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JNG/ZG101-2013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更新两次)2013(282)号和 2014(32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
2、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第三条 我局京沪高铁德州东(不含)-徐州东(不含)及相关联络线(不含济南)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其它线路按普速铁路管理胶济客运专线济南东(不含)-即墨(不含)的天窗时间、施工和维修等级、施工和维修项目及天窗点外作业要求按照高速铁路管理。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2第五条 铁 路 营 业 线 施 工 是 运 输 组 织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要坚持运输、施工统筹兼顾,对各项施工按照“ 分级管理
3、、分类组织、统一协调、专业负责”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安全控制,按 计 划 、 有 组 织 地 进 行 各 项 施 工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第六条 营业线施工管理实行系统负责制。各类施工分别由路局业务系统归口管理,各业务系统负责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进行审查,负责进行施工现场监控和配合,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参与对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第七条 营业线施工应分阶段召开施工会议。施工会议分为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计划编制会、施工协调会(根据需要召开)、施工预备
4、会、施工点名签到会和施工总结会。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局管内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路企直通运输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施工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九条 施工项目(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3( 二 ) 跨 越 、 穿 越 线 路 、 站 场 的 桥 梁 、 涵 洞 、 管 道 、 渡 槽 和 电 力线 路 、 通 信 线 路 、 油 气 管 线 以 及 铺 设 道 口 、 平 过 道 等 设 备 设 施 的 施 工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
5、、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四)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五)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客服系统更新改造等施工。(七)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 TPDS 设备标定施工。(八)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
6、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九)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十)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十一)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普通线路调整轨缝。( 十 二 ) 牵 引 供 电 变 配 电 设 备 、 电 力 、 接 触 网 技 术 改 造 及 大 修 施4工 。(十三)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十四)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
7、岔主要部件等施工。(十五)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十六)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十条 维修项目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在双线 V 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不影响另一线设备的正常使用。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 1,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 2。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第十一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第十二条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年度大中修计划和设备检
8、修、维修计划,结合季节变化和作业特点提报需求,运输部门针对不同的线路、区段,结合运输组织情况,在每次调整列车运行图时按规定预留施工、维修天窗,维修天窗内不铺画任何列车运行线,施工天窗内维修天窗外可铺画一定数量的货物列车。5各区段及每个区间天窗起止时分在调整列车运行图文电中同时公布,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道部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批准。第十三条 实行天窗修要对高速铁路(京沪高铁和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胶济客运专线)、繁忙干线(京沪、京九、新兖线)、干线(胶济、蓝烟、胶新、兖石线)和其它线路区别对待。天窗时间规定如下:(一)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
9、少于 240 分钟。(二)普速铁路施工天窗: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成段更换砼枕、路基处理车施工不应少于 210 分钟,其它施工不应少于 180分钟。(三)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 120 分钟,单线不应少于 90 分钟。(四)垂直天窗:1. 电气化铁路需两个接触网供电臂或供电单元停电的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40 分钟。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 1 次不少于 40 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双线车站影响上下行渡线的分段绝缘器的检修作业,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 40 分钟。2. 双线车站,进行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
10、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其它部门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应保证 2 次,每次不少于 40 分钟(原则上套用上行或下行天窗)。进行影响全站及相邻区间的 CTC/TDCS、列控系统、6安全信息传输、电源屏等设备的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每站不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40 分钟。遇有特殊情况(如多方向车站、客车晚点等)时,经调度所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调整垂直天窗时间。3. 技术站、较大车站和多方向车站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联锁区由电务部门负责会同车务、工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后发文公布),组织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联锁区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第
11、十四条 利用维修天窗对车站渡线道岔进行扳动试验时,电务人员要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与维修作业一并登记,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每次不超过 3 分钟。第十五条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施工天窗:1. 繁忙干线和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 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2. 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二)维修天窗:1. 高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2. 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型或 III 型轨枕、I 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由工务部门每年公布),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
12、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 8 对的区段除外)。3. 对运输影响较小的到发线、编发线等维修作业,由车务段7(直属站)在周天窗修实施计划中安排,可在周五、周六、周日按照每个行车调度台上、下行各一条的原则进行(在不影响接发旅客列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安排在昼间,双线区段不少于 120 分钟、单线区段不少于 90 分钟)。4. 对济南、济西、济南东、晏城北、晏城、泰山、磁窑、白家店、兖州北、聊城北、菏泽南运转场、菏泽、临沂、日照、青岛、青岛北、沙岭庄、即墨、青岛西、胶州、历城、烟台、黄岛、淄博站货运车场、东风、莱芜东 26 个车站的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有关车务段(直属站)要加强协调和组
13、织,保证天窗时间(困难时可分次给点,每次不得少于 30 分钟),工务部门原则上使用本线维修天窗。其中新兖、兖石线与京沪、京九线的交会车站(白家店、菏泽)分别以京沪台和京九台为主实行天窗修,按京沪、京九线天窗执行。5. 对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其他线路,运输部门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6. 不影响正线及区段通过能力的到发线维修天窗时段,由运输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遇路用、试验列车运行影响维修天窗时,由运输部门根据路用、试验列车运行情况适当调整天窗时间,确保天窗综合利用。第十六条 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
14、和干线原则上单线 1 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 处,双线 1 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 2 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 1 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慢行距离。8针对运输需要,编制施工分号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 12 小时内恢复常速的,可不统计慢行处所。我局各线慢行区段的划分如下:京沪高铁:德州东徐州东;胶济客运专线:即墨潍坊站客运车场济南东;京沪线:德州济南(西)兖州(北)利国;京九线:临清聊城(北)梁堤头;新兖线:菏泽南兖州(北);胶济线:青岛青岛西东风济南(西);蓝烟线:青岛
15、西烟台;胶新线:胶州临沂北新沂西;兖石线:兖州(北)临沂日照; 辛泰线:东风莱芜东泰山。其它支线均将本线视为一个区段。第十七条 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批准。第四章 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第十八条 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施工1. 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 中心9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2.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 GSM-R 核心网络设备施工。(二)级施工1. 不需要调整图
16、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 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三)级施工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第十九条 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施工1. 繁忙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 6 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 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
17、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 中断繁忙干线 6 小时及以上或干线 7 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10(二)级施工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 3 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 干线封锁正线 4 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6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 2 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5. 中断繁忙干线 4 小时以上或干线 5 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
18、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三)级施工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特殊施工项目的施工等级提高由路局施工会议确定。各类施工项目等级由施工办在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文电中公布。第二十条 维修作业等级分为两级。高 速 铁 路 和 普 速 铁 路 按 照 作 业 复 杂 程 度 和 设 备 影 响 范 围 , 维 修 项目 分 为 级 维 修 和 级 维 修 。 具 体 项 目 等 级 见 附 件 1、 2。第二十一条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 A、B、C 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 2 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 2 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为下锚拉线外 2 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 1 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