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 招标文件 采采 购购 编编 号号 : 云云 志志 正正 招招 2018051号号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 : 云云 和和 县县 档档 案案 馆馆 拆拆 扩扩 建建 工工 程程 高高 压压 细细 水水 雾雾 灭灭 火火 系系 统统 设设 备备 采采 购购 人人 : 云云 和和 县县 档档 案案 局局 采采 购购 代代 理理 机机 构构 :云云 和和 县县 志志 正正 招招 标标 代代 理理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二二 零零 一一 八八 年年 七七 月月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1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
2、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前列表 . 5 一 总则 . 7 二 招标文件说明 .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8 四 保证金 . 11 五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 12 六 开标和评审 . 13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 16 八 法律责任 . 17 九 询 问 . 19 十 质疑 . 19 十一 投诉 . 20 十二 授予合同 . 20 十三 验收 . 21 十 四 政府采购政策 . 21 十 五 其他事项 . 22 第三章 技 术要求 . 24 第五章
3、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36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36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 . 45 三 技术文件格式 . 54 四 报价文件格式 . 61 五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 . 64 六 中标 人 公告内容 . 65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 66 一 总则 . 66 二 评 审委员会 . 66 三 评标 程序 . 66 四 评标一般规定 . 68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 68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 71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2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第一章
4、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云和县档案局 的委托,对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 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 云志正招 2018051 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 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万元) 备注 1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1 项 详见第三章采 购需求 125.9954 万元 5.投标人应
5、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 截止 之日 至 前三年内 , 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 投标 截止前,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 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 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6 本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 :2018年 7 月 27 日 -8月 3 日每天 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如供应商需要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3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
7、252 传真: 0578-5135252 300 元(售后不退还)。 8.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
8、要投标人签章);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 0578-5135252)。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0.1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保证金交纳: 11.1 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 (大写 :人民币贰万元整 )。 11.2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 年 8月 20 日 17: 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注:投标人应以本文件须知注明的开户行、账号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9、,投标保证金 缴纳情况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取记录为准。 ) 11.3 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11.4 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1日 9:30(北京时间)。 1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 1 号体育馆一楼) 15.公开招标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 21 日 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 大厅( 云和县城南路 1号体育馆一楼
10、) 17.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4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云和 )) 18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档案局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0578-5135863 地址:云和县城北路 6号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卜土娟 联系 电话: 18457802521 质疑负责人:柳伟波 联系电话: 15906783001 传真: 0578-5135252 地址: 云和县元和
11、街道环城东路 18 号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578-5122418 传真: 0578-5122418 地 址:云和县中山路 2 号 采购人:云和县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7 日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5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 2
12、 采购人 云和县档案局 3 采购代理机构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分散委托采购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 审查文件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8 招标文件质疑 自获取采购 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0 投标保证金交
13、纳方式 提交方式: 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 以到指定银行帐户为准; 2.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的: 以到达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处为准; 3.交纳保证金后由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当日开具保证金收据。 联系电话: 0578-5135252 15957817876 4户名 :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帐号: 2010 0019 9875 464 6开户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解放街分理处(联行号 :402343300009) 7.本公司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6页
14、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11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接收人: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21日 9 时 30 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 1 号体育馆一楼) 12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8月 21 日 9 时 30 分开始 地点: 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 1 号体育馆一楼) 13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 、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15、 交 易 网 ( 云和 )( 14 评标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5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云和 )( 17 采购文件 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7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
16、578-5135252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采购人”系云和县档案局。 2.1.2 “投标人”系 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
17、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 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符合第一章第“ 5”条规定; 3.2按 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 保证金;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
18、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8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0578-5135252 5.3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
19、1 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6.1.2 投标人须知 6.1.3 招标要求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
20、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云和 )”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和县档案馆拆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招标文件 第 9页 招标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8-5135252 传真
21、: 0578-5135252 9.2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 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 ,四部分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 , 其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 审查文件 编制内容 和要求 : 格式见 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
22、.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 商 不需要提供原件 核对,但 须 提供 浙江 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内容截图 ); 11.1.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1.1.3 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 ,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 11.1.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
23、税证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 的复印件; b.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属于五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1.1.6 资格声明 ; 11.1.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 资格 审查文件 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 A4 规格。 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准备相关原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