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红岛经济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青红工 2016 6 号 市委青岛红岛经济区工委 青岛红岛经济区管委(筹) 关于率先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的意见 (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 2018 年全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经济薄弱社区全部摘帽。为率先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实现在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完成农村精准 脱贫任务的意见(青发 2016 5 2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提出如下 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
2、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和消除贫困人口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定位,通过项目筹划和实施“一村一策”扶贫开发模式,推进全区经济薄弱社区和贫困人口有效脱贫。努力抓好精准脱贫八项重点措施落实,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坚持开发式脱贫与“兜底”式脱贫并举,率先在全市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委领导、管委主导、形成扶 贫合力。因地制宜,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提高脱贫成效,坚持“输血”、“造血”并重,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与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同步,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扶持对象 受城乡规划,胶州湾、大沽河保护等客观条件制约,集体经济
3、发展缓慢,基本支出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社区(以下简称经济薄弱社区)以及 400 位的贫困人口。 (四)目标任务 经济薄弱社区:到 2018 年底,经济薄弱社区主导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3 集体经济实力壮大,能够保障社区正常基本支出;到 2020 年,经济薄 弱社区达到生态文明乡村标准,特色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社区集体收入达到 100 万元以上。 贫困人口:到 2016 年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人口吃得好、穿得暖,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得到切实保障;到 2020 年,贫困人口年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4、接近全区平均水平。 二、精准脱贫八项重点措施 (一)加强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 优化基层组织设置,以片区联合党委为依托,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突出抓好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 子,加大社区“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管理机制,实施以“请居民参与、听居民意见、请居民监督”为主题的“居民议事”活动,让群众全员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居民自治水平。深入抓好农村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社区各类组织作用,有效促进社区各项工作规范有 序运转。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局、综
5、合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二)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快培育特色主导产业。鼓励经济薄弱社区通过集体农业资源 发包、资产租赁、开展产业中介服务、异地购置物业出租 4 等形式,多渠道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区集体积累。扶持经济薄弱社区发展品牌农业、绿色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业。结合特色景观旅游、历史文化名村等项目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集中培育农家乐、渔家乐、精品采摘园、开心农场等实体,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结合区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小微企业,对经济薄弱社区发展特色产业的用地需求,给予优
6、先保障。加强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建设,扩大社区超市覆盖范围。到 2020年 ,经济薄弱社区初步构建起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综合事务局、经发局、建设局、国土分局、科技创新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 2016-2018年,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3000 万元,一是保障经济薄弱社区党组织运转;二是对经济薄弱社区通过精准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扶持,重点用于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和配套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对经济薄弱社区公益事业进行专项扶持,重点用于整顿村容村貌、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对 400名贫困人口进行扶持,对已经纳入低保 五保
7、范围的贫困人口,通过提高低保五保标准进行脱贫。对未列入低保五保、又无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绝对贫困人口,发挥区、街道、社区及社会四个层面的力量,通过生活补助、物资援助等方式,改善其生活条件。对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充分运用好扶持资金,采取发 5 展家庭作坊、个体小加工项目和二三产业经营等小项目,稳定其增收来源;鼓励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公司 +合作社 +农户”等方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使每个有劳动能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人口至少加入 1个合作组 织。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20 人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用地保障、财税政
8、策、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财政局、综合事务局、社区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四)实行有关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制度。 为更好地协助经济薄弱社区落实好各项方针政策和扶贫措施,实行部门、单位与经济薄弱社区结对帮扶制度。有关部门、单位都要与 2-3个经济薄弱社区建立结对帮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责任,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确保经济薄弱社区有效帮扶。帮助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集体 经济,改变村庄面貌。扶贫任务不完成,对口帮扶不脱钩,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各有关部门、单位,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五) 抓好
9、基础设施建设。 以经济薄弱村“八项工程”(道路、供水、农电、小广场、亮化、农田小型水利、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区级统筹。加强农村电力 6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产生活供电线路升级换代步伐,确保所有经济薄弱社区完成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水利 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薄弱社区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网、有线电视网全覆盖,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社区至少确定 1 名有文化、懂信
10、息、能服务的信息员。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文体活动设施和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积极培训乡村文艺队伍,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项目。实现经济薄弱社区都有一处文体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 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经常组织医务人员到经济薄弱社区义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 90%以上。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用事业中心、综合事务局、经发局、党群部、社会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六)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 对经济薄弱社区危房进行普
11、查,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保障经济薄弱社区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给予重点关注和优先支持。 2016 年底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推进实施卫生改厕、污水治理、亮化等环境改善项目,加大 7 经济薄弱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建设局、社会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七)实施“兜底”保障制度。 推进贫困线和低保线“双线合一”,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社会养老
12、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给予补贴。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开展经济薄弱社区“五保户” 供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强化对经济薄弱社区贫困人口的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综合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经济薄弱社区延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人口的信贷投放
13、。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对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对在经济薄弱社区发展一定规模基地和带动一定数量贫困农户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政策。鼓励涉农经济实 8 体与经济薄弱社区和贫困农户对接,采取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到经济薄弱社区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园区。 (责任单位:金融服务局、综合事务局、财政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设立区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 发挥统筹、协调、督导职能,定期召开成员
14、单位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担直接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项目确定、组织实施、项目推进、资金投放、绩效评估等工作。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充实扶贫开发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单位,河套街道、红岛街道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工作。(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综合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二)强化扶贫资金保障和管理机制。 按照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资金拨 付流程,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建立以社区为单位提出、街道审核评估、区级登记备案的自下而上管理机制,实行项目资金预拨付和分期报账
15、,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严厉惩处挪用、占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综合事务局,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9 (三)加强督导检查。 精准扶贫工作是当前中央、省、市非常重视的一项惠民工程,各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街道、经济薄弱社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街道、社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含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通过金宏报送至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街道、经济薄弱社区扶贫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责任单位
16、及街道年度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年的 11 月 1 日之前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综合事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河套街道、红岛街道) 附件: 1.红岛经济区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部门、单位结对帮扶经济薄弱社区一览表 (此件公开发布) 10 附件 1 红岛经济区农村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尚立群 红岛经济区工委委员、高新区工委委 员、 管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 奚志刚 高新区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刘华中 高新区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成 员 : 曲 哲 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王庆林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王桂贤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尹义林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曾 妍 高新区 科技创新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闻 武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蒲洪强 高新区建设局局长 朴志刚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 芸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杨 浩 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 勇 高新区综合事务局局长 王正鹏 高新区安全城管执法局长 朱宏伟 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