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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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梯使用管理规定1.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有哪些应急管理责任 1.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 24 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1.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3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1.4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向电梯救援中心报告(已设立的) ,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2.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哪些应急管理责任 2.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作为救助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

2、,应当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工具等,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3.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哪些措施 3.1 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3.1.1 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3.1.2 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3.1.3 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3.1.4 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4

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应采取哪些措施处理程序 4.1 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4.2 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4.3 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4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5.当电梯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而停止运行,被困在轿厢的乘客应

4、怎么办 5.1 轿厢内的乘客应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并耐心等待救援专业人员来开门放人;由于是非正常停梯,轿厢可能不是停在平层位置,所以不要自行扒开电梯门出去,以免造成乘客坠落事故。 (如电梯不在平层位置,救援专业人员会首先将轿厢移动至平层位置后,然后才开门放人) 。 6.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宜应怎样解救 6.1 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6.2 电梯轿厢不在平层区域内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救援: 6.1.1 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6.1.2 关闭电梯总电源; 6.1.3 通过盘车将轿厢移动到平层位置; 6.1.4 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厢门; 6.1.

5、5 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跌伤; 6.1.6 重新将电梯层门、轿厢门关好; 6.1.7 在电梯出入口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7.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7.1 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7.2 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7.3 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7.4 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

6、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5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应当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8.1 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 8.2 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8.3 震后应当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9.发生湿水时,应当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9.1 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

7、水。 9.2 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9.3 对湿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9.5 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10.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如何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10.1 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10.2 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10.3 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10.4 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电梯驾驶人员

8、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1.2 范围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2.1 基本要求2.1.1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2.1.2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1.3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2.1.4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2.2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2.2.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

9、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2.2.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2.2.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2.2.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2.2.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2.2.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2.3.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2.3.2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2.3.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

10、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2.3.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2.3.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2.3.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2.3.7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2.3.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2.3.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2.3.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 或“停”,不可利

11、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 ”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2.3.11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2.4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2.4.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2.4.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2.4.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2.4.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2.4.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2.4.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2.4.7 当轿厢在额定

12、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2.3.8 安全钳误动作时;2.4.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2.4.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2.5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2.5.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2.5.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

13、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2.5.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 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2.5.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2.5.6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2.6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2.6.1 写好当班

14、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2.6.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2.6.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2.6.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1.2 范围1.2.1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1.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

15、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1.2.3 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 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2、基本要求2.1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2.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2.5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

16、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3、安全作业规程3.1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3.2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3.3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3.4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3.5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

17、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3.6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3.7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3.8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

18、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3.9 紧急救助措施3.9.1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3.9.2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3.9.3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3.9.3.1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 ,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

19、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3.9.3.2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2.10 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电梯常规检查制度1、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1.2 范围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2.1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2.2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2.3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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