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中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漯开办 2017 35 号 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后谢镇党委、政府,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各局办及直属单位,双重管理单位: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漯河经 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30 日 - 2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2、的通知(厅文 2017 21 号)和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漯河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漯办文 2017 33 号)精神, 决 定在全区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我区实际 ,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
3、,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 3 - 坚 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我区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流管理保
4、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流管理 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 年 11 月底前,建立区、镇(办)、村三级河长体系。在黑河区内流域段,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从 2018 年开始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到 2018 年,全面完成我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黑河功- 4 - 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71.4%,黑河水质优良比例总
5、体达到 55%以上,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到 2019 年,黑河水质全部达到省定目标,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得到彻底清除,黑河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0%以上,完成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到 2030 年,黑河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部恢复。黑河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5%以上,实现全区河流水域岸线明确、区域合理、管理有序,全面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二、组织体系 (一)构建区、镇(办)、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党工委书记任区第一总河长,管委会主任任区总河长,管委会分管环保 工作的副主任任区副总河长,设立黑河区级河长,并明确对口单位
6、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后谢镇和湘江路管理办公室设立总河长 ,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黑河分段设立镇(办)河长。黑河所流经村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各级河长名单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或调整。区级河长负责的河流所经镇(办)的河长名单由区河长制办公室公布。 (二 )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成立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日常 工作,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及其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作为- 5 -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担任,区监察室、公安分局、经发局、财政局、 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7、、畜牧分局、社会事业局、后谢镇人民政府、湘江路管理办公室、园林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 负责同志参加,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区级河长职责 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流的管理保护及河长制工作。区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
8、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镇办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二)区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区第一总河长、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区级河长的领导下,- 6 - 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流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及宣传等工作。 (三)区级责任单位职责 区科技局: 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
9、管理与养护、河流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 管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协调农村工作有关问题。 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镇 (办 )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流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区地表水水质监测。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城乡建设系统管理的河湖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监管和推进我区内河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污染防治。 区监察室: 负责对各职能部门改造河流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流管理保 护方面的失职渎
10、职、滥用职权以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区公安分局: 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 7 - 区经发局: 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应负担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区 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河长制相关奖惩措施落实。 区畜牧分局: 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后谢镇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黑河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
11、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湘江路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黑河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区园林公司: 负责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区国土分局: 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工作。 区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 8 - 长制顺利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严格考
12、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快水资 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区域、生态脆弱区域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流
13、域面积 3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水面面积 500亩以 上的湖泊及水利工程,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 9 - 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密组织生态调水,严格治理工业污染、城镇生 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
14、、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 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
15、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 10 - 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日常监 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
16、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严格责任,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各级河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2017 年 11 月底前,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 (二)健全机制。 建立不同层级河长会议 制度,统筹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及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进展情况,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通报典型事例。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