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5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控制节点是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关键,土建、安装、调试作业的安排均应以确保控制节点的实现为目标,关键控制节点的实现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 机组厂用受电条件1.1 场地环境应具备的条件1.1.1 厂外输配电线路已施工完,相关变电站设备已安装完,具备电源送入厂内的条件。1.1.2 厂内高压配电装置的所有建筑项目完成,包括电气设备基础、架构、电缆沟道、地面、围栏等。并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1.1.3 高压启动/备用变基础、轨道、渗油池、鹅卵石铺设、排水、隔爆墙等建筑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1.1.4 受电范围内各高低压配电间内的建筑项目,
2、包括地面、墙面、顶面、门窗、室内照明、通风、孔洞封堵等完成,土建部分达竣工条件,并验收合格。1.1.5 厂区受电用电缆隧道的建筑项目完成,包括照明、排水、盖板等,并验收合格。1.1.6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区域的消防设施试验合格,并经验收投入使用。1.1.7 受电范围内的各场地区域及各高低压电气配电室,消防设施满足消防要求,并可随时投入使用。1.1.8 主(网)控室及电子设备间的建筑装修项目应完成,土建部分达竣工条件,具安装条件。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61.1.9 主(网)控室内调度通讯系统能投入使用,通话正常,可保证受电时,调度通讯顺畅。1.1.10 受电范围内各处通讯设施完备,并
3、通讯顺畅(如不具备投入条件,应有临时通讯设施) 。1.1.11 受电范围内场地平整,所有孔洞、沟盖盖好,照明充足。1.1.12 受电范围内各种运行标示牌已准备就绪,各设备代号已编好并贴、印完毕,一次设备挂有明显标识牌,并应有“高压危险” 、“设备已带电” 、 “严禁靠近”等字样。1.1.13 受电措施经过试运指挥部批准,并成立受电指挥小组,明确指挥系统和参加人员,并组织专门的交底,明确责任。受电措施需报电网调度,并征得同意。1.1.14 受电前经过质监中心站监检合格,确认具备受电条件。1.1.15 厂用系统受电应尽量安排靠前,以留给电气及热控足够安装、调试时间使机组分部试运及整组启动能较顺利进
4、行。1.2 设备系统应具备的条件1.2.1 受电范围内的一、二次电气设备安装完毕,相关电力、控制、讯号、通讯等电缆敷设接线完,设备盘柜进线孔的防火封堵已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1.2.1.1 高压配电装置设备的各种表计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1.2.1.2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本体吊芯检查完,就地各种表计、瓦斯防爆继电器、控制箱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1.2.1.3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油质经投运前各种检测、试验合格,具备投运条件。1.2.1.4 受电范围内的各台低压厂用变压器(干式)安装、调试、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7试验完毕,并验收合格。1.2.1.5 受电范围内的所有高低压盘柜(6K
5、V、380V)安装、调试、校验完毕,并验收合格。1.2.1.6 受电时应投入的各种表计、保护装置安装、校验、调试完毕,复验及验收合格。1.2.2 受电设备电气交接试验完毕,继电保护按有关部门提供的定值整定、校验合格,各测量表计检定合格,单体试验报告齐全。1.2.3 厂用直流系统具备投运条件1.2.3.1 蓄电池组安装完毕、充放电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浮充具投用条件。1.2.3.2 直流屏安装完毕、校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1.2.4 厂用 UPS 电源安装完毕用施工电源试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1.2.5 机组 DCS 系统设备安装完,复原试验完与厂用系统受电有关的
6、盘柜接线全部完成、厂用电源控制系统调试完,并验收合格,具备投运条件。1.2.6 受电范围内的交流二次回路经查线正确,CT、PT 极性正确,变压器冷却通风系统经检查正确。厂用电源控制、保护、信号回路传动试验完并填写验收签证卡。1.2.7 受电范围内的一、二次设备接地良好,复测合格,符合规范,并验收合格。1.2.8 备好 6KV PT 一次保险和控制、操作回路二次保险。1.3 生产准备应具备的条件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81.3.1 受电申请经过电网主管部门批准,电网做好受电准备工作。1.3.2 运行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1.3.3 主控室张挂电气系统图。1.3.4 运行规程、制
7、度、事故处理规程齐全,并经过审批。1.3.5 设备操作工具齐全,并放在设备间内,便于使用。1.3.6 电气、种工作票备齐,做好受电后代管运行有关准备。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91.4、受电系统图220KV-母线220KV-母线220KV-刀闸 220KV-刀闸220KV 断路器启动/备用变压器6KV-A 段 备用进线开关 6KV-B 段备用进线开关6KV-A 段6KV-B 段照明变A汽机变B锅炉变B锅炉变A汽机变A化学变A公用变A锅 炉 A 段 锅 炉 B 段 照 明 A 段化 学 A 段公 用 A段汽 机 A 段 汽 机 B 段A段PT启动变低压侧PTB段PT启动变低压侧PT启/备变
8、中性点地刀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102 锅炉水压前应具备的条件2.1 环境应具备条件2.1.1 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水压试验区域安全警示牌和围栏设置完毕。2.1.2 水压试验区域孔、洞、沟盖板、隔栅板及围栏等设施完整、齐全。2.1.3 水压试验区域无各类施工遗留物、杂物,水压试验现场干净、整洁。2.1.4 水压试验检查用脚手架已搭设完毕、炉膛内及水压检查区照明充足,现场照明充足。2.1.5 水压试验系统图、升压曲线图、组织机构图及人员分工已张挂于现场,操作卡已编制完毕。2.1.6 锅炉系统上水泵或水压试验临时上水泵、升压泵安装完毕,试运转正常;足够数量的水压试验用压力表经校验合格;各
9、种检修工具准备齐全。2.1.7 通讯工具数量充足、性能完好、联络畅通。2.1.8 水压试验前后沉降观测工作准备就绪。2.1.9 水压试验方案措施已经审核批准。2.2 设备系统应具备条件2.2.1 锅炉钢结构、梯子、平台全部完善,与加热面间留有足够的膨胀间隙,膨胀指示器安装完毕。2.2.2 锅炉汽水系统全部贯通,主蒸汽、再热蒸汽、给水等管道截止点阀门、附件或临时封堵装置安装完毕。2.2.3 锅炉参加水压试验焊口焊接、热处理、金属检验完毕;各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11项资料完整、齐全。2.2.4 在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所有部件施焊完。如鳍片、销钉、防磨罩、密封铁件、保温钩钉、门孔座和
10、热工检测件等。2.2.5 炉顶吊挂装置调整结束,吊杆受力均匀。2.2.6 水压范围内所有安全门已锁定,水压试验全过程不会动作。2.2.7 锅炉杂项管道安装(包括疏水、放空、放水、排污、加药、取样、充氮、事故放水、反冲洗管道、减温水管道等)至少安装到二次门以后。2.2.8 汽包水位计安装完,汽包人孔封闭完,水位平衡容器安装完。2.2.9 热工压力、流量等取源、取样仪表管安装到二次门、壁温表面热电偶焊接完,承压部位温度元件安装完,有关的热控 DCS 的数据采集系统应能投入并能正常使用。2.2.10 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再热器冷段管道、再热器热段参加水压部分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完。水压试验范围内的再
11、热管道支吊给予临时加固。2.2.11 锅炉及参加水压的四大管道合金部件光谱复查合格。2.2.12 化学水处理系统能够提供充足、合格的除盐水,供系统冲冼、水压使用。2.2.13 凝水补水箱安装完,并投入使用,凝水输水泵投用,具备向锅炉上水条件。2.2.14 水压试验临时系统安装结束,管道冲洗、试压工作完毕,具备使用条件。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122.2.15 水压用水临时加热系统投用,水压时水温能满足汽包及管道材质对水温的要求,必要时加临时保温或设专项措施。2.2.16 邻炉加热系统高压管道(锅炉加热联箱至水冷壁下联箱一次门后)具备投运条件。2.2.17 邻炉给水系统协助升压系统具切换
12、投用条件。2.2.18 定期排污扩容器排污池、地下排污水管道具备使用条件,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2.2.19 炉水加药系统施工完毕投用,能满足水压后存水部分防腐要求。2.2.20 现场施工用汽源能保证正常使用。2.2.21 质检中心站监检结束,必要的整改项目处理验收完毕。2.2.22 水压试验泄压排放处,安全隔离警戒措施落实。3 机组化学清洗必须具备的条件3.1 场地环境应具备的条件3.1.1 化学清洗所涉及区域的场地应平整,照明充足,道路畅通,孔洞及沟道盖板齐全,平台及楼梯的防护栏杆齐全、可靠。3.1.2 现场的采暖、通风、消防系统已经试运完毕并能可靠的投入使用。3.1.3 与化学清洗有关的
13、给排水系统能够正常投入使用。3.1.4 清洗区域按功能隔离清楚,设置安全警示牌。设备、阀门编号挂牌,特别是存放药品、酸、碱的区域应有特别警示标志。3.1.5 配药、加药和回收现场应接有可靠的冲洗用水,备有 0.5%的苏打水和 0.3%硼酸以及凡士林、药棉、纱布等应急药品。清洗期间现场应有专门的医务人员值班。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133.1.6 清洗所需的通讯设施应数量足够、保证畅通。3.1.7 参加化学清洗的操作、化验人员培训完毕,已经上岗值班。3.1.8 施工现场应配有清洗系统图和操作规程,3.1.9 与清洗有关系统的设备、阀门挂好标示牌,清洗临时系统安装结束,水压试验合格,临时系
14、统阀门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3.1.10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试运调试完毕,能够进行废液处理,达标排放。3.1.11 化学清洗方案措施已经审核批准。3.2 设备系统应具备的条件3.2.1 锅炉汽水系统、烟风系统、燃油系统施工完,具投用条件。3.2.2 燃油系统进油,已建立油循环,锅炉完成油枪点火试验。具锅炉点火加热条件。3.2.3 机组中、低压给水系统,锅炉补水系统,厂内水、汽、气公用系统施工完,验收合格。3.2.4 热控 DCS 系统的开环控制:工业水系统、开、闭式循环水系统、凝结水系统、锅炉给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锅炉 FSSS系统,调试完并能正常投入。DAS 有关的系统应正常投入。这些系统的
15、就地设备仪表、电动门、执行器调试完并投入。3.2.5 邻(启动)炉厂用蒸汽及除氧器加热系统能正常投入运行。3.2.6 工业水、开、闭式循环水等冷却水系统能满足化学清洗用水要求。火力发电工程控制节点应具备的条件143.2.7 锅炉补给水系统试运合格,供水量及供水品质满足清洗要求,并制备足够的补给水。3.2.8 凝结水系统试运合格,具备投入条件。3.2.9 锅炉给水及炉水加药系统具备投入条件。3.2.10 厂用及仪用压缩空气系统具备投入条件。3.2.11 给水系统试运结束,可正常投入。3.2.12 化学清洗所用的正式系统上的电动门、气动门调试完毕。3.2.13 化学清洗涉及的系统的保温均完毕。3.
16、2.14 化学清洗用药品齐全并经过检验合格。 3.2.15 化验用药品、仪器仪表齐全、性能可靠。3.2.16 清洗操作所用工器具齐备完好。3.2.17 清洗用水、电、汽、气等满足清洗需要。3.2.18 化学清洗所需临时措施应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需采取的临时措施:3.2.18.1 汽包内部装置清洗前拆除3.2.18.2 汽包上的水位计断开,设置观察用临时水位计。3.2.18.3 除氧器内的进水喷淋装置拆除。3.2.18.4 凡与清洗系统相连的管子如:取样、温度、压力、疏放水、回水、上水以及再循环管、热工取源表管等,排放口在热力系统内部(容器内)的应在一次门后断开或开孔监视,并保证如有清洗液泄漏不损害设备。3.2.18.5 化学清洗需投用的热工表计必须设置有效的防化学清洗液直接进入或隔离措施。3.2.18.6 相关系统及临时管线的的保温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