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接待管理制度及业绩归属办法经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销售业绩的归属作如下规定:1. 置业顾问每日上班按客户接待顺序表轮流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销售人员接听来电而错过接待的(非私人电话)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3)帮助同事接待。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5)开发商关系客户,只是参观的。3. 不能补排轮的几种情况:(1 )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2 )开发商介绍购房的客户,按排轮进行,不补排轮。(3 )因办理银行按揭或做其他与自己销售工作有关的事按轮空处理
2、,不补排轮。(4 )销售人员按轮排接待客户,若轮到某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而该销售人员不在场(除公干外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轮空,不能补接。因公外出的可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5 )已购房,来售楼部询问产权证、按揭办理进度情况的。相关解释新客户:1)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2)超过一个月未作跟踪回访的老客户(未成交) 。老客户:1)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2)未购房,但已经与某销售人员有过联系、沟通的,并且上门就直接找某销售人员的(按排轮提前接待,不补排轮) 。3)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男女双方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夫妻) 。4)已成交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公共客户:1)客户在售楼处明确
3、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2)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3)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4)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未移交给某位销售人员的视为公共客户,任何销售人员都有权做跟踪回访,只要在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做记录即可做为自己的客户资源。5)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移交的销售人员从未追踪该分配客户,或超过一个月未对该客户进行追踪工作的。5、现场执行“首接制” ,所有来访客户接待完毕必须第一时间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本 ,客户归属以此为唯一依据; 6、来访客户有效跟踪期为一个月(除前期未开盘例外) ,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过了跟踪期客户视为新客户; 7、
4、 置业顾问必须把来访客户登记在来访客户登记本 并在客户追踪表注明跟踪记录;追踪时间最长为,自最后一次回访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有效,超过追踪日期视为新客户,日后该客户发生业绩纠纷,第一接待置业顾问将不得分配该业绩及奖金。追踪记录表每个月交予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记录。8、咨询电话必须在客户来电登记本 登记,置业顾问要积极引导来电客户上门,可向客户留姓名及号码;便于日后电话回访。 9、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咨询是否来过,如有来过则务必马上将客户交还原置业顾问;若该同事不在现场,应先把客户安顿好后电话通知该同事,不算接待名额; 10、超过有效跟踪期(一个月)客户再次来访,接待该客户视为接待新
5、客户,有效跟踪期为重新登记之日起计算。若该客户在有效跟踪期以外来访被其它同事接待成交,跟踪权和业绩归属新同事; 11、老客户:在登记有效期内(以客户来访登记本为依据)来到售楼现场,原 A 接待过,但 A 当时没有认出来,该客户也没有找 A,而由 B 接待,B 也主动咨询之前是否来过现场,但客户忘记是谁接待,可能出现以下情况时:1) 、在签订认购书之前,A 已辩认出来,并出示有效跟踪期的客户来访登记本 ,该客户后期跟踪权和业绩归属 A; 2) 、客户已经在 B 置业顾问的介绍下签订认购书交完款当天内,A 认出客户,并出示有效跟踪期的客户来访登记本 , A、B 各占 50%的业绩和奖金;该客户后期
6、跟踪权和服务权归 B,该客户后期带来的新客房成交也归属 B 置业顾问; 3) 、客户已经在 B 置业顾问的介绍下签订认筹书交完款次日起,客户归属 B 置业顾问(A置业顾问不在现场情况除外) ;如若置业顾问不在现场,日后认出该笔成交,则 A、B 各占50%的奖金。该客户后期跟踪权和服务权归 B,该客户后期带来的新客房成交也归属 B 置业顾问; 12. 接待过程中,有三个或以上置业顾问都先后接待过该客户成交,则首次接待置业顾问与最终接待成交者参照第 11 条划分业绩,其它接待者算义务接待;13. 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所有客户,只要到访售楼处了解项目情况,包括咨询招商等,当值销售人员都必
7、须热情接待,计接待名额,其他人员亦需热情接待;14.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1) 、若老客户带新客户同时走进售楼处找原置业顾问,新老客户都对视为原置业顾问接待,计接待名额;2) 、若老客户没有找原置业顾问或忘记原置业顾问,原销售人员也没有认出来,老客户按以上第 10、 11 条规定处理,新客户归属当时置业顾问所有; 3) 、新客户第一次来未提是老客户介绍来的,按新客户对待,即使以后介绍业主跟着来,成交仍然归接待他的业务员。15. 若客户因为沟通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换接待人,拒绝继续服务,由现场主管领导协商另行安排他人接待,视实际情况是否另外安排补接;语言沟通障碍可以补接;客户投诉或者不满意服务
8、不给予补接,还视实情况给予相应处理;16. 同事之间应该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当同事已成交客户来访,原来同事不在现场,当值同事和其它空闲同事应该及时电话联系同事并协助安排好客户;18. 项目组组织看楼团等活动,所有计公佣,业绩归属当事置业顾问;客户跟踪权和服务权由销售主管公平分配,如有客户跟踪不到位的情况,取消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公佣;19. 公司其它 SP 促销活动客户归属视实际情况另行待定佣金分配制度;20. 如遇业绩冲突,双方应友好协商。21. 如发生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处理;23没有来过现场的客户(通过介绍或者售楼部电话接待获得
9、的) ,不能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本 ,但可通过电话回访对其进行追踪。如若发现置业顾问将未到过现场的客户资料登记入客户来访登记本 。则视为无效记录,由销售经理重新分配,同时对该置业顾问处以“停止接待客户一星期”的处罚。24、不同置业顾问接待同一家庭中的不同人:1) 、不同置业顾问都经过多次回访和接待,直到成交才知道接待的是一家人,成交后业绩业务员平分。2) 、 未成交回访过程中得知是一家人的,客户归为第一接待人,由第一个置业顾问继续销售工作,成交归属第一个置业顾问,第二个业务员属于帮忙接待;25、其它要求:1) 、每位置业顾问在客户进门后问清是否第一次来,若不主动问清上次的接待人是谁,待查明归属后
10、客户仍归第一接待人所有。2) 、每位置业顾问要把整个项目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谁的客户,要以成交为唯一目的,不得发生不认真接待别人客户的情况。如有发现将处于“停止接待客户一星期”处罚。3) 、每位业务人员要做好客户回访和成交客户维护,因为只有不断地回访才会了解客户动态,减少重复接待的机会。只有做好成交客户维护,客户才会积极地介绍客户。4) 、不得在客户面前出现互相争抢或相互推诿的现象。成交客户的分配放在成交后进行。5) 、不得为了个人利益在客户面前互相诋毁。以上制度项目全体人员应共同遵守和维护,如有违反,将给予处罚, 其它后面发生但本规定没有涉及到归属判定的情况,依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处理并补充完善本规定。本制度自 2012 年 月 日起执行全体人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