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系统-安全标准化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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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煤气系统安全标准化检查表2煤气系统安全标准化检查表编制依据1.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0016-20063.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20074.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2005 年)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6.2010 年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标准7.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8.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19911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

2、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12.工业企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1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14.工业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煤气系统安全标准化检查表检查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检查组长: 组员: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1、一般要求1.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后,才能投入运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4.5 条1.2 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5 条1.3 煤气设

3、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7 条1.4 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8 条1.5 煤气管理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8 条1.6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记录档案管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4.9 条4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理制度;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

4、制度;建立煤气设施的日、季和年度检查制度,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1.7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 30mgm 3(24ppm)。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4.10 条1.8应对煤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准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一至两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记人“职工健康监护卡片”,不符合要求者,不应从事煤气作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4.11 条1.9 凡有煤气设施

5、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12 条1.10 煤气的生产、回收及净化区域内,不应设置与本工序无关的设施及建筑物。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13 条1.11 剩余煤气放散装置应设有点火装置及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需要放散时,一般应点燃。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14 条1.12 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4.15 条2、高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5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2.1 新建高炉应布置在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厂区边缘距

6、居民区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 1000m。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11 条2.2新建高炉的除尘器应位于高炉铁口、渣口 10m 以外的地方。旧有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在改建时予以解决。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12 条2.3 新建高炉煤气区附近应避免设置常有人工作的地沟,如必须设置,应使沟内空气流通,防止积存煤气。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13 条2.4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宜设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离高炉 100m 以外的地点。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可不受此限。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14 条2.5厂区内的操作窒、仪器仪表室应设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不

7、应设在经常可能泄漏煤气的设备附近。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15 条2.6新建的高炉煤气净化设备应布置在宽敞的地区,保证设备问有良好的通风。各单独设备(洗涤塔、除尘器等)问的净距不应少于 2m,设备与建筑物间的净距不应少于3m。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16 条2.7 高炉冷却设备与炉壳、风口、渣口以及各水套均应密封严密;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1 条2.8高炉软探尺的箱体、检修孔盖的法兰、链轮或绳轮的转轴轴承应密封严密;高炉硬探尺与探尺孔之间应用蒸汽或氮气密封。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1 条2.9 料钟炉: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6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

8、查结果炉顶双钟设备的大、小钟钟杆之间应用蒸汽或氮气密封;料钟与料斗之间的接触面应采用耐磨材料制造,经过研磨并检验合格。第 5321 条2.10无料钟炉:无料钟炉顶的料罐上下密封阀,应采用耐热材料的软密封和硬质合金的硬密封。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1 条2.11 高炉旋转布料器外壳与固定支座之间应密封严密;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1 条2.12 高炉炉喉应有蒸汽或氮气喷头;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1 条2.13新建、改建高炉放散管的放散能力,在正常压力下,应能放散全部煤气,高炉休风时应能尽快将煤气排出。炉顶放散管的高度应高出卷扬机绳轮工作台 5m 以上。放散管的放散阀的

9、安装位置应便于在炉台上操作。放散阀座和阀盘之间应保持接触严密,接触面宜采用外接触。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1 条2.14重力除尘器应符合下列规定:除尘器应设置蒸汽或氮气的管接头;除尘器顶端至切断阀之间,应有蒸汽、氮气管接头。除尘器顶及各煤气管道最高点应设放散阀。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2 条2.15 常压高炉的洗涤塔、文氏管洗涤器、灰泥捕集器和脱水器的污水排出管的水封有效高度,应为高炉炉顶最高压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3 条7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力的15倍,且不小于3m;2.16高压高炉的洗涤塔、文氏管洗涤器、灰泥捕集器下面的浮标箱和脱水器,应使用

10、符合高压煤气要求的排水控制装置,并有可靠的水位指示器和水位报警器。水位指示器和水位报警器均应在管理室反映出来;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3 条2.17 各种洗涤装置应装有蒸汽或氮气管接头。在洗涤器上部,应装有安全泄压放散装置,并能在地面操作;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3 条2.18 洗涤塔每层喷水嘴处,都应设有对开人孔。每层喷嘴应设栏杆和平台;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3 条2.19 可调文氏管、减压阀组必须采用可靠的严密的轴封,并设较宽的检修平台;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3 条2.20 每座高炉煤气净化设施与净煤气总管之间,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

11、规程 第 5323 条2.21 电除尘器人口、出口管道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4 条2.22 电除尘器应设有当煤气压力低于 5102Pa(51mmH2O)时,能自动切断高压电源并发出声光信号的装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4 条2.23 电除尘器应设有当高炉煤气含氧量达到 1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4 条2.24 电除尘器应设有放散管、蒸汽管、泄爆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4 条2.25 电除尘器沉淀管(板)间,应设有带阀门的连通管,以便放散其死角煤气或空气。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4 条8序号 检

12、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2.26 布袋除尘器每个出入口应设有可靠的隔断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条2.27 布袋除尘器每个箱体应设有放散管;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条2.28 布袋除尘器应设有煤气高、低温报警和低压报警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条2.29 布袋除尘器箱体应采用泄爆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条2.30 布袋除尘器反吹清灰时,不应采用在正常操作时用粗煤气向大气反吹的方法;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条2.31 布袋箱体向外界卸灰时,应有防止煤气外泄的措施。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5

13、条2.32余压透平进出口煤气管道上应设有可靠的隔断装置。人口管道上还应设有紧急切断阀,当需紧急停机时,能在1s内使煤气切断,透平自动停车;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326 条2.33 余压透平应设有可靠的严密的轴封装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6 条2.34 余压透平发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并网和电气保护装置,以及调节、监测、自动控制仪表和必要的联络信号;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6 条2.35 余压透平的启动、停机装置除在控制室内和机旁设有外,还可根据需要增设。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26 条2.36 气密性试验压力煤气清洗系统的气密性试验压力,应遵守 6.4.6 的有关

14、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3.3 条9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规定。3、焦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3.1新建焦炉应布置在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相距应在 1000m 以上,中间应隔有防护林带。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4.1.1 条3.2 在钢铁联合企业中,焦炉宜靠近炼铁并与高炉组轴线平行布置。焦炉组纵轴应与常年最大频率风向夹角最小。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1.2 条3.3 新建焦化厂的办公、生活和卫生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1.3 条3.4新建焦煤气冷却,净化区应布置在焦炉的

15、机侧或一端,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线距焦炉炉体边线应不小于 40m。中、小型焦炉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 30m。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4.2.1 条3.5 煤气冷却及净化区域应遵守 4.1.3 及5.1.1.45.1.1.6 的规定。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2.2 条3.6新建煤气冷却、净化区内煤气系统的各种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煤气初冷器(塔)应正对抽气机室,按单行横向排列,初冷器出口煤气集合管中心线与抽气机室的行列线距离应不小于10m;煤气冷却、净化系统的各种塔器与厂区专用铁路中心线的距离应不小于 20m,与厂区主要道路的最近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 10m。工业企业煤气安全

16、规程第 5.4.2.3 条3.7 装煤车的装煤漏斗口上应有防止煤气、烟尘泄漏的设施。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10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炭化室装煤孔盖与盖座间,炉门与炉门门框间应保持严密;第 5.4.3.1 条3.8 上升管内应设氨水,蒸汽等喷射设施;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3.1 条3.9一根集气管应设两个放散管,分别设在吸气弯管的两侧;并应高出集气管走台5m以上,放散管的开闭应能在集气管走台上操作;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4.3.1 条3.10 集气管一端应装有事故用工业水管;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3.1 条3.11集气管上部应设清扫孔,其间

17、距以及平台的结构要求,均应便于清扫全部管道,并应保持清扫孔严密不漏;采用双集气管的焦炉,其横贯管高度应能使装煤车安全通过和操作,在对着上升管口的横贯管管段下部设防火罩;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4.3.1 条3.12 在吸气弯管上应设自动压力调节翻板和手动压力调节翻板;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3.1 条3.13 焦炉地下室应加强通风,两端应有安全出口,并应设有斜梯。地下室煤气分配管的净空高度不小于18m;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 5.4.3.1 条3.14交换装置应按先关煤气,后交换空气、废气,最后开煤气的顺序动作。要确保炉内气流方向符合焦炉加热系统图。交换后应确保炉内气流方向与交换前完全相反,交换装置的煤气部件应保持严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第 5.4.3.1 条3.15 废气瓣的调节翻板(或插板)全关时,应留有适当的空隙,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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