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记录05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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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曳引式电梯年度自检记录(适用于有机房电梯)使 用 单 位:江苏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 用 地 点: 府翰苑 10 甲西 注 册 代 码: 30103204112008010003 常州电梯有限公司1注 意 事 项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和 电 梯 使 用 管 理 与 维 护 保 养 规 则 (TSGT5001-2009)制 定 。2. 本报告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质量检验。3.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4. 有实测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据,无实测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可

2、以以简单的文字加以说明。5. 为填写方便,在检验结果栏右上角用“”、“”和“ /”表示“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6. 本报告应有检验人员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公司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本公司分别保存。2年度自检记录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资质证 电梯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资质证 制造单位 电梯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2008.05 或不明型号 GVF-800-C090 产品编号 07G003138维护保养单位 常州电梯有限公司 维保合同编号 CZ-2011-055额定载重量 800 kg 额定速度 1.75 m/s层站门数 18 层 18 站 18 门 对重最大允许越程 40

3、0 mm缓冲器型式非线性蓄能型;线性蓄能型 耗能型安全钳形式滚柱型瞬时式楔块型瞬时式 渐进式设备技术参数拖动方式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自检结论:合格检 验: 审 核: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维保单位质检专用章或公章)资质证号:TS333333-2012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机构代码:3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

4、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1技术资料*1.4使用资料(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0 机房及其设备机房、滑轮间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各仪表显示正常,各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编码器、位置脉冲传感器工作正常,外表清洁,选层器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现象。(1)应

5、当 采 用 楼 梯 作 为 机 房 通 道 。 通 道 应 当 在 任 何 情 况 下均 能 够 安 全 方 便 地 使 用 , 无 需 经 过 私 人 房 间 。 特 殊 情 况下 可 以 采 用 梯 子 , 但 必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a.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b.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c.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d.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通道高 m 梯子高 m夹角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2.1通道与通道门(3)对于有机房电梯,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

6、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宽 1.0 m 高 2.1 m2.5照明与插座(1)机房应当设置常备式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2.6断错相保护每台电梯应当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并且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7主开关(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7、、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4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1)a.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振动,润滑良好;b.减速器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并按照制造单位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c.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声、振动,润滑良好;d.制动器各销轴部分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间隙合理,制动衬、铁芯磨损量、制动弹簧压缩量和制动力符合制造单位要求。e.制动器上检测开关工作正常,动作可靠;*2.8驱动主机(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或严重油腻现象,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1)手动紧急操作装

8、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b.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c.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d.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b.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c.进行紧

9、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10紧急操作(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有应急救援程序。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各销轴部位润滑良好,转动灵活,轮槽和钢丝绳无严重油腻现象,钢丝绳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2.11 限速器(3)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应当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出具核验报告。2.12接地(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3电气绝缘

10、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表要求:标 称 电 压/V测 试 电 压 (直 流 ) /V绝 缘 电 阻/M安 全 电 压 500 5002505001000 0.25 0.50 1.00动力电路 123 M 照明电路 20 M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10 M 5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3.4井道安全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

11、内将门打开;3.5井道检修门(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7轿厢与井道壁距离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3.10极限开关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3.11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3.12井道照明井

12、道应当装设常备式电气照明,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 1m 处应当具有足够照度。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底坑应清洁;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3.15限速绳张紧装置(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松动;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3

13、.16缓冲器 (5)对重缓冲器附件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志,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记录;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缓冲距离: 350 mm3井道及相关设备3.17 导轨轿厢和对重导轨清洁、无杂物,导轨支架、压板固定牢固,无松动。6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a.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b.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

14、复正常工作;c.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d.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e.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4.1轿顶电气装置(2)在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1)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轿内显示、指令按钮工作正常;4.2轿内、轿厢及其附件(2)轿顶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15、轿顶、轿底、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紧固;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导靴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随行电缆无损伤,运行过程中不与井道内部件和底坑地面擦碰;安全钳钳座固定可靠,无松动;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声、振动,润滑良好。4.3轿厢安全窗(门)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 ,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4.5对重(平衡重)的固定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4.6轿厢面积(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表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b.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

16、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的书面材料;c.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1)正 常 照 明 电 源 中 断 时 , 能 够 自 动 接 通 紧 急 照 明 电 源, 该电 源 能 够 自 动 再 充 电 , 并 且 至 少 能 够 供 1W 灯 泡 用 电 1h;4轿厢与对重( 平衡重 )4轿*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

17、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7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4.9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 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厢与对重( 平衡重 )4.10超载保护装置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 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 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 4 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 12 根(

18、对于股数为 6 的钢丝绳)或者大于 16 根(对于股数为 8 的钢丝绳)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 直径比 96 % 5.1悬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变形情况悬挂装置不得出现下列情况,如出现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5.2绳端固定曳引绳或者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无松动,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5.3补偿装置 (

19、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 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6旋转部件防护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最 大 值 5 mm6.2门间隙 (2)在水平移动门和

20、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最 大 值 25 mm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6轿门、层门与层站6.3玻璃门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8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4防止门夹人保护装置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

21、使门重新开启6.5门运行和导向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层门和轿门门导靴磨损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传动部件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6.6自动关闭层门装置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6.7紧急开锁装置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1)每 个 层

22、门 都 应 当 设 置 门 锁 装 置 , 层 门 的 锁 紧 动 作 应 当由 重 力 、 永 久 磁 铁 或 者 弹 簧 来 产 生 和 保 持 , 即 使 永 久 磁铁 或 者 弹 簧 失 效 , 重 力 亦 不 能 导 致 开 锁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mm 时才能启动; 最 小 值 8 mm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6.8门的锁紧(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轿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

23、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6.9门的闭合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6.10门刀、滚轮与地坎间隙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最 小 值 7 mm6轿门、层门与层站6.11层站层站召唤、楼层显示齐全有效,层门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层门地坎清洁,轿厢平层精度符合要求。8试验*8.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当轿厢上

24、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9项目及类别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结果8.2耗能缓冲器试验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 120s。复 位 时 间 : 15 s*8.3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2)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8.4对重(平衡重)限安全钳动作试验轿 厢 空 载 , 以 检 修 速 度 上 行 , 进 行 限 速 器 - 安 全 钳 联 动 试 验 ,限 速 器 安

25、 全 钳 动 作 应 当 可 靠。*8.6空载曳引试验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8.7运行试验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8.8消防返回功能试验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8.10上行制动试验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

26、显变形和损坏。*8.11下行制动试验轿厢装载 1.25 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8试验*8.12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 1.25 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 计算的非商用汽车电梯,以 1.5 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 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注:(1)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 GB7588-1995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国质检锅20011 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 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2)当认为 2.8(3)项即轮槽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 8.11 项试验,对于超面积的载货电梯还须进行8.12 试验,综合 8.6、8.10、 8.11、8.12 项试验结果来验证轮槽磨损是否影响曳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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