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文件 井大党发 2016 14 号 关于印发 井冈山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2016 版) 的通知 各学院(部)、单位 党委 ,各部门,工会、团委: 井冈山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16 版) 已于 2016 年 7月 6 日 经学校 党委会 审定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切实做好学校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定与管理 工作。 中共 井冈山 大学 委员会 井 冈山大学 2016 年 11月 2 日 - 2 - 井冈山大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2016 版) 目 录 ( 1) 井冈山大学教授资格条件 . - 3 - 井冈山大
2、学副教授资格条件 .- 13 - 井冈山大学讲师资格条件 .- 22 - 井冈山大学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 26 - 井冈山大学实验师资格条件 .- 30 - 附 则 .- 33 - - 3 - 井冈山 大学 教授 资格条件 第一条 评定标准 教授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取得重大成果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论著,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 献,
3、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技术服务并从事一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 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
4、格以上。 - 4 -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 1 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 2 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或 弄虚作假, 或 伪造学历、资历者, 或 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 3 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45周岁及以下人员 获 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学士 学位)满 5 年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 5 年。 (二)年满 45周岁人员获 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 或 具学士 以上学位)满 5 年,且取得
5、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 5 年; (三)自 2020 年起,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的非外语、体育、艺术、护理、建筑学等学科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自 2018 年起,年龄 38 周岁及以下的教师应具有在国(境)外研修、访学、合作研究经历且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不含思想政治教育、中国文学、中国史、中国哲学、 中医学、 体育学等学科或专业 教师)。 ( 五 )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及年 限,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 5 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及年限,且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 3 年者,取得现资格以来, 如符合本条件第 六 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
6、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 5 - 第 四 条 教学 、学科建设 及学生工作 业绩条件 一、 教学科研型 1.必备条件 ( 1) 任现职以来, 完成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 每年至少主讲 1 门本 专 科生 或研究生 课程且课堂教学 年均 128 学时以上 。 ( 2)任现职以来, 教学质量考核良好以上 且至少一次优秀 ,有效教学质量学校评价被评 为优秀 ,且 在有实际考核结果年份中最 近三年 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排名平均不低于学院前 40%。 ( 3) 任现职以来, 年均指导 2名以上本科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或指导 1 名以上研究生 。 ( 4)任现职以来
7、,指导、帮带 1名以上青年教师,传授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 ( 5) 自 2018 年起, 任现职 期间 担任 班主任 两年以上 , 且 考核为合格 以上。 ( 6)任现职以来,担任本科生或研究生导师,且考核为合格以上。 ( 7)对于专职辅导员, 可以 不受以上六条限制,但必须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年度工作考核称职以上,且任现职以来 至少一次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 教学 及学科建设 工作业绩满足以下( 1)至( 7)中任意两项条件: ( 1)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 ,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 5、二等奖排名前 4)。 -
8、6 - ( 2)主持完成省 部 级教改项目 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 3)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或参编教材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 ( 4)承担 “本科教学质量与 教学 改革工程” 或“研究生教学工程” 项目 (国家级排名前 6,或省级排名前 3) 。 ( 5) 作为专业带头人 ( 负责人 ) , 积极组织开展 专业建设 工作, 且任期 (或中期) 考核为 良好 以上 。 或作为 教学 带头人(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公共课建设工作,且任期 (或中期) 考核为良好 以上 。或作为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术带头人,
9、积极组织学科建设,且学 术岗位 检查为 良好 以上 。 ( 6) 个人 获教学竞赛奖(省级奖以上),或获多媒体课件奖(国家级排名前 4,或 省级一等奖排名前 3、二等奖排名 前 2、三等奖排名第 1)。 ( 7)指导学生获学科 (体育) 竞赛奖(国家级奖,或省级一等奖 排名前 3、 二等奖 排名前 2、三等奖 排名第 1)。 或指导学生完 成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排名第 1)。或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 (或 获得国家专利 ,或 获得软件著作权 ) 。 ( 8) 对于专职辅导员, 在任现职期间, 不受 以上七条 限制,但必须在 以下 两 条中 满足任意 一 项: ( a) 获省级
10、以上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 b) 获国家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单项竞赛奖 二 、 科研教学型 1.必备条件 ( 1)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每年至少主- 7 - 讲 1 门本专科生 或研究生 课程且课堂教学年均 64 学时以上。 ( 2)任现职以来, 教学质量考核良好以上,有效教学质量学校评价被评为优秀 ,且 在有实际考 核结果年份中最 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价排名平均不低于学院前 60%。 ( 3)任现职以来,年均指导 2名以上本科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或指导 1 名以上研究生 。 ( 4)任现职以来,指导、帮带 1名以上青年教师,传授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 ( 5)任
11、现职以来,担任 班主任 或 本科生 ( 研究生 ) 导师,且考核为合格以上。 ( 6)对于专职辅导员,可以不受以上五条限制,但必须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年度工作考核称职以上,且任现职以来至少一次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2.选择条件 任现职以来 ,教学 及学科建设 工作业绩满足 以上教学科研型所列 ( 1)至( 7)中任意一项条件 。 对于专职辅导员,在任现职期间,在以上七条及以下 两 条中满足任意一项: ( a) 获省级以上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 b) 获国家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单项竞赛奖 第 五 条 科研工作业绩条件 一、 教学科研型 (
12、一)自然科学类 1.科研项目(获奖)条件 - 8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 主持完成 1项省(部)级科研 (教研) 项目 ( 非经费自筹项目 ) 。 ( 2) 科研 (教学) 成果获省(部)级二 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 6,省级排名前 2) 。 ( 3)主持 完 成 到校经费 30 万元以上的 横向课题 1 项 。 2.论文(论著)条件 以第一作者(或独撰)发表 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 4篇以上,且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 在 A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 。 ( 2) 在 B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 。 ( 3) 在 B类学术期刊
13、上发表论文 1篇 ,并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 1 项 。 ( 4) 在 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篇 , 并 独著 或 合著 ( 6 万字以上 ) 学术专著 1 部 。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1.科研项目(获奖)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主持完成 1项省(部)级科研 (教研) 项目 (非经费自筹项目)。 ( 2)科研 (教学) 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 5,省级排名第 1)。 ( 3)主持 完成到校经费 10 万元以上的 横向课题 1 项 。 2.论文(论著)条件 以第一作者(或独撰)发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 9 - 4 篇以上,且满足以
14、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在 A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 。 ( 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篇,且被新华文摘、 红旗文摘 转载摘录,或被人大复印期刊全文转载,或被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文献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国 家级文摘收录。 ( 3)在 B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 ( 4)在 B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并 独著 或 合著 ( 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主编译著 1 部。 ( 5) 独著 学术专著 2 部。 ( 6)在 B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篇,并在 C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 篇。 ( 7) 独著 学术专著 1
15、部,并在 C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3篇。 ( 8) 艺术作品及体育专业获奖折算论文的条件 正常申报者 在具有 2 篇以上以 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的 本专业学术论文的前提下, 可将 个人 艺术作品 出版、个人艺术作品获奖 、个人指导艺术专业比赛 获奖 、 个人指导体育比赛获奖 折算为相应级 别的学术论文,但折算数量不得超过所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数量。 二、 科研教学型 (一)自然科学类 1.科研项目(获奖)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主持完成 1 项 国家级 科研 项目 。 ( 2) 主持在研 1项国家级 科研 项目并主持完成 1项省(部)- 10 - 级科研项目。 ( 3)
16、 主持 完成 1项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批准经费 50 万元以上。 ( 4)主持完成 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其中至少 1项为非经费自筹项目 )。 ( 5)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排名前6,省级排名前 2) ,且 主持完成 1 项省(部)级科研项 目 。 ( 6) 主持完成 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 主持 完成 到校经费 30 万元以上的 横向课题 1 项 。 ( 7)主持 完成到校经费 50 万元以上的 横向课题 1 项 。 2.论文(论著)条件 以第一作者(或独撰)发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 4篇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 ( 1)在 A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 。 ( 2)在 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篇,且在 以下三个选项中累计达到 2 项。 在 B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或 独著 或 合著 ( 6 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1.科研项目(获奖)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教授。 ( 1)主持完成 1 项 国家级 科研 项目 。 ( 2) 主持在研 1项国家级 科研 项目并主持完成 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 3) 主持完成 1项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