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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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文件 鄂民院党发 2016 40 号 关于印发 湖北民族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 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 的 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湖北民族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在我校施行。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6年 12月 22日 - 2 - 湖北民族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 组织生活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现就学校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

2、 (一)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

3、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 - 3 -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委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 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 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每月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

4、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不设党小组的即以支部大 会的形式履行上述职责。 .党课 党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每个支部每季度安排一次。“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党课要体现政治性,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阐明观点、分析问题,做到讲政治、守原则,立场鲜明。重点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章党规、党性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开展国- 4 - 际国内形

5、势和时事热点教育。 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 制度。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在支部讲党课,其党课稿在讲完后一周内报分党委(党总支)备案。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每年在党支部或到学生党支部至少讲 1 次党课,其党课稿在讲完后一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校党委常委和党委书记带头到所在支部、分管单位或联系单位党组织指导和讲党课,党课稿讲完后一周内交党委组织部后分别报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组织部备案。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以交流思想、 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

6、容的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二月,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维护班子团结和谐的情况;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情况;履行管党 治党责任,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学校- 5 - 党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改进领导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

7、回应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其他重要问题。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纷争。 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制度。校党委常委要参加指导一次分管或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分党委(党总支)成 员要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全覆盖。 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复印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

8、半年至少召开 l 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 批评 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消除 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的。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 6 - 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三)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

9、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员集中民主评议每年至少开展 l 次,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实行“四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自评等 次;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理。 (四)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10、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主要围绕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进行 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消除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谈心谈话要力求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做到与人为善,- 7 - 坦诚相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着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 1

11、 次,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等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 1 次。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表现好的党员要及时表扬鼓励,每年至少开展谈心谈话 1 次。 二、切实用好“支部主题党日”基本载体 (五)深化“支部主题党日” 深入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学的基本载体、做的重要平台,作为落实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长期坚持下去。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除每年 2 月和 8 月外,每月第二周星期四为全校“支部主题党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次周星期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时间,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周报学

12、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按照“ 每个支部动起来、一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在按月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务公开、通报相关情况等工作。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实际,自选特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六)落实主体责任 - 8 -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领导责任,深入开展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宣传教育,把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各分党委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

13、支部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专人及时通知提醒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七)坚持以上率下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要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要及时对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作出安排 ,及时通知提醒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人、提醒对象、提醒时间、提醒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各分党委

14、(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要约谈提醒。 建立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纪实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与整理,对本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纪实台账管理,做到可查、可考核,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再按时上报州委相关部门。 - 9 - (八)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 任。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学校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等重要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更

15、好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的激励引导,对民主评议党员评定标准进行分类细化,创新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完善党员作用发挥评价机制,增强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以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和推动发展上来。 (九)强化监督检查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要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监督检查,学校组织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集中检查,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督促管理。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力的要进行提醒、函询、诚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 、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 10 -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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