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 程 安 全 协 议 书工程名称: 坝顶门机检修 发包方: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鲁地拉项目经理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安全协议书协 议 编 号 : 立 协 单 位 :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 包 单 位 :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承 包 单 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鲁地拉项目经理部(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一 .工 程 概 况 :直岗拉卡水电厂坝顶 1600/2x800kN 双向门机,主要承担机
2、组检修进水口闸门的起吊、机组安装检修、泄洪闸检修门等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其他与生产相关的起吊任务,因门机运行时间较长,部分设备存在缺陷。为 确保电厂安全生产,需对坝顶门机部分设备进行检修。1.工 程 名 称 :坝 顶 门 机 检 修2.工 程 地 址 :青 海 大 唐 国 际 直 岗 拉 卡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承 包 工 程 范 围 和 内 容 :大车、主小车、副小 车行走机构检修及保养。门机减速箱油封更换,轴承检查,保养。 (共计 8 个减速箱)门机灯具检查照明恢复。副小车制抓梁调整。电缆卷盘检修及电缆更换。 (160 米)门机夹轨器及铁楔电缆更换, (共计 700 米)
3、。副小车加装检修平台。主小车及副小车制动器检查及抱闸更换。限位开关更换及调整。PLC I/O 表校对。4.承 包 形 式 :人 工 费 用 。二 .工 程 项 目 期 限 :自 2011 年 08 月 22 日 起 开 工 至 2011 年 09 月 10 日止 完 工 。三.总则甲 方 将 工 程 项 目 委 托 乙 方 施 工 ,为 了 明 确 双 方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确 保施 工 安 全 ,双 方 在 签 订 工 程 合 同 的 同 时 ,签 订 本 协 议 ,作 为 工 程 合 同 的 附 件 ,双 方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必须具备承
4、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的领导。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 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
5、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四.甲方的安全责任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4.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 伤害、设
6、备损 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 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
7、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 派监护人员。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 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五.乙方的安全责任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2.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 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
8、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 害、 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 伤害、设备损 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
9、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 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7.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
10、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治安消防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10.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11.乙方或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12.乙方
11、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15.从事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 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六.处罚1
12、.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2.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 200 元。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 1000 元。4.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 2000 元。5.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罚款 500 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 800 元。6.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 20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
13、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7.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 300 元;造成火灾,罚款 5000 元。8.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 罚款 2000 元。9.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罚款20000 元,并同 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1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甲方的损失。11.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第一次发现罚款 1000 元并停工整顿。第二次 2000 元,以此类推。12.连续违章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在以后项目招标过程中禁止参加投标。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甲方安监部盖章: 乙方安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