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nufacture andApplication of Premixed Dry Mortar(SJG112004)2004深圳目 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与标记3 技术要求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5 检验6 订货与交货7 应用及验收附录 A 砂浆抗渗性试验附录 B 砂浆含气量试验附录 C 砂浆保水性试验附录 D 砂浆粘结强度试验附录 E 砂浆吸水率试验附录 F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 则1.0.1 为适应深圳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范
2、。1.0.2 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1.0.3 干 粉 砂 浆 的 生 产 与 应 用 ,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的 要 求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家 现 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1.0.4 本规范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2 术语、符号与标记2.1 术语2.1.1 干粉砂浆 premixed dry mortar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用
3、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干粉砂浆以袋装或散装形式供应。干粉砂浆在加水 ( 或 乳 液 ) 拌 和 前 称 为 干 粉 砂 浆 “干 混 料 ”, 加 水 ( 或乳 液 ) 拌 和 均 匀 后 称 为 干 粉 砂浆“拌合料” ,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1.2 普通干粉砂浆 ordinary premixed dry mortar1 干粉砌筑砂浆 premixed masonry dry mortar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2 干粉抹灰砂浆 premixed plastering dry mortar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干粉抹灰
4、砂浆又分为内墙抹灰砂浆和外墙抹灰砂浆两种。3 干粉地面砂浆 premixed screeding dry mortar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楼面及屋面的干粉砂浆。4 干粉防水砂浆 premixed water-resistance dry mortar干粉防水砂浆系指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干粉砂浆。干粉防水砂浆又分为干粉防水抹灰砂浆和干粉防水地面砂浆。2.1.3 特种干粉砂浆 special premixed dry mortar特种干粉砂浆系指具有一定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包括:彩色装饰干粉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剂、腻子等。2.2 符号与标记2.2.
5、1 符号GQ干粉砌筑砂浆GM干粉抹灰砂浆GD干粉地面砂浆GFM干粉防水抹灰砂浆GFD干粉防水地面砂浆GT特种干粉砂浆2.2.2 标记1 普通干粉砂浆干粉砌筑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标记示例:GQ 10强度等级干粉砂浆类别干粉抹灰砂浆的标记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同时还需在后面加上“内”或“外”以区分内墙或外墙抹灰。标记示例:GM 5 (内)内墙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干粉砂浆类别干粉防水砂浆的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组合表示。标记示例:GFM1012抗渗等级强度等级干粉砂浆类别2 特种干粉砂浆特种干粉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产品的特殊功能用途的组合表
6、示。标记示例:GT产品特殊功能、用途特种干粉砂浆3 技术要求3.1 基本要求3.1.1 干 粉 砂 浆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的 要 求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的 相 关 规 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3.1.2 当 干 粉 砂 浆 需 同 时 满 足 几 种 类 型 砂 浆 的 要 求 时 , 其 相 同 技 术 指 标应 以 要 求较高的指标为准。3.1.3 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3.1.4 干粉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3.1.5 干粉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3.1.6 干 粉
7、 砂 浆 拌 合 料 的 凝 结 时 间 由 供 方 按 一 般 情 况 在 产 品 设 计 中 确 定 ,需 方 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3.1.7 干粉砂浆的性能指标中,干粉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干粉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干粉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3.2 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3.2.1 干粉砌筑砂浆1 干粉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2 干 粉 砌 筑 砂 浆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工 作 性 能 , 砂 浆 的 稠 度 宜 由 需
8、 方 根 据 砌 体类 型 和 施 工工艺通过试验并和供方协商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参照表 3.2.11确定。表 3.2.11 干粉砌筑砂浆的稠度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070石砌体 30503 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 3.2.12的要求。表 3.2.12 干粉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强度等级 稠度(mm) 保水性(%) 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MPa)M5M7.5M10M15M2090 60 0.305.07.510.015.020.0注:当干粉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砌体时,应提供砌体
9、强度的型式 检验报告,其指 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的有关规定。3.2.2 干粉抹灰砂浆1 干粉抹灰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10。2 干粉抹灰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3 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 3.2.2的要求。表 3.2.2 干粉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强度等级内墙 外墙稠度(mm)保水性(%)28d粘结强度(MPa)含气量(%)28d收缩率(%)28d抗压强度(MPa)M5 5.0M10 110 65 0.6 018 0.30 10.0注:当干粉抹灰砂浆无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在 7%18%之间;当干粉抹灰砂浆有防水要求时,其含气量宜小于 7%
10、。3.2.3 干粉地面砂浆1 干粉地面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15,M20,M25。2 干粉地面砂浆的稠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施工要求协商确定。3 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 3.2.3的要求。表 3.2.3 干粉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强度等级 稠度(mm) 28d收缩率(%) 28d抗压强度(MPa)M15M20M2550 0.3015.020.025.03.2.4 干粉防水砂浆1 干粉防水砂浆抗渗等级分为:P8,P12。2 当干粉防水砂浆使用于抹灰、地面工程时,其稠度、保水性、抗压强度、含气量等应与相应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一致,同时尚应符合表 3.2.4的要求。表 3.2.4 干粉防水砂浆的性能指标抗渗
11、等级 渗透水压(MPa) 28d粘结强度(MPa) 吸水率(%) 28d收缩率( %)P8P120.81.2 0.6 5 0.15注:干 粉 防 水 砂 浆 在 用 于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时 其 吸 水 率 应 3%,使 用 于 其 他 工 程 时 ,其 吸 水 率 应5%。3.3 特种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3.3.1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应符合表 3.3.1的要求。表 3.3.1 界面处理剂的性能指标指标项目型 型7d 1.0 0.7剪切粘结强度(MPa) 14d 1.5 1.07d 0.4 0.3未处理14d 0.6 0.5浸水处理热处理冻融循环处理拉伸粘结强度(MPa)碱处理0.5 0.3
12、晾置时间(min) 10注: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 处理。 型产品的晾置时间,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3.3.2 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 3.3.2的要求。表 3.3.2 室内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技术指标项目型 型容器中状态 无结块、均匀施工性 刮涂无障碍干燥时间(表干) ,h 5打磨性,% 2080耐水性(48h) 无异常耐碱性(24h) 无异常标准状态 0.25 0.50粘结强度(MPa) 浸水后 0.30低温贮存稳定性 -5冷冻 4h无变化,刮涂无困难。注:型为一般型腻子,型为耐水型腻子。3.3.3 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应符合表 3.3.3的要求。表
13、 3.3.3 外墙干粉腻子的性能指标技术指标项目P型 R型容器中状态 均匀、无结块施工性 涂刮无障碍干燥时间(表干) ,h 5初期干燥抗裂性(6h) 无裂纹耐水性(96h) 无异常耐碱性(48h) 无异常吸水量(g/10min) 2打磨性(%) 手工可打磨标准状态 0.6粘结强度(MPa)冻融循环(5 次) 0.4动态抗开裂性() 基层裂缝 0.1,0.3 0.3注:P 型为普通型外墙腻子, R 型为柔性外墙腻子。3.3.4 干粉饰面砖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表 3.3.4的要求。表 3.3.4 干粉饰面砖粘结剂性能指标技术指标序号 项目 级 级 级1 晾置时间 102拉伸胶接强度达到 0.17MP
14、a的时间间隔(min) 调整时间 53 收缩率(%) 0.50原强度 1.000.70耐水0.704 压剪胶接强度(MPa)耐温 0.700.70耐冻融0.705 防霉性等级 说明:粘结剂按耐水性分为个 级别:级:较快具有耐水性的 产品;级:较慢具有耐水性的产品;级:无耐水性要求的产品。干粉粘结剂按化学组成和物理形态分为 3 类:A 类: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矿物集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粉状产品;B 类:由 聚 合 物 分 散 液 和 水 泥 等 无 机 胶 凝 材 料 、矿 物 集 料 等 两 部 分 组 成 的 双 包 装 产 品 ;C 类:由反应性聚合物及其填料等 组成的双包装或多包装产
15、品。注:防霉性等级仅测防霉型产品。3.3.5 彩色饰面干粉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 3.3.5的要求表 3.3.5 彩色饰面干粉砂浆性能指标粘结强度(MPa) 耐冷热循环性 耐候性 耐沾污性 收缩率(%) 耐洗刷性标准状态 浸水后*0.49 0.49不 剥 落 ; 不 起 泡 ;无 裂纹;无明显变色不起泡;无裂纹;粉化1级;变色2级沾污率30% 0.51000次不剥落,不露底,无明显变色注:*仅测有耐水性要求的表层饰面材料。3.3.6 其 他 特 种 干 粉 砂 浆 的 性 能 应 满 足 产 品 使 用 要 求 , 同 时 符 合 相 关 规范 及 标准要求。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4.1 原材料4.
16、1.1 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4.1.2 胶凝材料1 水泥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 500t。4)对已 进 厂 的 每 批 水 泥 , 如 因 储 存 不 当 引 起 质 量
17、 疑 问 时 , 应 重 新 采 集 试样 复 验 并以复验结果为准。2 石膏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 (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4.1.3 矿物掺合料1 干 粉 砂 浆 所 用 的 粉 煤 灰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2 矿 物 掺 合 料 进 厂 时 , 必 须 有 质 量 证 明 书 , 并 应 按 不 同 品 种 、 等 级 储 存于 专 用 的仓罐内。3
18、矿 物 掺 合 料 应 按 批 量 进 行 复 验 , 复 验 合 格 方 可 使 用 。 复 验 批 量 按 产 品标 准 的 规定划分。4 矿 物 掺 合 料 的 掺 量 由 干 粉 砂 浆 生 产 厂 家 经 试 验 确 定 并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的要 求 , 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5 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 1%。4.1.4 细集料1 砂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的规定。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 400m3或 600t为一批。2 其他矿物细集料当 使 用 其 他 矿 物 细 集 料 时
19、 , 细 集 料 不 应 妨 碍 胶 凝 材 料 的 凝 结 硬 化 作 用 , 符合 国 家 有 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4.1.5 外加剂1 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2 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3 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4 外加剂的掺入不得对砂浆耐久性有害。4.2 配合比设计及确定4.2.1 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执行。4.2.2 干粉砂浆配合比设计后,应经试配调整,其结果用质量比表示。4.2.3 生产厂家应根据产品
20、用途和试验结果,明确产品拌和用水量范围。4.2.4 不同种类干粉砂浆用砂的颗料级配应通过实验确定。4.3 生产控制4.3.1 烘干细集料必须经烘干处理,烘干后细集料的含水率应小于 0.5%,含泥量应小于 1%。4.3.2 筛分与储存1 细集料应经过分级筛分,把细集料筛分成不同粒级,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2 不同规格的原材料应分别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4.3.3 配料1 干粉砂浆的配料应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2 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 4.3.3的规定。表 4.3.3 原材料计量允许误差原材料 胶凝材料 细集料 外加剂 掺合料计量允许误差(%)2 2
21、 1 23 所有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4 在配料前所有原材料的温度应低于 65。4.3.4 搅拌1 干粉砂浆的生产线应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2 干 粉 砂 浆 的 生 产 必 须 采 用 强 制 式 搅 拌 机 搅 拌 。 搅 拌 时 间 应 参 照 搅 拌 机的 技 术 参数,并通过试验确定。3 品种更换时,搅拌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4.4 包装与标识4.4.1 包装1 袋装干粉砂浆可用纸袋、复合袋、复膜塑编袋或复合材料袋包装,包装袋的质量应符合水泥包装袋 (GB97742002)的有关规定;袋装干粉砂浆每袋质量误差不得大于其标志质量的 2%,且随机抽取 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标志的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