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及维修工程 【小额工程】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gc201808-134 招 标 人: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 代 理 单 位 : 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第二部分 通用 合同条款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6 第六章 图 纸 .1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登记编号 czgc201807-630
2、工程名称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及维修工程 【小额工程】 工程地点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单位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条件 及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 库(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库 )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 工程规模 投资估算约 48 万元。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
3、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发布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信 息 内 容 项目概况: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及维修工程,食堂 外墙真石漆,内墙改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无 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8月 10日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 2018 年
4、8 月 14 日 17 时前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招标人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招标人: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 联系人: 叶家龙 ; 电话 : 15056559479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长市建设大厦 2F 西侧 联系人: 乔国山 ; 电话: 0550-7312425 公告发布媒体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 开网、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5、购)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 程名称: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及维修工程 【小额工程】 建设地点: 天长市大通镇政府驻地建成区 2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 70 个日历天 。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 企业库(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库 )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
6、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库内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招标。 6 踏勘现场及投 标预备会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请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 17 时 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 8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及疑问的解答,将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及
7、时发 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 9 投标保证金 无 10 履约担保 数 额: 中标价 10% 收款单位: 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 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 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退还时间: 在合同中约定 11 投标截止时间 及地点 时间 : 2018 年 8 月 17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 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 开标 一 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12 开标时间和地 点 时间 : 2018 年 8 月 17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 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 中心 开标 一
8、 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 1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4 招标文件、图纸、控制价等 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5 有关说明 重要说明: 3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企 业 注 册 备 案 - 备 案 入 库 须 知 查 询 。 网 址 :http:/ 。联系人:张工: 0550-3801701、王工: 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
9、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 -“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5、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曝光;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 2015】
10、 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 ,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 2、 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副本及电子版送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16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服
11、务费 3000 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给代理公司。 17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 四 份,一正 三 副)。 18 中标候选人数量:三名 19 所有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一个工作日内,均须向代理机构提供拟派出的建造师相关信息,代理机构根据此信息发出中标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信息不真实或建造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取消该候选人中标资格,给予相应处罚,并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及维修工程 【小额 工程】 工程地址: 天长市大通初
12、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单位: 天长市大通初级中学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内容。 1.3 本工程估算总造价 48 万元 。 1.4 现场条件: 施工场地: 已具备 ; 施工用水、电: 已通 ; 场内外道路: 已通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 不高于 70 个日历天 。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
13、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投标人仅限于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库 ) 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6.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6. 3、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 随机抽取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5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 30 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 12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 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制本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
15、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 件商务标格式 13.2 除 13.1 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 逾期不予受理 。 14.2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将 以变更公告和澄清答疑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予以公告 。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
16、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4.3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 本工程不再召开预备会。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6.2 工
17、程量清单应当加盖招标人公章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相关工程定额依法编制。 18.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 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 、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19.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 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
18、料、工程定额、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 19.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2.1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 工程量 清单 控制价的编制 19.2.1 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 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 控制 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3 规范及定额: (1)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
19、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共用册); (4) 2018 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 2018 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6) 2018 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7 ( 7) 2018 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8) 2018 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 9) 2018 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 10) 2018 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 11)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 12)省、市截止 2018 年 6 月 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4 材料价格:按滁
20、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 2018 年第 6 期 ) 和招标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混凝土(如有)使用 商品混凝土 。 19.5 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 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为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说明: 20.2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随同招标文件一起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公示给各投标人。 20.3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有异议的,可在开标前 3 天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在 2天内将复核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公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
21、上网查阅 ,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投标人在开标前 3天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 21 发包价: 21.1本工程控制价为 :487835.18 元( 其中暂列金 40000.00 元 , 暂估价 20000.00 元 ),下浮率为 10% (暂列金 及暂估价 不下浮) 。 发包价 =控制价 0.90+( 暂列金 +暂估价) 0.10 1.10=445651.66元 21.2因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组价,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均按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组成 ( 除法定
22、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现场提交外,其余资料在 投标时均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递交以下资料) 。 22.1.1 资格文件部分(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及建造师身份证;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 (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建造师注册证书; (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7) 投标人须提供投 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 (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
23、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证明。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 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 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 22.1.2 商务标部分 ( 1) 投标函。 ( 2)诚信投标承诺书。 ( 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承诺书。 23. 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
24、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1 投标文件的签章 (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章外,其余材料 投标时不作要求 ) 2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 投标时不作要求 ) 2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7.1 投标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2 迟到的处理 27.2.1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 27.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不得迟到,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抽取资格 。 28. 投标文件的 补充、修改与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