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 文件 招 标 人: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八 年 八 月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 3 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 . 6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 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1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0 第 六 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21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3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叶县 邓李乡初级中学 关于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
2、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的委托,现就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2.2 采购编号: YZC2018-07-31-550 2.3 建设 内容 :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门前道路总长 330 米,改造后路基宽 6.8 米,路面宽 5.8 米 ; 2.4 资金 来源: 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约 35 万元; 2.5 质量标准:合格 (符合 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3. 投
3、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 具有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 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 须 具有 相关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安全员、 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 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
4、计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 , 须提供 2017年 10 月份近半年以来 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出现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证明; 3.7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2016】 125 号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5、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4 4.谈判 文件获取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 A4 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于 2018 年 8 月 6 日 - 2018 年 8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 11:30,下午 15:00-18:00 到 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招标 文件售价: 300 元 /份, 纸质,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5.谈判 文件的递交 递交 谈判 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6、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15: 30 整; 递交 谈判 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谈判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竞争性 谈判 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县邓李乡初级 中学 联 系 人: 郜先生 电 话: 15738179288 联系地址: 叶县邓李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南环路 28 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六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0375-2212669 1599
7、3566036 邮 箱: T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5 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 名称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2 采 购 人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郜先生 电 话: 15738179288 联系地址: 叶县邓李乡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0375-2212669 地 址: 平顶山市南环路 28 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六楼)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约 3
8、5 万元;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谈判有效 期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60 天(日历天)内有效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 具有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 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 须 具有 相关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 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
9、的岗位证书; 5 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6 (提供劳务合同) , 须提供 2017 年 10 月份近半年以来 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出现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证明; 7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10、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2016】 125 号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中,投标人在 备注栏部分注明: 此款为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仟 元 整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日前 账户名: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100 1551 6110 5020 0464 投标人持银行回执单换取保证金收据 10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
11、本 叁 份 11 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15:30 整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13 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 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 地点: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14 工期 20 日历天 15 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 16 谈判控制价 谈 判控制价为: 叁拾伍万元整 ( 350000.00 元 )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
12、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7 谈判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高于谈判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17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声明:在 2018 年 月 日 之前不得开启 (一)总则 1、 适 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所需施工及伴随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前附表所述,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叶县邓李乡初级中学 )。 2.2 代理机构: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3 合格
13、供应商 : 2.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 投标人 具有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持有 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2.3.3 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 须 具有 相关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且无在建项目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3.5 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
14、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3.6 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 , 须提供2017 年 10 月份近半年以来 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 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出现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证明;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8 2.3.7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
15、2016】 125 号文)。 2.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响应文件:指 供应商 根据谈判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5 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 2.6 采购内容:按照代理机构编制的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及伴随服务。 3、谈判费用 3.1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 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组成 4.1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 六 章、谈判响应文
16、件格式 4.2 除 4.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3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 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接。 5. 谈判文件的澄清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
17、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9 5.1 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 谈判文件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按前附表的要求送至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2 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谈判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 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地澄清或修改。 6.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
18、为谈判 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 中文 。 7.2 除相关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 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19、.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谈判函 8.2、报价表 8.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5、谈判 保证金 8.6、 拟任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8.7、 实质性 承诺 8.8、施工组织设计 8.9、 谈判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9. 响应文件格式 叶县邓李乡中门前道路工程 谈判文件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10 9.1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 8 条中规定的全 部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 报价 10.1 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可根据企业能力、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并按谈判
20、文件要求填报报价。 10.2 谈判报价应包含项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0.3 如谈判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4 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包含所有工程量验收合格交 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供应商对项目工程量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10.5 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1.谈判货币 11.1 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2. 谈
21、判有效期 12.1 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 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谈判保证金 13.1 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提供一份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3.3 未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明确成交供应商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 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支付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后退还(不计利息)。 13.4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