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河镇大地社区关于治理农村乱办滥办酒席的公 告为有效制止农村“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规范办酒行为,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党风、政风、民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根据大河镇党委下发的文件要求,特作如下公告:一、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本人的父母、配偶、成人子女(直接监护的成年人)以及由本人直接赡养的岳父母、老人去世;在本县内新建、新购用于居住的房屋,可以申请办理酒席。二、升学、参军、开业、钉门、立碑、祝寿、谢师、搬家,生孩子、购门面、旧房装修加层及其他巧立名目的酒席等,一律不能操办。三、符合操办酒席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提
2、前 15日向村(居)委会申报,填写办理酒席申报表,经审核同意签订酒席办理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办理。操办丧事酒席,可在三日内申报,也可事后 10 日内持火化证补办手续。四、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对其承办酒席的餐具和用具进行没收和现场清除。对承办违规酒席的厨师处 2000 元违约金,对租赁餐具和用具者处 3000 元违约金,对餐馆、茶楼、农庄处 5000 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参与吃请违规酒席的干部,当年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公务员扣发 13 个月奖励工资、事业单位人员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年终考核资格。对参与吃请违规酒席的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对村(居)民选干部扣除当年综合奖励。五、对违规操办酒席的,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村(居)、公安派出所、工商分局、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综治司法等部门严格处罚。对干扰和阻碍治理工作正常开展,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六、本通告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大河镇大地社区村民委员会 二 O 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