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数据自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2019 年 3 月)一、填报要求(一)填报对象填报对象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包括北京市入选工信部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领域代表性企业等。(二)填报内容填报内容包括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总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研发经费、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三)填报原则遵循“所在地原则” ,即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在外省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单位或下属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按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对不具备有法人资格的
2、成员单位或下属单位,应归入集团公司或企业集团内统计。(四)报送方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数据自报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网址:) 。2(5)环境要求请使用 IE8.0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如遇个别浏览器不兼容,请使用 360 浏览器的兼容模式。(六)联系方式技术支持:010-55578560 业务支持:010-82661282 二、企业用户操作指南(一)办事入口企业用户访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 ,点击“办事服务” ,如图 1 所示。图 1(二)企业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用户可直接登录;未注册企业请点击“办事入口”中的“注册”按钮,根据
3、提示,依次填写企业用户注册信息;其中用户登录名、个人手机、个人邮箱等信息可用于找回密码,请企业妥善保管,具体如图 2 所示。3图 2(三)企业登录登录“办事服务”后,企业在“我要办理”栏目下,选择“软件企业自报” ,点击“开始申报” ,如图 3 所示。图 34(四)企业基本信息填写点击“企业基本信息”补充或修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数据自报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填写后保存(*为必填项) ,如图 4 所示。图 4注意:1企业基本信息页面提供了填报说明下载,点击【填报说明下载】可进行下载。2未通过软件企业数据自报系统填报月报数据的企业,可按照“(三)企业注册”步骤进行注册,已有账号企业直
4、接登录进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数据自报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上报】 ,待市经信局软件处下发月报填报通知后可进行月报数据填报。如下图 5所示:5图 5(五)企业月度数据填报企业用户点击“企业月报管理” ,可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数据进行在线编辑、申请退回、查看等,填报截止日期以通知短信内容为准,如图 6 所示。图 66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数据报表如图 7-9 所示。图 7图 87图 9注意:1. 月报数据报表最下方提供了填报提醒要点。该要点的计算规则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填写的数据须符合填报提醒要
5、点中的计算规则,否则不能保存数据和提交月报。2. 企业点击【编辑】可填写未上报的企业月报数据(*为必填项) 。本系统支持两种填报方式。(1)方式一:直接在系统报表中填写。填写过程中注意及时【保存】 ,确认“保存”数据填写无误后可点【提交】 。(2)方式二:月报数据线下填写后导入系统。首次填报时点击【月报表下载】 ,下载企业月报数据表模板,该模板可复用,再次填报时无需再次下载。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月报表上传】可将已填写数据导入系统中。导入后注意点【保存】 ,确认“保存”数据填写无误后可点【提交】 。83. 企业点击【申请退回】可对已上报的企业月报数据进行申请退回,待业务人员退回后方可进行【编辑】 。4. 企业点击【查看】可查看已保存、已上报的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