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選課注意事項與作業流程 注意事項: 1. 學生修習學分數,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 15 學分 , 第四學年每學期至少修習 1 門課 。 2. 本校選課系統設有選課學分數之上限(學士班至多 27 學分、研究所 依各系所規定辦理 ),同學選課學分超過上限時,該次選擇之課程將無法傳送,請自行調整學分數後再傳送選課。 3. 學士班學生超修學分之規定已改由學生自行申請,其申請資格為:學生學期學業名次在該系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者,於次學期經導師及系主任同意,可加選一至二學分。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加退選截止日前填表申請 。 4. 設 定優先選課順序及人數上限或
2、擋修的課程,學生選課順序將每日進行排序及篩選,以提供同學即時查詢選課結果(篩選時間為選課期間每日下午 3 5 時,假日除外)。 選課作業程序、時間表: 作業 事項 時間 注意事項 1.新生初選 本年 8 月 21 日上午 7 時 至 8 月 25 日下午 3 時止 加退選 期間內 , 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 3 5 時關閉系統進行篩選作業,其他時間開放。 3.轉學、轉系、復學、交換生及研修生初選 本年 9 月 04 日上午 7 時 至 9 月 05 日下午 3 時止 4、 開學日 本 年 9 月 18 日 開始上課 5、 網路加退選 本年 9 月 18 日 上午 7 時 至 9 月 25 日 下午
3、 3 時止 加退選 期間內 , 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 3 5 時關閉系統進行篩選作業,其他時間開放。 6、 選課結果確認 本 年 9 月 26 日 起至 10 月 18 日止 1.所有學生均需至學生系統做選課結果確認,截止日未做確認, 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 教務處將一併做最後確認,確認後不可再修改 。 2.選課結果若有問題,請 於時間內 自行列印選課清單至教務處處理。 3.若需列印選課清單,請自行由學生系統查詢列印。 7、補選 本 年 9 月 26 日 至 10 月 02 日止 請填寫課程補選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 , 逾時不予受 理。 8、棄選 本 年 9 月 26 日至 10 月 18 日 止 1.學士班請自行上網辦理棄選作業 。 2.碩 、 博士班 頇 填寫課程棄選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 , 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