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安全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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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 150 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1.1.4 与变配电所相

2、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 0.3m 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 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 4 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 10mm 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 高压危险

3、” 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 1.5m,维修通道为 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 2m,维修通道为 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 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4、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

5、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 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 4.5m, 室内应大于或等于 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 1530 夹角;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1.

6、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 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 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 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

7、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 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 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 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 2020mm 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 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 1010mm 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 3min 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

8、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 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 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 以下电缆之间为 0.1m,10 35kV 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 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 2m,交叉时为 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 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 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

9、的距离不大于 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 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 2m 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 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M.,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 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

10、过 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 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 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 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 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 1m,但从灯头到离地 2m 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

11、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 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 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 36V 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 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 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m,户外不得低于 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3m 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 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

13、 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 10KV 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 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 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 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 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 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 66V 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

14、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 2.75mm 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 20mm 的圆钢,并镀锌;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 35mm2 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 6

15、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 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 25mm2;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 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 同一低

16、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 R 小于或等于 4.; 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 10mm;角钢 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 100mm2;钢管厚 3.5mm,直径 50mm 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 8mm。角钢厚 4mm;扁钢厚4mm。截面 48mm2;钢管厚 3.5mm2 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 6mm;角钢厚 3mm;扁钢截面 24mm2; 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

17、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 I400A 时,R0.5. 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 10.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 10. 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 100kV 以上时,R4.;若不超过 100kVA 时,重复该地电阻 R10.。 2. 行为安全 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

18、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 外线电工遇有 6 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

19、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 (2) 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的周期规定: 1) 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 3200kVA 及以上者,每 10 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 320kVA 但

20、小于 3200kVA 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 320kVA 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 (3) 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 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压器履历卡片; 2) 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 3) 交接试验的记录; 4) 历次干燥的记录; 5) 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6) 油的试验记录; 7) 滤油和加油的资料; 8) 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9)

21、其它试验记录; 10) 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 11) 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 12) 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 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 1项即可。 . 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 .1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 .2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 .3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 .4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5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 85,最高不得超过 95; .6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 2. 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 2.1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 2.3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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