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No.LG202-09/01(草案)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二九年五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下达的 2005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龙岗 202-09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1)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2)图表: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
2、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1目 录文本1.总则 .12.发展功能与定位 .23.土地利用性质 .24.土地开发强度 .35.水库扩容控制 .46.配套设施 .57.道路交通 .78.地名路名 .99.城市设计及其它有关规定 .1110.城市更新 .13图表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11.总则1.1 本图则适用的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清水路以西、龙盛大道以北、清林径山脉东南面生态控制线范围外围合的区域,规划总用
3、地面积为846.40公顷。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送审稿) 、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 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龙城、龙岗、坪地(2005-2020)和其它专项规划。1.3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生态优先,区域协调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原则,配套设施优先配置原则。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4、(2004版) (以下简称深标 )确定。1.6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 (以下简称注释 ) 。 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1.7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1.8 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确需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21.9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1.10 本图则自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
5、起实行。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2.发展功能与定位2.1 本片区的城市发展目标是:以城村差异化的空间形态为切入点,规划对快速城市化城郊地区的城市更新和发展模式进行探讨和研究;在尊重地区现状的生态环境、空间肌理、现状场所特征以及现状用地的行政许可的基础上,打造一个具有用地混合,功能多元,具有强烈地域特色的城市更新地区,从而体现规划地区独特的异质化空间形态。2.2 本片区的城市功能定位是:以休闲旅游、生态住区为特征,兼顾一定生态工业发展,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城市更新地区。发展成为龙岗中心城的后花园,与清林径森林公园和谐相依、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社区。3.土地利用性质3.1
6、 本片区土地利用性质主要包括:居住用地(R)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 、政府社团用地(GIC) 、道路广场用地(S) 、绿地(G)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等。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3.2 本图则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3.3 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在有需要的时候收回土地使用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7、NO.LG202-09/01(草案)3权。3.4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3.5 本图则对地块规定了三类土地利用性质: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 ;二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三类是指“须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 详见本图则“图表” 。3.6 图则中确定为“现状保留”的地块,仅指保留其合法的现状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现状改造”的地块是指保留现状主要建筑物,但允许对其功能、环境等进行适当的调整;“依据政府批件”的地块是指该地块的规划指标已经合法程序确定。3.7 本图则一类
8、用地性质定义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的混合功能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70;一类用地性质定义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的混合功能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80;商务公寓类商业办公用地地块的居住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30%。4.土地开发强度4.1 图则确定本片区的建设规模总量为 857.98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 9.5万人。4.2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4.3 本图则中表达的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因计算口径原因,可能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但总建筑面积将保持一致。4.4 在图则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情
9、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和建设总量应保持不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4变:(1)对本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2)对本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但对地块的细分如涉及对建设总量的重新分配,且细分后用地权属分宗,需按程序报批。4.5 本片区内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强度按照已有的政府批件确定。4.6 在图则执行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进行用地初勘和地基处理的经济技术论证,并须满足相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的规定,其上限不得超过图表确定的容积率上限。5.水库扩容控制本章节的内容引自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提供的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初设报告 ,如有
10、变动,应以最终通过审批的内容为准。5.1 清林径水库将原清林径水库、黄龙湖水库以及伯公坳水库合并成一个大库,正常蓄水位79.0米,总库容1.88亿立方米;水库扩建后将是调蓄和储备功能兼备的大()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位500年一遇。5.2 水库的扩容工程包括,加高扩建现状清林径水库主坝、黄龙湖主坝为2号主坝、加高扩建清林径1号副坝,并新建3号11号坝。5.3 由于片区北部紧邻清林径水库,水库的扩容及相关控制因素对规划地区的安全格局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水利相关规范要求,控制因素如下:(1)清林径水库扩容后的防护大坝一共有11个,其中有6个紧邻规划区北部(包括1号副坝和2号主坝) ,根据水库大坝安
11、全控制要求,主坝和副坝周边应控制200米的防护距离,其余大坝根据坝高控制相应防护范围,防护范围内的用地不得作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5(2)水库扩建后,原清林径水库和黄龙湖水库的溢洪道已无法使用,因此在1号坝(原清林径水库副坝)左侧山头处新建溢洪道,紧靠大坝,用挡土墙与大坝相连;溢洪道采用开敞式溢流堰,堰顶高程79.0m ,堰宽2025m,全长1150m。根据溢洪道设计规范 ,该溢洪道两侧应各控制100米的防护区。(3)水源保护线。由于水库扩容后的一级水源保护线线位正在环保部门审批过程中,本次图则中引用的一
12、级水源保护线为根据水规院提供的线位;如有变动,应以最终通过审批的线位为准;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应严格控制,不得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开发。6.配套设施6.1 本片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6.2 图则中配套设施规模和数量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地区建设规模总量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时,会对本片区的交通、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带来较大影响,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的检讨。6.3 本片区内配套设施设置详见本文本“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表 6.3) 。6.4 本图则规定的配套设施是为本片区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6.5 配套设
13、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6.6 图则地区污水排至横岭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6.7 图则地区内已划定龙西河、回龙河控制蓝线、清林径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深圳市龙岗 20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6线、清林二变和灵芝变电站的高压走廊控制宽度,规划实施时应按要求落实。表6.3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数 量 所在地块号 备注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总量 规划增加现状保留 规划幼儿园 16 1411-17,03-0101-07,01-09,01-21,05-02,0
14、7-04,07-16,08-06,08-14,08-19,08-23,08-26,08-29,09-08,12-26小学 3 2 03-02 01-05,08-24九年一贯制学校 206-10,11-18(11-19)11-19为11-18龙西学校的规划扩建用地初中 1 1 07-201 教育设施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 1 1 04-12综合医院 1 1 07-152 医疗卫生 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2 11 11-1301-07,01-09,01-21,03-01,05-02,05-03,07-04,08-14,08-29,09-08,12-26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1 1 08-13文化活动用
15、地 407-03,08-27,10-13,11-26,图书展览用地 1 1 13-28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2 2 01-14,06-07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12 1201-02,01-09,01-13,07-07,07-16,08-06,08-14,08-23,08-29,09-08,12-15,12-293 文娱体育 设施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24 23 06-1201-04,01-07,01-09,01-13,03-01,03-03,05-02,05-03,05-07,06-07,07-04,07-07,07-16,08-06,08-09,08-19,08-14,08-23,08-深圳市龙岗 20
16、2-09 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 NO.LG202-09/01(草案)726,08-29,12-10,12-15,12-294 宗教设施 爱国会教堂 1 1 12-365 社会福利 龙城福利中心 1 1 12-34社区居委会 9 8 06-1201-09,03-01,07-16,08-06,08-14,08-19,11-14,12-26社区服务站 5 5 01-04,01-21,08-09,09-08,04-17派出所 1 1 06-12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社区警务室 7 7 01-09,01-21,07-16,08-06,09-08,11-14,12-157 商业设施 肉菜市场 6
17、 6 01-22,07-10,06-18,09-13,09-31,12-26广场用地 6 5 03-07 05-06,08-01,08-03,13-06,13-13社会停车场 11 1101-15,03-08,06-06,06-20,06-23,07-19,09-23,11-12,13-07,13-14,13-29,公交首末站 3 3 01-16,08-22,10-08综合车场 1 1 09-048 道路交通 设施加油加气站 1 1 07-219 电力设施 变电站 3 2 04-10 09-06,13-2010 电信设施 电信枢纽 1 1 11-1611 邮政设施 邮政所 1 1 11-1512 燃气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备站 1 1 04-1613 水利设施 提升泵站 1 1 13-0814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消防站 1 1 05-08垃圾转运站 3 101-17,09-1806-22垃圾收集站 3 2 03-01 05-03,07-16已出让用地中设计要点的要求再生资源回收站 5 5 01-18,06-06,06-23,07-19,11-12环卫工人作息站 01-18,06-06,06-23,07-19,11-12,06-2215 环卫设施公共厕所 12 1201-07,01-18,03-01,05-03, 06-23,07-16,07-19,11-12,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