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多孔砖)1.1.1 工程中采用的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技术性能,应满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混凝土多孔砖JC943-2004 等标准中有关条文规定。1.1.2 砌块的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 0.045%。1.1.3 砌块的相对含水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相对含水率 表 1.1.3相对含水率(%)干燥收缩率(%)潮湿 中等 干燥0.03 45 40 350.030.045 40 35 30注:表中潮湿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 75%的地区;表中中等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50%75%
2、的地区;表中干燥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 50%的地区;1.2 砂浆1.2.1 砌块采用的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860-2000 的标准要求,其品种和强度等级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基础砌块墙体必须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地坪以上的砌块墙体宜采用水泥混合砂浆,但不得使用掺粘土的砂浆。1.2.2 配制砂浆时可掺入外加剂。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1.2.3 砂浆的强度等级外墙不得低于 M7.5,内墙不得低于 M5.0,并应符合设计要求。1.3 加强网加强网可采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钢丝网宽度应不小于 200m
3、m,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网材应采用镀锌钢丝,网目规格不大于 20mm20mm,钢丝直径不小于1.0mm。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网格尺寸不得大于 8mm8mm,单位面积重量120g/m 2。1.4 其他材料1.4.1 特种砂浆包括饰面粘结剂、界面处理剂、饰面砂浆和防水砂浆,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1.4.2 拉结钢筋、钢筋网、连接钢板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材的有关规定。2 设计要求2.1 一般规定2.1.1 砌块外墙、楼梯间墙及住宅分户墙厚度不宜小于 190mm,住宅内隔墙厚度不宜小于90mm。外墙应使用封底或半封底的三排孔及以上砌块;内墙墙厚190mm 的应使
4、用封底或半封底的双排孔砌块;不得使用通孔砌块。2.1.2 建筑物的外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外墙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10,其抗渗性指标应满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混凝土多孔砖JC943-2004 标准中有关条文规定;内墙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7.5。2.1.3 阳台栏杆、屋面女儿墙等砌块墙体宜用实心砌块砌筑,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顶,外墙水平凹凸装饰线(如挑檐、窗楣、窗台等)也应采用实心砌块,并做好防裂、防渗漏措施。2.1.4 每层砌块墙体的第一、二皮应采用实心砌块砌筑。地坪以下应采用实心砌块砌筑。厨卫间宜采用实心砌块砌筑;厨卫间墙体根部应预先浇筑高度不小于 200m
5、m 的 C15 素混凝土坎,墙裙以下应采取防水措施。2.1.5 门窗洞 200mm 内的墙体宜采用不低于 MU7.5 的实心砌块砌筑,如采用空心砌块应用不低于 M7.5 的砌筑砂浆(或 C15 细石混凝土)填实砌块的孔洞。2.2 构造柱、配筋带、压顶及过梁设计2.2.1 砌块墙体的长度大于 4m 的,应加设构造柱。当墙高超过 4m 时,应在墙体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贯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带。2.2.2 窗台处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压顶。门窗洞口上方有砌块墙体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压顶和过梁入墙长度应不小于 390mm,否则应锚入柱内或采取其它措施;压顶和过梁的高度应符合砌块的模数。2.
6、3 局部部位的加强措施下列部位抹灰时应挂加强网:1)凡墙体中两种不同材料连接处,如砌体与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窗台压顶等相交接处。2) 暗埋管线的孔槽处。3)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在找平层中应附加一道加强网。2.4 其它设计要求2.4.1 砌体与混凝土结构构件之间的拉结钢筋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全高每隔 3 皮砌块或不超过 600mm 设置,拉结钢筋为 26 钢筋,长度不小于 700mm,且应符合抗震设计要求。2.4.2 大面积的抹灰、饰面要做好分格缝。外墙抹灰层应设置分格缝,并采用高弹塑性、高粘结力、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嵌缝。2.4.3 抹灰层厚度宜控制在 25mm 以内。2.4
7、.4 厨卫间的内墙应采用防水砂浆抹灰。当有较多的吊挂设备时,应加设钢丝网水泥砂浆抹灰防裂防渗漏。3 施工要求3.1 砌体工程施工要求3.1.1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施工现场还应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产品质量说明书进行验收。3.1.2 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砌块不应被油污等污染。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丢掷。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分别堆垛整齐,高度不宜超过 1.6m。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3.1.3 砌块的块型、强度等级、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龄期等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使用龄期不足 28 天、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3.1.4 墙体材
8、料应保持均一性,若需镶砌,应采用与原砌块物理性能相近的混凝土预制块。3.1.5 墙体砌筑皮数、灰缝厚度、标高应与该工程的皮数杆标志一致。皮数杆应设立在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间距宜小于 15m。3.1.6 雨天施工时应防止雨水直接冲淋砌块墙体,同时不得使用被雨水淋湿的砌块。3.1.7 砌筑时灰缝应饱满,严禁先干砌后再灌缝。不得任意撬动已砌好的砌块。3.1.8 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一般情况下砌块砌筑不得浇水。在施工期间气候异常炎热干燥并且气温超过 30时,可在砌筑前 12h 稍加喷水湿润。3.1.9 砌块必须将封底面朝上(反砌)错缝砌筑,保证灰缝饱满。空心砌块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宜小于 90mm,
9、多孔砖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宜小于主规格砖长度的 1/4,否则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丝网或拉接钢筋。3.1.10 在砌筑中,已砌筑的小砌块受撬动或碰撞时,应清除原砂浆,重新砌筑。3.1.11 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均匀密实。砂浆饱满度:水平灰缝不低于 90%;竖直缝不低于 80%。应边砌边勾缝,缺灰处应补浆压平、压实,并做成凹缝,凹进墙面 2mm。不得出现暗缝,严禁出现透亮缝。3.1.12 墙体每日的砌筑高度应根据墙体的部位、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避免连续砌筑引起墙体出现不均匀变形或裂缝。日砌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 1.5m,雨天施工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3.1.13 距梁板底部约 300
10、mm 高的砌块墙体,至少应间隔 7 天,待下部砌块墙体变形稳定后再砌筑。最上一皮应采用实心小砌块 75斜砌挤紧,斜砌小砌块下必须砌 12 皮的实心小砌块。3.1.14 墙体砌筑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或里脚手架进行施工,严禁在砌筑的墙体上设置脚手孔洞。3.2 抹灰工程施工要求3.2.1 抹灰应在砌体工程完毕至少 7 天且经验收合格后进行。3.2.2 抹灰前应将砌块墙面的灰缝、孔洞、凿槽填补密实、整平,清除浮灰。墙面抹灰,宜在砌块墙体上刷 12mm 厚聚合物水泥浆打底,在其未凝固前随即抹厚约 10mm 混合砂浆过渡找平层。抹灰前墙面不宜洒水,天气炎热干燥时可在操作前 12h 适度喷水。3.2.3 门窗
11、洞口周边应用纤维防裂砂浆和玻纤网格布增强。3.2.4 不得在砌块墙体上随意打洞凿槽,砌块墙体内暗管、暗线、暗盒等以及线管预埋密集墙体的管槽(如配电箱所在墙)设置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3.2.5 不得在砌块墙体上切凿水平或斜向管槽,如因施工预埋误差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将短段水平管槽设于楼板顶面或梁板底部下 200mm 高范围内。3.2.6 砌块墙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等,宜考虑采用开槽砌块或订制砌块,或在砌筑砂浆达到强度后用专用电动机械开槽、钻孔,但不得引起砌块松动和开裂;且在预埋暗线、暗管等的孔槽间隙,应用纤维防裂砂浆和玻纤网格布增强,详细做法:孔槽间隙先用砂浆分层填实,然后沿缝长方向抹一
12、道 5 厚纤维防裂砂浆找平层(1:3 水泥砂浆掺入抗裂纤维,掺量为 0.9kg/m3),再将宽度为 250mm 的耐碱玻纤网格布均匀压入砂浆层中。3.2.7 线管预埋密集的墙体(如配电箱所在墙),应在墙体砌筑时预先留出管槽,在管线预埋完毕后用 C20 细石混凝土浇灌填实。不得在砌块墙体砌筑完毕后切割凿打管槽。3.2.8 砌块墙与不同材料(如混凝土梁、柱、板)的交界处应采用纤维防裂砂浆和玻纤网格布在这些部位加强。详细做法:在墙体与不同材料的交界处,抹灰前沿缝长方向先抹一道 5mm 厚纤维防裂砂浆找平层(1:3 水泥砂浆掺入抗裂纤维,掺量为 0.9kg/m3),再将宽度不小于 200mm 的耐碱玻
13、纤网格布均匀压入砂浆层中。3.2.9 抹灰砂浆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雨淋、水冲、撞击、振动。3.2.10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抹灰砂浆应湿润养护。4 管理要求4.1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砌体防裂主要技术措施。4.2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砌块工程设计施工图的审查。4.3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进入工地的砌块质量抽检,其抗压强度、干密度为必检项目,干燥收缩率为抽检项目,抽检不合格的砌块不得使用。4.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砌块墙体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整改。4.5 质量监督部门在日常的质量巡检中应加强对砌块材料、砌筑方法的抽查。4.6 工程施工质量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验收。4.7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的装修须知及维护等要求告知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4.8 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二次装修及管理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