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 建 省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合 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 166 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 (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机 械 名 称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商租赁期限
2、 /起止时间租金标准(元 /月 /台)租金小计(元)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工 种 类 别 人 数 月工资/台 工作期限 /起止时间 工资小计( 元) 备 注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台(含税) (见表一) 。乙方指派操作人员 3 名(2 名司机,1 名指挥) ,每月共计 元/台。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 30 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实际租赁期限不足 1 个月的按照月租费30 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正常标准照常支付乙2方租赁费。设备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税
3、款,均由乙方承担。3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出租方在承租方支付租赁费时(不含人工工资) ,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开票必须与转账单位一致) ,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4支付时间: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并签认“租金月结算单”作为承租方财务部门支付租金的计算依据。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续签合同,合同单价按原合同价执行。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个月,按个月结算租赁费。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第一台设备
4、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或甲方启用设备之日为租金起算日期(即启用日) ,双方签订使用确认函;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日为停用日。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6.甲方要求:甲方计划第台塔式起重机月日预埋,月日安装;第台塔式起重机月日预埋,月日安装;第台塔式起重机月日预埋,月日安装。具体时间应提前天通知。乙方提供台塔式起重机为年以后(含年)生产机型,并提供相关证
5、件证明,如违约则支付元/台。塔机高度根据楼房建筑高度决定;塔吊臂长米;塔吊臂顶端最低起吊重量为吨。第四条 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3其他约定: 3。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1、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操作人员_名(司机 2 名,指挥 1 名) ,其工资、伙食费等由_乙方_负责承担。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乙方负责日常黄油、辅助材料及其它维修及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如非甲方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
6、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建工险理赔除外) 。4、乙方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承租人的需要。5、乙方平时维修保养应在小时内完成,如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自接到通知起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主电机烧毁则必须在天内修复) ,从故障发生之日起免收租金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并且每延迟天,罚款元。如果停机超过日,甲方有权找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机械设备事故由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价的租金,并对此造成的损失负责。6、塔机基础预埋件埋入塔
7、吊基础承台不再取出,乙方不再收取费用;塔机标准节中心距离附墙边垂直距离第一台为 米,第二、三台为米范围内,乙方不再另行增加附着撑杆费用(不含检测费用) 。垂距每超出 1 米,增加费用按元/米计算,最大斜跨长度不超过 8 米。如果超出,双方另行协商。7、甲方提前 1 天通知乙方预埋,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顶升、加节、附墙。乙方保证塔机每次顶升、加节、附着在小时内完成(若因顶升液压机构问题,应在天内完成附着顶升); 预埋在 6 小时内完成;如违约,每次扣除停工当天的租金及人工费。 8、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所用黄油已含在进出场费中,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提供。9、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的吊
8、具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4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现场住宿和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
9、,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 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甲方电源提供至塔吊基础节 米范围以内;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 1 间,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
10、造或增设他物。二、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4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名/台,指挥工 名/台。塔机指挥工上班时间为早上-下午(不少于小时) ,进场前,负责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
11、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5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生产。7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提供机械设备安装前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作
12、业人员上岗证、安拆专项施工方案、顶升加节、附着锚固验收资料、自检合格报告、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内业资料。8乙方在甲方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9租赁期满后 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10乙方应为租赁物做财产保险。11. 乙方保证塔式起重机能够小时作业。进场塔式起重机需新涂刷油漆保养后方可进场。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一、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
13、、障碍物的防护工作。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二、乙方安全责任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6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机械设
14、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每月 日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上月租金。逾期 日,即按欠付租金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 3 倍向乙方支付利息。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或拆卸超过 日的,按”乙方违约第 2 条执行”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4其他约定: / 。 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
15、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超过日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 /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其他约定: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
16、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 除 责 任 ; 当 事 人 一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的 , 应 当 及 时 告 知 对 方 , 并 自 不 可 抗 力 结 束 之日 起 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7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7 页,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2 份,乙方 2 份,余下的告知备案使用。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
17、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1、 甲方承担每台塔机安检部门检测费用、如附墙撑杆超长需专家论证,费用由甲方支付。2、提供安拆场地保证不超过 25 吨吊车作业,如超过需增加吊车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塔式起重机必须涂刷油漆、保养后方可进场。 3、乙方保证对出租塔式起重机拥有合法完整出租权,租赁期间发生权属争议,影响甲方施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 天的违约金,并赔偿其它损失,直至甲方能正常施工。 承 租 人:(甲方签章) 出 租 人:(乙方签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帐 号: 帐 号:8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