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文件 川组通 2018 21 号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 13 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 “天府万人计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 经济和信息化委、 教育 局 、科技局、 财政 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农业 (农牧) 局、 卫生计生委 (局) 、 国防科工办、金融 工作 局 (办) , 科协、社科联,各有关单位: 经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 ,现将四川省 “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 (此页无正文)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 宣传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3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4 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 党代会、全省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中组发 2012 12号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 2017 9号 )以及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川委办 2016 13 号 ), 适应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需求, 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跨越发展 急需
3、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 现就实施“天府万人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主要目标。从 2018年起至 2027年,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需求,采取分层分类遴选方式,省层面重点支持 100名 左右杰出人才、 1200 名左右领军人才和 1000 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示范带动各市(州)支持培养 10000名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形成与省“千人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为 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第三条 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统筹实施,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和职能部门作用,优化整 5 合
4、人才工程项目,统筹推进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坚持高端引领、重点支持,培养造就一批能够支撑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高 层次人才,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创新机制、分类培养,改革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全省改革发展事业中来。 第四条 支持对象。“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 12 个项目实施。其中,杰出人才类别设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重点支持一批紧跟世
5、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成果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类别设天府创新领军人 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 文化领军人才 、天府名师、天府名医、天府工匠、天府农业大师、天府金融英才等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引领创新发展的高端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类别设天府科技菁英、天府社科菁英、天府金融菁英等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高端人才。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调整、增设计划项目。 第二章 工作机制 6 第五条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 厅、财政厅、人力
6、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国防科工办、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组建“天府万人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整个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六条 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天府万人计划”的具体统筹实施,牵头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申报评审,指导各地人才培养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与省人才办工作衔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第七条 依托省直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 ,负责“天府万人计划”各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具体遴选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其中,
7、杰出人才类别,由 省科协设立天府杰出科学家平台 ;领军人才类别,由 科技厅设立天府创新领军人才 、 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平台,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农业厅、省金融工作局分别设立天府 文化领军人才 、天府名师 、天府名医、天府农业大师、天府金融英才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等部门 设立天府工匠平台 ;青年拔尖人才类别,由 科技厅 、 省社科联、省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设立 天府科技菁英 、 天府社科菁英、天府 金融菁 7 英平台。涉军项目的申报评审,由各平台部门会同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天府万人计划”推荐遴选工作,落实有关特
8、殊支持政策,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统筹整合现有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项目),分层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在单位负责入选者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促其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第三章 支持计划及条件 第九条 “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计划支持 100 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 10 名左右。基本条件:研究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作出系统的或重大的、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的领军型科学家和杰出工程技术专家,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
9、出人才甚至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第十条 “天府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支持 1200 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 120 名左右。 天府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计划支持 200 名,每批 20 名左右。基本条件: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 8 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 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科学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转化前景。 天府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支持 200 名,每批 20 名左右。基本条件: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以近
10、5 年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天府 文化领军人才 项目,计划支持 100 名,每批 10 名左右。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 ,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坚定 、 德艺双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 化艺术、文博事业、文化产业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 天府名师项目,计划支持 200名,每批 20名左右。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等方面贡献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天府名医项目,
11、计划支持 200名,每批 20名左右。基本条件: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为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 、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医疗卫生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天府工匠项目,计划支持 100名,每批 10名左右。基 9 本条件: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长期在企业和一线岗位工作,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或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的知名技艺人才,其技能技艺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行业 影响力和知名度高。 天府农业大师项目,计划支持 100 名,每批 10名左右。基本条件:长期在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工作服务,在农
12、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农业生产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 、脱贫奔康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和全社会具有较大影响。 天府金融英才项目,计划支持 100 名,每批 10 名左右。基本条件: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善于金融创新,在金融理论研究、金融创新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成果,为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作出重要贡献的战略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 “天府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 10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 100 名左右。 天府科技菁英项目,计划支持 500 名,每批 50名左右。基本条件:年龄 40 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 点领域崭
13、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 天府社科菁英项目,计划支持 200 名,每批 20名左右。基本条件:年龄 40 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哲学 10 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 重点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 能 力,取得同行公认的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广社会影响力 , 具有成长为我省哲学社科领域带头人和天府文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天府金融菁英项目,计划支持 300 名,每批 30名左 右。基本条件:年龄 40 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学位,有扎实的
14、金融专业功底和较强的实践经验,在金融产品创新、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成长为我省金融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第十二条 “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 人才三个层次中,上一层次的入选者不得申报下一层次。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按其入选类别,可对应申报纳入“天府万人计划”相应项目。符合条件的四川省院士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可根据其意愿,申报纳入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除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外,不得申报其他“天府万人计划”项目。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三条 遴选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头实施、统一命名的方式进行,即: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部署年度总体安排,各平台部门对所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作出具 体安排,各地各部门组织申报,平台部门开展初评,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