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若干思考.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3198181 上传时间:2019-05-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若干思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若干思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若干思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若干思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由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引发的思考四川其亚铝业集团 郭奇峰一、我国新建大工业电力用户面临的现状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新建大工业电力用户都面临同样的窘状:因为企业要用电,被迫自己出资修建专用线路;被迫自己出资修建专用线路另一侧的公用变电站间隔;被迫为公用变电站间隔每年付给电力部门价格不菲的代运行费和检修费用;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垄断性,所有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对此敢怒不敢言,毫无办法。二、电力部门参照的依据目前,我国电力部门的核 心 业 务 是 以 投 资 、 建 设 、 运 营 电 网 为 主 要 目 的 ,其 供电、营业管理所参照的依据主要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 年 4 月 2

2、 日,国务院办公厅;供电营业规则 1996 年 10 月 8 日 电力工业部令第 8 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98 年 1 月 7 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1996 年 4 月 17 日,国务院令 第 196 号;电力监管条例 2005 年 5 月 1 日,国国务院令 第 432 号;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 号。三、产权分界点的界定: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六条:用电计量装置,应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四条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装在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 计

3、费电能表及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企业负责办理,因此,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应为计量装置安装处,这是目前所有采用电力法规的共识。那么:大工业用户电力专用线路的另一侧公用变电站间隔应由电力部门承担建设,产权归属电力部门,这是理所当然的。四、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将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的供电设施划归供电企业管理;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

4、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来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35 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1、大工业用户电力专用线路和自己的专用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可以由用户或者委托供电企业进行;2、供电营业规则对于电力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的划分原则却作了一些变更,增加了很多对电力部门有利的条款,目的是加大电力用户企业的责任和负担,而在变动过程中又前后相互矛盾;并且电力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只按

5、照对他们有利的条款来执行,对电力用户来说极度不公平!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均赋予了供电企业对特定的不属于自有产权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供用电合同中完全以产权归属区分各自维护管理责任,仅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对于产权不归属于供电企业,位于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的供电设施,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供电企业的维护管理责任不能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强行免除。五、电力用户的困惑1、目前的相关条款已经明确:电力专用线路另一侧的公用变电站间隔应由电力部门承担建设,为什么还叫电力用户出资修建?2、公用变电站内的用户专用间隔的运行、维护费用为什么还需用户出资?依据是什么?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属于上

6、位法,供电营业规则属于下位法,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时,应严格按照上位法进行。电力部门长期按照对他们有利的下位法相关条款来做,难道不是违法行为么?4、电力成本中基本电价占了不小的比列,它代表电力企业成本中的容量成本,即固定费用部分。基本电费本身就是用户分担电力企业容量成本的体现,试问容量成本包含了那些内容?对侧变电站不就是其中的内容之一吗?5、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我们现在实施的还是 1996 年 9 月 1 日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为什么不可以依据 1999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合同法的规定来规范供用电合同关系? 6、电能计量装置应当由国家依法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而在使用过程

7、中,如用户需对电能计量装置检定时,通常都是由供电企业自己检定,作出结论。这公平、合理吗?六、问题的根源我们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利益问题。供配电设施产权归属问题存在着的矛盾,归根到底也是利益原因。电力部门想方设法让电力用户出资,把公用变电站间隔的权属推给电力用户,推御其应尽的维修、运行职责,其实质性的目的就是要各大工业电力用户每年都出资。大量的电力用户为了省事,也为了以后更少花钱,只有把线路、对侧变电站无偿过户给电力部门,由电力部门来承担运行、维护费用。因此,电力部门不投资就达到了增加收入、扩大资产、改善电网结构等目的,可谓一举多得。七、相关建议1、适时修改、完善法律和行政规章由于

8、电力行业许多大量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甚至地方性法规、规章都成为调整供、用电双方法律关系的准则、规范,而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许多现行的电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用当前社会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对涉及供、用电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规章适时地进行修改、完善,加强针对性,以满足不同类型的电力用户需要。2、国家应加强监管电力部门为了利益,他们的一些做法,完全是在钻我国政策和法规的空子。因此国家在这方面应加强监管、加强引导、规范电力部门的行为,使我国的电力市场健康、和谐地发展。3、电力用户应增强维权意识电力行业除上述不合理的现象之外,还存在许多与市场经济不适应、与现行法律冲突的规范、制度。因此,所有的电力用户应团结起来,增强维权意识,各方共同努力,全面促进电力行业,乃至其他垄断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