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hw****26 文档编号:3191763 上传时间:2019-05-2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B11旁站监理记录表工程名称: 编号:B11 日期及气候: 工程地点: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施工情况:1.施工单位质检员是否到岗。 是 否2.钢筋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 否3.钢筋是否有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现场见证取样复试是否合格。 是 否4.钢筋的品种、级别、数量、间距等是否符合设计和变更文件的要求。 是 否5.钢筋的绑扎、连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是 否监理情况:1. 所有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2. 钢 筋 应 平 直 , 无 损 伤 , 表 面 不 得 有 裂 纹 、油 污 颗 粒 状 或 片 状 老 锈 。3. 钢 筋

2、 的 品 种 、 规 格 、 数 量 、 级 别 应 符 合设 计 要 求 。4.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 钢筋的弯钩、弯起、间距、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构造筋的设置应 符合设计要。6. 所有焊件或接头应全数检验,按规定的数量试验合格。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部: 质检员(签字):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江苏省建设厅监制江苏省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实现江苏省“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中确定的节能 65%的目标,规范我省民用建筑外窗的生产和应用管理,提高外窗技术水

3、平和综合性能,结合我省夏热冬冷地区和部分寒冷地区气候特点以及建筑外窗应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民用建筑外窗(不包括建筑幕墙和建筑外门)的应用。第三条 全面推广应用标准化外窗系统,标准化外窗系统新技术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推广认定。鼓励采用外窗遮阳一体化和新风系统一体化技术。积极开展门窗产品性能标识认证。第四条 建筑外窗的主要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其中气密性能应不小于 6 级(1.5m 3/(mh); 4.5m3/(m2h)),水密性能应不小于 3 级(250P a),抗风压性能多层建筑应不小于 3 级

4、(2.0 KP a),高层建筑应不小于 4 级(2.5 KP a)。民用建筑外窗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2.4W/m2K,并积极推广采用传热系数不大于 2.0 W/m2K 的建筑外窗系统;居住建筑外窗玻璃不得贴膜;不宜采用 Low-e 玻璃,如需采用 Low-e 玻璃,其冬季外窗遮阳系数不得小于 0.6。第五条 高层及超高层民用建筑各单一朝向及不同楼层的外窗性能设计等级应统一取值。居住建筑不宜设计飘窗,当确需设计飘窗时,飘窗必须满足节能、遮阳、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第六条 建筑外窗不得使用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的材料,严禁使用非隔热断桥型材铝合金单层窗、非多腔体型材塑料窗。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不得使用

5、PVC 隔热条。第七条 建筑外窗应采用中空玻璃,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 12 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 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 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 5 mm。为保证中空玻璃装配质量,窗框型材截面宽度应为:隔热断桥铝合金推拉窗不小于 80 mm,平开窗不小于 55 mm;铝木复合推拉窗不小于 90 mm,平开窗不小于 55 mm;玻璃钢推拉窗不小于 80 mm,平开窗不小于 55 mm;多腔体塑料、铝塑、钢塑复合推拉窗不小于 88 mm,平开窗不小于60 mm,型材检测老化时间不小于 6000 小时。第八条 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

6、弹性密封条,不得使用 PVC 密封胶条;推拉窗应使用硅化加片毛条,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条或非硅化加片毛条;嵌缝填充胶应使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不得使用酸性硅胶。第九条 五金配件应用中,平开窗不得使用单点执手,不得使用铝质合页;连接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螺钉,不得采用镀锌螺钉;窗扇用角码应采用尼龙、铸铝等材料,不得采用 PVC 材料。第十条 民用建筑外窗必须采用附框安装。附框性能应满足节能、强度高、耐腐蚀、耐久性好等要求。积极推广采用节能型附框,节能型附框材料性能应满足:导热系数(25)应不大于 0.2W/(mK),吸水率(24h)应不大于0.5%,加热后尺寸变化率(60,24h)应不大于 0.1%,握钉力应不小于 4000N。第十一条 门窗生产企业应制定标准化外窗系统产品标准,并在产品醒目位置标识该门窗系统产品的组成和性能指标。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