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温交易【 2015】 89号 采 购 人:温县房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1 目 录 竞争性谈判公告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谈判须知表 .4 二、谈判程序 .5 三、合同条款 .8 四、服务要求及任务范围 .16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基本格式 .18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2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2、-东一路)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县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1.2 项目编号:温交易【 2015】 89 号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西起子夏大街,东至规划东一路,沿线 与博学路相交,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 554.075m。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工期监控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1.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
3、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2 供应商应在谈判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获取。如有补遗网上另行通知,相应顺延谈判时间。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份,递交谈判文件时交纳。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
4、保证金人民币 800 元,递交谈判文件时交纳。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3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温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以上均为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
5、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县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391-61935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18939193527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4 一、谈判须知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采购人 温县房产管理中心 2 代理机构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4 控制价 4 万元 注: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5 质量 合格 6 工期监控目
6、标 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7 谈判有效期 60 日历天 8 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佰元整 。 递交时间:谈判前现金缴纳,请自带信封。 2、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3、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9 谈判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肆份,响应性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0 响 应性文件的密封 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性谈判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包装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7、。 在响应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标明: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1 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5年 10 月 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黄河西路 366 号) 12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2、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的同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
8、人或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总监)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5 二、谈判程序 (一)谈判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须知表”中规定的时间组织谈判; 2、所有供应商应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3、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须出示的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注:以上均为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
9、予受理: 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谈判程序 1、宣布会场纪律; 2、介绍与会的供应商和有关人员; 3、投标供应商各派出一名代表对各谈判方的谈判文件密封、资质原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进行查验; 4、经确认以上程序无误后,开始谈判。 (四)谈判顺序 谈判顺序:对符合谈判 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投标供应商,以签到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顺序,分别与每位谈判响应人就价格、商务、技术等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 (五)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2/3。 (
10、六)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过程将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进行。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6 2、评标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资质证书(副本)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项目总监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法人代表证明 法人代表(负责
11、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谈判文件“谈判须知表”有关规定 二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一致 谈判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 格式要求 三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本谈判项目内容 质量要求 合格 商务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控制价 投标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 天 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
12、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7 (七)谈 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 ,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谈判有关的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 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评审标准后,方可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八) 评审标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九) 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标准,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 1-
13、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评审,并编写评标报告。 (十)谈判结果的公示 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成交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与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于成交供应商以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十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三)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
14、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8 三、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15、(工程施工总中标价):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
16、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 话: 温县工业路道路工程(子夏大街 -东一路)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9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
17、 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部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程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 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 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