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 3 (一)编制目的 . 3 (二)编制依据 . 3 (三)适用范围 . 3 (四)工作原则 . 3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 4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 4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 5 (三)专家组 . 7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 和处理 . 8 (一)森林火灾预防 . 8 (二)森林火险预警 . 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 . 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 8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 9 四、应急响应 . 10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 10 (二)分级响应 . 11 五、信息发布 . 12 2 六
2、、应 急结束 . 12 七、后期处置 . 12 (一)善后处置 . 12 (二)工作总结 . 13 八、保障措施 . 13 (一)应急队伍保障 . 13 (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 13 (三)经费及后勤保障 . 14 (四)社会动员保障 . 14 九、 宣传、培训和演练 . 14 (一)公众宣传教育 . 14 (二)培训和演练 . 15 十、附则 . 15 (一)术语解释 . 15 (二)预案管理 . 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 16 (四)预案实施时间 . 16 十一、处置流程图 . 18 3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
3、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州市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
4、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 4 分级负责、辖区负责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整体应对,协同配合。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工作的顺利 开展。 3.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施科学扑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 损失。 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 机制、工作和物
5、资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有效处置。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区林业和园林局专职副总指挥 成 员 : 区委宣传部、区应 急办、区林业和园林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 民政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增城供电局、区旅游发展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5 工作职责:在广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增城 区 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令,制定森林火灾处置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6、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区防火办”)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组织森林防火值班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情况,审批野外生产 用火;指导、督促各镇街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市指挥部决策、指令。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掌握情况并指导属地森林防火指挥所扑救,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区指挥部。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 人民武装部:根据 区 指挥部要求 ,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民兵、武警官兵和解放军等 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 2.
7、区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周边的治安秩序,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 ;必要时对火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应急车辆顺利通行;组织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指导 区 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有关信息传播工作,提高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协助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 6 导工作 。 4.区 应急办: 协助总指挥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5.区 林业和园林局: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扑火队
8、员培训工作,组织 区 森林消防大队、区森林消防 联防专业队支援各镇街扑救森林火灾,协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指导区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好火烧迹地还林更新指导工作。 6.区 财政局: 负责统筹解决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的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森林消防应急抢险资金,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7.区 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 8.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灾区医疗救护、伤病员转送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9.区 民政局: 指导、协助事发地政 府做好 受灾群众紧急转移
9、安置工作,对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受灾人员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并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和协助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10.区 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运输保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管制和疏导。 11.区 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大、中、小学校特别是林 7 区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火场周边学校师生的安全疏散和应急管理 。 12.区 司法局:负责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 13.区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建立各种通信联系方式,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提高应对森林
10、火灾的应急通信水平。 14.增城供电局:及时修复所管辖被损坏的电力设施,保障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和日常用电,最大限度减少因缺电导致的损失。 15.区旅游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旅游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旅游经营企业加强对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 16.区 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有关信息传播工作,提高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协助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 各成员单 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区防火办按照区指挥部意见,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人员、物资等相关准备,按要求赶赴现场,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11、 (三)专家组 8 及时为应对森林火灾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 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森林消防和护林队伍建设,做好相关救援物资储备; 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 火林带、扑火通道和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阻隔防护能力; 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 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警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 4
12、个等级,危害程度由轻至重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 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气象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短信平台等媒介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本预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安排( 蓝色预警处于常态工作,不作重点强调)。 1.黄色预警响应: 各单位要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护林巡查、卫星监测和 瞭 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 9 防火宣传工作, 安排人员昼夜值班,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24小时通信畅通,各防火办及森林消防队进入备战状态。 2.橙色预警响应: 各单位要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森林防火
13、督导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加强值班调度,密切监测林火动态,各森林消防队安排值班分队集中居住,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3.红色预警响应: 各单位要 高度重视森林火险动态,区 防火办 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 息通报区有关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实施森林防火戒严,必要时经 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戒严令。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通过 市森林防火卫星监测系统、 各地防火 瞭 望台 、检查站、巡护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后,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火值班室: 82661171、 82661172 或 12119、 119、110报警, 119、 110报警台接森林
14、火情后,应及时转交市防火值班室处理。 2.报告程序: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森林火灾统一由区防火办报告。区防火办将收集的火灾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 ,经区林业和园林局长或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区应急办和广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报告内容: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 10 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按照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结合 我 区 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森林火灾分为四级, 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级(重大)森林火灾、 级(较大)森林火灾和 级(一般)森林火
15、灾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各单位相应的任务。 级 (特别重大 )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00 公顷、 或燃烧时间超过 12 小时 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危险化学品存放地不足 1公里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级(重大)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50 公顷以上、 100公顷以下的火灾; 2.连续燃烧超过 8 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3.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 和重点旅游景区的森林火灾。 级(较大)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