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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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而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竞赛活动。由市人社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牵头组织。第三条 竞赛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社局负责竞赛规则的审定,并对竞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凡举办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关的竞赛,应将竞赛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第六条 各

2、行业组织举办全市竞赛或组团参加省、市竞赛活动,应向市人社部门备案。第七条 竞赛分为市、镇(区)二级。每级分为两类,跨行业跨系统的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为二类竞赛。2第八条 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或会同市总工会、共青团等单位联合举办, 冠以“吴江市”、“全市”等竞赛名称。第九条 市级二类竞赛,由市级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协会等牵头组织,冠以“吴江市(或全市)XX 系统行业(系统)XX 职业(工种)”等竞赛名称。除上述两类竞赛外,其他竞赛不得冠以“吴江市”、“全市”等名称。第十条 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联合举办的竞赛,应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协作单位及各

3、自职责。第十一条 市级一类竞赛一般一年举办 1 次,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可 2 至 3 年举办 1 次。市级二类竞赛由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协会等牵头组织自行确定竞赛的职业(工种)和时间。 第十二条 市级一类竞赛的职业(工种)为技术要求高、覆盖面广、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或新兴职业(工种)。市级二类竞赛按照行业发展需求,确定竞赛项目。 第十三条 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的预选赛、决赛的赛题由市人社局组织编制,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后经市人社局审定,每一职业(工种)至少准备两套赛题,经审定后选用其中一套,比赛当日拆封。竞赛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等不得参与竞赛命题工作。竞赛试题以实际操作比赛为

4、主并附加理论知识3考试,实际操作成绩应占总成绩的 70%以上。竞赛试题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专柜保管,确保安全。第十四条 市级一、二类竞赛每一职业(工种)的参赛选手不得少于 20 人。如少于 20 人,竞赛自行取消。市级一类、二类竞赛须由各镇(区)、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组织预赛推选选手参赛,参赛企业不得少于 10 家。第十五条 参赛选手应符合竞赛举办单位规定的参赛年龄、技能等级等条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参加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标准的市级一类、二类职工组各职业(工种)的竞赛。第十六条 举办竞赛应具备与竞赛职业(工种)相应的经费、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配备熟悉本职业(工种)竞赛工作的

5、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举办竞赛应聘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的裁判员,裁判员应在考评员中聘任。如竞赛项目暂无具备资格的考评员,也可在高于竞赛等级标准的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的人员中聘任。每个竞赛职业(工种)不少于 3 名裁判员,每次竞赛应选择来自不同单位的裁判员并实行裁判员与参赛人员回避制度。市级一类、二类竞赛预选赛、决赛裁判人员最终由人社部门统一审核确定。第十八条 市级一类竞赛职工组各职业(工种)参赛人数 20-30 人,授予 2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参赛人数 31-40 人,授予 3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参赛人数 41-50 人,授予 4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参赛人数 50 人以上,授

6、予45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市级二类竞赛参赛人数 20-30 人,授予 1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参赛人数 31-50 人,授予2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参赛人数 50 人以上,授予 3 名“吴江市技术能手”。“吴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当年度不得重复享受。市级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人社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竞赛主办单位需在每年三月底之前向市人社局申请备案,由市人社局统一核定。竞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吴江市技术能手”申报表及竞赛成绩等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第十九条 参加省、市竞赛的选手,从市级竞赛的获奖选手中选派或推荐。 第二十条 对精心组织赛前培训、岗位练兵、竞赛选

7、拔和积极参赛、表现突出的单位,可由竞赛主办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第二十一条 镇(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竞赛,可参照本办法实施。第二十二条 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吴劳社200876 号文同时作废。5附件 1: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主办单位(章)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送 达 日 期 年 月 日6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7填表说明一、由吴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优秀选手“技术能手” 荣誉称号或直接给合格选手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竞赛需填写此表。二、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主 办 单 位 、 备 案 机 关 和 职 业 技 能鉴 定 中 心 各 一 份 。三、表中所列“主办

8、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是指行业人力资源工作机构或所属主管部门意见。四、表中所列“初赛”是指本次竞赛的下一级选拔赛。五、表中所列比赛场地、设备、技术文件等要求,应另附 A4 纸 的 相关资料。六、本 表 一 律 用 电 脑 打 印 或 用 钢 笔 、 毛 笔 填 写 , 字 迹清 楚 、 工 整 。8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组委会名称办公地址联 系 人 联系电 话 办公:手机:竞赛职业(工种) 试题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 级( )竞赛规模职工代表队: 个; 人/队学生代表队: 个; 人/队参赛总人数: 人。竞赛预定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竞赛地点文件材料组织实施方案: 技术实施方案:

9、 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名单: 评判委员会及裁判员、技术专家名单: 初赛情况主办单位9初赛时间试题标准初赛规模职工代表队: 个; 人/队学生代表队: 个; 人/队参赛总人数: 人。竞赛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单位(章):年 月 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意见单位(章):年 月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单位(章):年 月 日分级分类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竞赛为 级 类竞赛。备 注10附件 2:吴江市技术能手申报表(竞赛类)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 性 别身份证号年 龄 民 族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职业工种 技能级别(照片)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主要工作经历及竞赛获奖情况:本人申明:本人对以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 竞赛主办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竞赛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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