 未中标工程招投标资料保存期限为自开标之日起一年。6 相关文件6.1建七市2008201号文件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以局名义承接项目管理办法6.2 建七市2008201 号文件中建七局有限公司标前评审管理办法6.3 建七企200945 号文件关于修订合同初审流程的通知6.4 建七法2009156 号文件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6.5 建七法2009103 号文件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试行) 7 记录7.1 以有限公司名义承揽工程申请书7.2 招投标文件7.3 招投标文件评审记录中建七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 工程信息评审和标书评审控制程序 版本 C 修改0- 6 - 7.4 合同初审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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