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一览表 (第 十 三 批 201 7 年 9 月 2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3089 白沙牙叉镇牙城 16队内两家养猪场、一家木材加工厂的养殖、生产废水以及队内的生活污水、排泄物,全部排入流向松涛水库的天然水沟内。另外, 16 队老橡胶厂洗胶废水、老胶厂内养猪场的养殖废水、老胶厂内宾馆用品清洗店的废水,在晚上和下雨天通过墙边挖的洞直接排入沟内。 白沙 水 1.经调查,白沙牙叉镇 牙城 16 队和老胶厂共有 5户养殖户,其中牙城 16 队 4 户猪栏均未建设
2、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养殖粪污通过管道直接外排至中队小溪北支流,最终汇入约 3km 外的南叉河。现场检查与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基本一致;老胶厂谢光才家猪舍未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建有一个不防渗的露天堆粪池,猪粪用于橡胶林地和菜地施肥,产生养殖的废水经排水沟排入原老胶厂的沉淀池,再流向围墙后面原胶厂的厌氧池,计划用于农业水肥浇灌,现场检查池内废水较少,三级池中第一池尚未盛满。 2.经核实,海胶集团白沙分公司原牙叉农场胶厂关闭后改为胶 水转运站,日转运量约 16吨,各连队收胶点将收集的胶水通过胶水罐车运至转运站约 35m3 存放池集中临时存放,后通过胶水转运车从转运站统一运至海
3、胶金隆橡胶加工厂加工,日存日清。收胶罐车清洗废水一并倒入临时存放池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洗胶废水排放的现象。 3.经现场核实,白沙牙叉巨星洗涤中心租用原牙叉农场胶厂约 600 米原厂房,从事酒店宾馆的床单、被套、浴巾等酒店用品洗涤服务,项目 2016 年 2 月 2 日取得环评批复、 2016 年 10月 23 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每日平均洗涤量约为 680 件,产生洗涤废水约 8m/d,现场属实 一是要求 5 家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并自行清场,消除污染。 二是要求胶水转运站加强管理,防止胶水撒漏和清洗水外倒。 三是要求白沙牙叉巨星洗涤中心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运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
4、运行。 四是对老胶厂谢光才养殖户下达关于限期整改养殖的通知,限其一个月内完成停场或转场,停止养殖,并要求做好周边环境卫生。 截至 8 月 28 日, 16 队 4 家养殖户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停止养 殖,养殖栏舍全部拆除,并对环境进行了清理;养殖户已开始每天减少养殖量并已承诺按要求的时间内全部停止养殖。 无 2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检 查各项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全部按环评验收批复要求经过絮凝沉淀池和三级化粪池后排入白沙县城污水处理厂市政收集管网。 2 D13106 白沙牙叉镇白沙农场十六队有一木材加工厂(
5、无牌),已经营十多年,每日早五点开始加工作业,产生烟雾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反映此工厂所有木材均来自白沙细水乡、元门乡、南开乡的生态保护区。 白沙 大气、噪声、生态 白沙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农场牙城 16队的木材加工厂,工厂占地面积 12340m2,主要从事锯木和木片加工,设计年产木材拼板胶合板2500 立方,主要原料为 年用橡胶木 3000 吨。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宏生,于 2006 年 4 月办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 2036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取得海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白沙)林证字第27 号)。项目于 2007 年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于当年投入试生产,
6、因资金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生产不正常,停停开开,一直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2016 年开展的海南省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中,该企业被列入“未验先投”违法违规整治项目清单,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于 2016年 8 月 22 日下达关于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要求该企业于 2016 年 10月 31 日前完成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办理将按规定进行查处。由于该企业已于 2015年 7 月停产,无法按照环保验收要求完成验收手续的办理, 2016 年 10 月 31 日,企业向县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并承诺今后不再生产,如要重新生产,将按规定完善手续。今年 3 月,该企业未经县
7、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原木实际进购量 400 立方,实际生产成品 100 立方,据现厂区负责人介绍,其所收购的木材来源均有合法手续。厂区正常开工时间为 7:30 左右,属实 处理情况: 1.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开展整改。 2.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环境违法立案调查。 3.林业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1.企业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暂停生产,清理厂区内环境卫生,并按照环保部门和林业部门的整改要求着手落实整改。目前,该 厂已清运场内随意堆放的木片废弃料,并对厂区堆放的原料统
8、一堆放至遮雨棚内。 2.企业与县林业局签订了承诺书,承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生产作业,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保证木材来源合法合规。 无 3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赶工期最早是 6: 00。 经核实,该厂所收购的木材来源多数属 于元门乡、牙叉镇、打安镇、阜龙乡和细水乡人工林的橡胶树和马占树,为农户自家种植树木,木材收购手续齐全,都有收购台账登记及县林业部门出具的木材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许可证,并非投诉所说的来源于生态保护区范围。该厂废气产生主要来源一是在端木、旋切、锯边和砂
9、光等工序中会产生木屑粉尘,已建有布袋除尘设施,由于该厂停产,据场内负责人介绍,布袋除尘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用于烘干经旋切后的木材的 4 个烘干炉,已建有过水除尘设施。该厂的原料及产生的树皮、木屑等边角料随意露天堆放,没有防风防雨措施,且木片废料在厂外小溪边随意堆放,该 厂旁边有厂内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居住点。由于调查当晚该厂未生产,第二天企业已暂停生产,无法开展噪声及废气监测。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3 D13113 白沙邦溪镇西线高速路邦溪出口 3 公里处有一白沙友邦石粉厂,作业时有扬尘污染,设备噪音大,且挖石破坏树林。 白沙 扬尘、噪声、生态 白沙友邦矿业有限公司粉磨
10、站位于白沙邦溪农场七队西北面约 500 米,距离邦溪镇 2km。项目占地面积 22800m2,建筑面积 10580m2,总投资 180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微细重钙 6 万吨,超微细重钙 2 万吨、活性重钙 2 万吨。该企业原企业法人肖建湘, 2015 年底变更为张海云。企业于2009 年 2 月 19 日取得营业执照,有效期至 2039年 2 月 19 日,经营范围为建筑石灰岩的开采、加工,土石方工程; 2009 年 7 月 22 日办理税务登记; 2011 年 6 月 28 日通过项目节能审查(白工属实 处理:一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规范原料堆放;停止夜间施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11、生活;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减低环境污染风险,及时更换除尘布袋,提高除尘效率,增加隔音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二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发现企业出现违规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 整改:一是企业对原料堆放点进行清理并规范堆放;二是企 业承诺停止夜间施工;三是无 4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信登 2011026 号),同意该厂建设年产 10 万吨碳酸钙系列产品生产线 1 条,总投资 1400 万元,项目综合能源消耗量为 614.5 吨标准煤 /年; 2011年 7月 1日办理项目立项备案( 白发改
12、备案 2011019 号); 2012 年 3 月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白土环资 2012 29 号), 2014 年 12 月通过项目环保验收(白土环资 2014 436 号),生产中原料在破碎、细磨、筛粉、包装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粉尘,采用 81 个布袋除尘装置和安装喷淋设施处理,产品装卸、运输和原理处理车间、原料棚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地板硬化和洒水降尘措施,噪声采取车间封闭措施降噪,厂区除了正门外三面均为橡胶树林,厂界噪声和在最近的居民点邦溪农场七队(约 600 米)。现场检查时原料矿石堆放在路边,工厂环保措施建有布袋、喷淋等除尘设施 ,厂房封闭,项目环保设施基本完好,除尘布袋经过改进加大,优化为
13、70 个,并加装了自动收集设施,检查时要求企业启动运行正常。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工厂生产不是很正常,有订单才进行生产;为了节省电费,企业通常选择在夜间生产;企业没有自己的原料采矿场,均从东方市江边乡的江源石场购买。经查阅该厂的原料进货和销售出货单及台账, 2016 年原料进货30062.86 吨、产品销售 30043.47 吨, 2017 年截至 7 月原料进货 10192.83 吨,产品销售 8353.27吨。经县国土资源局核实,我县没有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矿山 生产,也没有发现有盗采现象发生或收到相关举报,对群众投诉的挖石破坏树林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了维护,对损坏和破旧的设施及时进行了更新,
14、在材料进出口处增加一道塑料布遮挡,起到部分隔音隔尘的作用。 5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的情况无从核实;由于检查时企业因没有订单及受雨天影响没有生产,噪声和粉尘污染情况无法进行采样监测核实。 4 D14015 白沙县大岭居委会幼儿园旁边有一养猪场(规模 400头),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空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沟里。 白沙 大气、水 经排查,白沙县大岭居委会幼儿园北面有一家规模化养殖场名为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该养殖场2015 年 6月 5 日取得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批复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养殖基地建设环境影
15、响报告表(白土环资函 2015 207 号) ,2016 年 5 月 30 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白环函 2016 58号)。设计规模年存量 1500 头,年出栏量 3000头。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的要求,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后排查,发现大岭居委会幼儿园南面临近居民区有一家庭式养殖户,据调查该居民文华清专业从事屠宰,为了节省开支, 2016 年在家院子边上建设 1 栋猪栏,用于临时饲养整批采购的生猪。该养殖户现存栏 49头生猪,其中 23 头为 2017年 8月 21 日刚采购回来,猪舍配套建有露天 化粪池
16、,养猪粪便、污水主要排入化粪池,进行农业灌溉利用。 属实 一是对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白沙绿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 二是对文华清家庭养殖行为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求其完善养殖环保设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建议其减少养殖或者关闭。目前,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已制定关闭计划,由于养殖规模较大,拟采取逐步减少养殖的方式,自 2017 年 12 月前全面停止养殖,关闭猪场。 无 5 D13098 保亭县响水镇毛岸菜市场斜对面一食品站,凌晨 1点到 5 点宰杀猪,噪声扰民,污水、猪血等废弃物直接外排 小沟,流入南圣河,污染环境。 保亭 噪声、水、垃圾 信访人反映的该生猪代宰点位于
17、保亭县响水镇毛岸市场斜对面约 60 米处,自 70 年代至今由县食品公司经营与管理。日屠宰量平均为 3 头 /天,屠宰作业时间多集中在凌晨 4-6 点之间,按照屠宰用水和粪尿排放为 300 斤 /头 /天计算,排污量为0.75 吨水 /天。 属实 我县当场责令该代宰点停止屠 宰作业并下达关于对县食品公司毛岸代宰点进行关停的通知。 我县要求该生猪代宰点完成当日的屠宰工作后,立即停止屠宰作业。引导该地区屠宰户将生猪运到到响水加茂、县城屠宰场进行无 6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经现场核实发现该生猪代宰点房屋为砖瓦结构,
18、傍陡水河而建,建设年代久远,屠宰设施陈旧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级化粪池被水冲毁,屠宰废弃物和污水直接排入陡水河,宰杀生猪时存在噪音的现象。 屠宰,对该代宰点屠宰设施进行拆除,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做好封存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6 D13046 昌江昌化镇浪柄村 9 号农户养殖几十头猪,没有任何排污设备,臭味四散,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周边村庄,影响周围农户正常生活。 昌江 大气、水 昌化镇政府在 2017 年 8 月 24 日早 8时接到信访任务派遣单后,主要领导立刻安排 有关调查核实工作。昌化镇政府、浪炳村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于 8 月 24 日中午、 26 日上午两次共
19、同到该养殖户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养殖户为农户家庭院内养殖,共养殖 12 只猪,其中养殖 2只母猪、 10 只小猪,主要以养殖贩卖小猪为养殖目的。现场除住宅外,另有猪舍、猪棚各一间,三级沼气池一口。猪舍有排水口,冲洗猪舍废水通过排水口排入沼气池进行储藏发酵。院内有排水口与村道排水沟相连,因住宅地势与村道相比较低,庭院雨水溢满时通过排水口排入门前村道旁排水沟。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因并无明显臭气四散现象存在,并且庭 院养殖所产生的粪便及污水均已排放入沼气池进行储藏发酵。昌化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浪炳村委会工作人员要求李仁彪养殖户进行庭院水泥地面硬化,并做好庭院卫生清洁和防疫工作。在雨
20、水多发季节,做好雨水溢满庭院导致污水从沼气池倒灌入村道的相关排污预防措施。 无 7 D13064 澄迈金江镇环城西路的澄辉路北边小巷约 120 米处有一居民在家中私自养猪、加工豆腐,猪粪便及豆腐加工污水散发恶臭味。 澄迈 大气、水 反映的豆腐作坊和养猪棚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豆腐作坊主要放置于屋内生产,未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 2、豆腐作坊 生产的环境卫 生差,未能满足豆腐生产的卫生要求; 3、养猪棚附近存在明显异味; 4、养猪棚环境卫生差,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 1、 2017 年 8 月 25 日,县食药监局对陆荣銮做现场检查笔录。 2、 2017 年 8 月 25 日,县食药
21、监局对陆荣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加工。 3、 2017 年 8 月 25 日,县畜牧局对岑选雄下达关闭养猪场的通知。 4.2017 年 8 月 26 日至 28 日,金江镇对豆腐作坊和养猪场回访检查,对其豆腐作坊停无 7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产及养猪场关闭情况进行核查,目前,该豆腐作坊已经停产,养猪场已经关闭,生猪已经全部转移。 8 D14032 澄迈福山镇红光农场第一分厂芬华村一公司承包土地(农田、水塘),以种植农作物的名义建造房屋,破坏 100 多亩农田、水塘。 澄迈 生态 8 月 24
22、日 9 时 30 分,县政府王广俊副县长带领福山镇、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蒙商公司在红光农场第一分场芬华村建设的蒙商项目,未经审批建设五栋一层房屋,建设面积总共 1486 平方米,目前已停止建设,按要求正在办理相关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属实 8 月 24 日 11 时 30 分,镇政府要求蒙商公司人员到镇政府做调查询问笔录, 了解蒙商项目具体情况,并向蒙商公司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违章)建筑通知书,责令其 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下一步,我镇将按县国土局和住建局依法依规严格确定给蒙商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
23、加大对蒙商项目的巡查,同时要求蒙商公司在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无 9 D13104 儋州往东城镇 20公里处路边有一家禾牧猪场,污水流入隔壁橡胶林,影响橡胶生长和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儋州 水 1.海南禾牧实业有限公司儋州禾牧 2 万头养猪场在猪场外大榻村农田边私设暗管,部分生产废 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暗管向环境外排放。 2.违反环评批复“不得采用明沟排沼液灌溉”的要求,采取了明沟布设管道方式将沼液抽到附近树林和清料地进行集中灌溉。 部分 属实 市生态环保局对海南禾牧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私设暗管排污及明沟排灌的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私设暗管的
24、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 10 万元并责令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并对养猪场私设暗管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暗管已拆除,水污染问题已解决;明沟正在整改。 无 10 D13118 儋州那 大镇军屯市场二路18 号对面有人搭棚建屠宰场,每日宰杀家禽,宰杀完未及时处理残渣、鸭毛、儋州 大气、垃圾 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市政府组织那大镇、市城管、环保、畜牧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军屯市场二路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处空宅基地前有贩卖活禽点,现场发现有污水随意排放,属实 一是对军屯二路贩卖活禽的商贩户进行思想教育和严肃的批评;二是军屯市场对该商贩户下发停业整改
25、通知书,责令不得继续在军屯二路空宅基地乱摆卖活禽和宰杀家禽;无 8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血水等垃圾,散发臭味,引来苍蝇老鼠。 臭味浓重。 三是安排市场管理人员整治空宅 基地的环境卫生;四是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巡逻、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11 D14002 儋州那大镇侨值农场 1 公里范围内有家经营多年的砖厂,挖土烧制黄土砖,生产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农作物;且运输车辆压坏道路。 儋州 生态,大气 经核查: 1、目前该砖厂已停产,未发现有挖土破坏林地行为; 2、道路已被压坏。 属实 1、该公司
26、已停产技改,待竣工验收后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生产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并不定时派监测人员进入现场监测,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取土破坏林地行为。 2、 交通局将督促养护单位对沿线公路路 肩修补,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大力度对沿线公路进行巡查,严厉查处打击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无 12 D14007 儋州国营西培农场西华片区第 13 生产队周边,生活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儋州 垃圾 市政府组织环卫局、大城镇政府和西华居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属实 责令西华居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整治;配备垃圾桶;做好宣传,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
27、果。 无 13 D14001 举报人称之前举报的儋州东成镇莱村海南农垦美联橡胶加工厂 污水问题,目前只在晚上偷排污水,且该厂计划用塑料铺在污水池下做简单防渗,应付检查。 儋州 水 金联橡胶加工厂排污达标,没有检查到偷排行为;杂胶池和应急池已铺设防渗膜。检查发现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杂胶池和应急池应硬化;二是杂胶沟及标胶洗车场存在部分卫生问题;三是应急池围堰部分未闭合;四是未编制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五是下风向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责令金联橡胶加工厂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整改要求制定方案并实施。目前已完成杂胶沟及标胶洗车场卫生问题清理,正在进行应急池围堰闭合施工工作,按整改方案进
28、行杂胶池和应急池应硬化工作、编制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及加强厂区恶臭清查处理工作。 无 14 D14036 定安定城镇建龙大道、人民路、潭栏路等道路上,看到有环卫车辆收集垃圾未加盖,散发臭味大,整条街都能闻到。 定安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存在一些垃圾收集车未加盖散发出臭味的问题。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作业时操作不规范,倒完垃圾后不加盖。 2.工作人员清洗垃圾收集车不及时。 3.部分垃圾收集车辆老化,后盖损坏,无法加盖。 属实 1.进一步加强对垃圾收集车辆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要求规范操 作,对不按规范作业的 6 位工作人员进行警告处分。 2.将垃圾收集车辆由手动操作改造成自动操
29、作,实现垃圾收集车倒完垃圾后自动无 9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加盖。 3.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对所有垃圾收集车清洗一次,保证车身干净、整洁,没异味。 4.制定定安县城区主要道路垃圾收集工作方法,建立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15 D13071 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竹金沟河桥下,有一台柴油发电机长时间抽河水灌溉绿化带,空气及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东方 大气、噪声 2017 年 8 月 23 日晚上,接到任务交办后,市政园林局立即组织 人员到反映问题的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柴油抽水机为市政园林管理局
30、用于抽取排洪沟排放的雨水浇灌绿化带,柴油机于 2017 月6 月 2 日起开始安装抽水,马力为 25 匹,抽水时间一般为早上八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六点,夜间不运行抽水。浇灌绿化带为琼西路北段新建的绿化带。运行确实存在轻度噪音污染和少量冒黑烟。 属实 2017 年 8月 24 日早上,市政园林局相关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的柴油抽水机进行了拆除。现已计划采购电泵式抽水机,将柴油抽水机改为电泵式抽水机,预计在 9 月 3 日前完成改装。 无 16 D13078 东方八所镇琼西路三角公园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宿舍,有城镇执法局人员在宿舍区的化粪池上方建铁皮屋(用于执勤
31、),导致化粪池污水填满后无法清理,影响居民生活。 东方 水 2017 年 8 月 24 日,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该执法岗亭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三角公园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人行道上,属于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所有,化粪池已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污水排进市政排污管道。平时没有出现化粪池污水填满后溢出的情况。虽然该岗亭没有设在宿舍区的化粪池上,但距离该化粪池有约 2 米且在人行 道上,一定程度上有阻碍人行道便民出行和化粪池清理。 属实 该执法岗亭属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位于琼西路的人行道上 ,不设在化粪池上。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和化粪池清理方便,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
32、法局对该执法岗亭进行立即拆除,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无 17 D13095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北一巷 12-4楼下的住户在窗口下养鸡,臭气影响整栋东方 大气 市领导张渊、符高波于 8 月 23 日晚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八所镇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在八所镇 永安西路北属实 该住宅属城市居民区,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2017年 8月 25日市政府下发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无 10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一巷
33、 12-4 楼周边情况,发现一楼旁有一私家住宅,户主为符太贤,家庭自家庭院靠边围墙修建一两层铁笼来饲养鸡,但铁笼里是空的。调查人员随即与户主了解,该户主于 2014 年开始圈养鸡,用于自家食用,养鸡所排的粪便每天集中清理,当做生活垃圾倾倒到环卫垃圾车,清洗鸡笼的污水排进自家的化粪池,并在本月前几天已将圈养的鸡食用处理完。经调查人员实地检查,鸡笼底下还是有遗留臭味。 养家畜家禽的 通告的相关规定,由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责令该住户以后不得在城区圈养家禽,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已现场对该户的鸡笼进行清理与消毒。下一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规定,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
34、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城区不按通告规定圈养家禽家畜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依法依规给予查处。 18 D14033 东方八所镇东港路双创指挥部对面有一名为“菲芘”的酒吧歌舞厅,每晚 10 点至凌晨 2 点营业,噪声非常大,与居民住宅仅一墙之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该问题已持续十年。 东方 噪声 8 月 23 日晚,市领导麦宏山常务副市长及卞晓燕副市长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市文体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核查,该酒吧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北侧,西面和北面有居民住宅楼,东面为商铺,南面临街,营业时间为每晚 22:00-次日凌晨 2:00,注册日期为 2016 年12 月 8 日。 8 月 2
35、5 日晚,市环保局对该酒吧周围设 4 个噪音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根据城市 5 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菲芘”酒吧所产生的室外噪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调查及噪音监测,该酒吧所产生的室外噪音已超出国家规 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8 月 25 日,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酒吧噪音存在超标排放问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 8 月 28 日前进自行整改,如果再次监测未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将依法对该酒吧进行查处。下一步,我市将举一反三,对全市范围内的酒吧进行监测,对存在噪音超标排放问题下,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查处。 无 19 D1404
36、0 东方八所镇永安社区永安东路东七巷有两住户养猪,散发臭味,周边住户无法开窗。 东方 大气 市委常委、八所镇党委书记张渊、副市长符高波于 8 月 23 日晚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 执法局、市畜牧局、八所镇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东方八所镇永安社区永安东路七巷周边情况。经核查,该巷有户主王高芳、苏如华在自家庭院圈养肉猪(王高芳 22 头、苏如华 14 头)问题属实,圈养肉猪所排的粪便和清理猪圈的污水属实 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8 月 25 日市政府下发的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由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 户主王高芳、苏如华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前自行处理圈养家畜(猪)完毕。截至日前,经现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