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一、 兼职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司机、风筒工必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定,按章作业。二、 局部通风实行挂牌留名管理,通风工区负责牌板制作,内容包括:使用地点、风机型号、风机编号、功率、风筒长度、司机姓名、风筒工、日期等内容;当班司机、风筒工、瓦斯检查员填写牌板栏中相应内容,并对其负责。三、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要求:1、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 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的巷道中风速符合规程规定。2、 安装使用底架式时,距巷道最突出部位不小于 100mm,底架离地
2、高度大于 300mm,垫放平稳;采用吊挂式时,风机吊挂高度及顶帮间距(不小于 100mm)符合规定。进风口前 15 米范围内无障碍物、杂物。3、 采用低噪音风机或安装消音装置(5.5kw 以下风机可不考虑;但作业场所的噪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四十一条规定) 。4、 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 ,外观无明显破损和变形,运转声音正常。5、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煤巷、半煤岩巷必须装有瓦斯电闭锁装置。6、 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因检修等原因需临时(不超过24 小时)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出停电停风申请报告书,并
3、编制恢复通风(包括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不编制该安全措施不得停电停风。临时停风,瓦斯浓度不超过 3%的工作面,由通风区队和瓦斯检查员负责就地排放。7、 同一地点安装 2 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开关时,应有明显的标志,便于明确区分,操作前要看清牌板,以免发生误操作。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8、 不准非司机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调换司机,运转中发现有异声或焦臭味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理,期间不得离岗。9、 严禁使用 3 台以上(含 3 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 1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2 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四、 风筒管理: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应编号(末端50m 除外) 、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并要靠帮,不得挤压或损坏;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 0.1m 处感到不漏风) ,无破口(末端 20m 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丝。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通风通过风门。五、 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流中,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警示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域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过 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六、 计划报废的巷道必须在报废之日起 24h 内进行永久密闭。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