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沙区 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项目管理 (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南沙区 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管理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 : 南沙区 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项目管理 (第二次招标) 三、工程概况: 包括小南沙、黄阁、万环西、龙穴大道片区市政排水设施 维护养护 ,经费约 1100 万元。 四、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五、项目管理费用: 项目总投资:约 1100 万元 ;
2、 项目管理费暂定价为: 56 万元。 六、项目工期: 36 个月 (注:项目管理服务期 从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每个片区维护养护项目服务期一致,各片区服务期均为三年。) 七、招标内容: 本项目 维修、 养护项目组织工作, 维修、养护 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维修、养护 项目实施阶段工作, 维修、养护 项目的验收工作, 维修、养护 项目完成后的移交工作,计划和统计工作及在规定的工程质保期限内,负责检查 维修、养护项目的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及 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 具体 业务项目由业主根据 南沙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 养护需要确定并下达给项目管理服务单位 。 ) 八、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报名时间: 2013 年 3 月 4 日至 2013 年 3 月 8 日(上午 10: 00 12: 00,下午 14: 00 15: 30) (节假日除外) 2 十、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2 楼)。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资质: (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 或以上企业资质; (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工程咨询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 4)工程
4、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 市政 中级 级别或以上 技术职称 并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 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劳动合同或聘书。 )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6、投标人企业自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 3月 8日 前三个月 以来没有不良记录(以广州城乡建设信息网为准),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 2013 年 3 月 8 日前 2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 主管 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投标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独立完成至少 1 项工程项目管理(代建)或工程施工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工作,需同时提供 (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 、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注:中标 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3 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6、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近 二 年( 2010 年 2011 年)具有良好( 2010 年 2011 年连续 二 年盈利)的财务状况。 12、 投标人按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二、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 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2、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7、申请 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 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申请 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 )(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和页
8、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投标资格。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由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 4 4、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当天,将其报名的企业业绩一览表(包括服务项目名称、中标价)的电子文件发至 邮箱。 十四、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 十五、其他事项: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投标申
9、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情况者,经查实,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电话: 020-39912152;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D 栋 4 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4、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5、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媒体发布,本公 告的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建设工程
10、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20-3991215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28667426 传真: 020-28667416 二一 三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5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 )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
11、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 码 报名提交资料 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 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的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和劳动合同或聘书。 原件备查 8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十一 .5、 6、 7、 8、 9 点要求的承
12、诺书 原件 9 类似业绩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原件备查 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0 2010-2011 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按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http:/)。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 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
13、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2 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 9 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 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7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
14、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 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 单位名称)以 (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 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13 年 月 日 8 附件三 投标申 请人 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
15、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 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
16、格审查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 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承诺,一旦我公司中标,若经招标人查实三年内有行贿记录,将自愿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