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建第十三分部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 明一、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 20m(层数 6 层)以上的工程。二、檐口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栏杆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三、室外地坪以上,层高 2.20m 以内的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不计算层数也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超高增加费按围护结构外围墙面积计算,计算系数与建筑物垂直运输相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以上建筑面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计取。二、同一建筑物中高度不同时,按不同的高度分别计算。群体工程以沉降缝为界。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面积部分,不得计算超高人工
2、、机械增加费。装饰装修第七分部 超高增加费说明一、本分部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 20m 以上的工程。二、檐口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工程量计算规则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根据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 )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按元分别计算。措施项目是否记取超高降效?土建第三节 垂直运输说 明(一)建筑物垂直运输1.檐口高度指建(构)筑物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屋面顶板结构表面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栏杆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2.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
3、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3.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应以该建筑物檐高为准。4.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量乘以系数 0.96。5.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6.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量乘以系数 0.90。7.本定额中厂房是按类厂房为准编制的,类厂房定额量乘以 1.14 系数。厂房分类如下表8.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
4、筑面积不超过1000m2,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百货、饮食店等。9.檐高 3.60m 以下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10.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11.本定额按现行相应工期定额规定的地区标准进行了调整。12.地下室工程的垂直运输按其建筑面积并入上层工程量计算。13.层高 2.20m 以下的设备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不计算层数也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垂直运输费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卷扬机施工的按相应定额量乘以系数 0.63;塔式起重机施工的按相应定额量乘以系
5、数 0.54。(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体最高点之间的距离。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计算。(二)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 1m 定额计算,其高度不足0.5m 时舍去不计。装饰装修第二节 垂直运输1、檐口高度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高度。突出主体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2、带一层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小于 3.6m 的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3、垂直运输高度 3.6m 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工程量计算规则:垂直运输工程量根据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
6、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本层定额工日消耗量分别计算。地下室超过二层或单层地下室地坪标高低于室外地坪 3.6m 以上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层全部装饰定额工日计算。五、如何计算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 答:1.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必须单列计算,即同一工程中计算了土建的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后还应该计算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 2.要注意装饰工程垂直运输高度与土建的垂直运输高度概念差距。装饰工程垂直运输高度区分不同建筑物是指:单层建筑物-该建筑物的檐高;多层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装饰楼面的垂直距离。 3.如果一个单位工程高
7、度不同应以不同高度分别计算(以沉降缝划分)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如果该建筑划分为(垂直运输高度为 60 米)、(垂直运输高度为 40 米)两个高度,则以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4.计算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的有关原则: (1)装饰工程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基数为实体工程项目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包括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 (2)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费的计算基数为实体工程项目及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人工工日数,包括超高降效的人工工日增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七项费用 组成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
8、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生产工人开支的各种费用。内容包括:1 、 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 、 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 等 。3 、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在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 习 、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 、 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 、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
9、贴,防暑降温费,一般情况下的施工保健费用等。(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 费用和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1 、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 、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 、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 、 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伴损耗。5 、 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 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等费用,不包
10、括新结构、材料和试验费和建筑安装企业对所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 、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 、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志需要的费用。包括 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志需要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要的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停
11、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 、 安拆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有机械费用和试运转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 、 人工 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6 、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 、柴油)及水电能源费用。7 、 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本
12、文所提 “ 人工单价 ” 、 “ 材料单价 ” 和 “ 机械台班单价 ” 的内容组成同 “ 人工费 ” 、 “ 材料费 ”和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二、 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由通用项目措施费(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专业项目措施费构成。其主要内容详见下表,针对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作调整补充。措施项目一览表序号 项目名称一、 通用项目1.1 环境保护1.2 安全文明施工1.3 临时设施1.4 夜间施工增加费1.5 二次搬运1.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7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1.8 脚手架1.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
13、护1.10 施工排水、降水1.11 其他(测量放线,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 、场地清理等)二、 专业项目2 建筑工程2.1 垂直运输机械3 装饰装修工程3.1 垂直运输机械3.2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4 安装工程4.1 组装平台4.2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4.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4.4 焦炉施工大棚4.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4.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4.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施工及通讯设施4.8 现场施工围栏4.9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4.10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4.11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4.12
14、 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4.13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4.14 格架式抱杆5 市政工程5.1 围堰5.2 筑岛5.3 现场施工围栏5.4 便道5.5 便桥5.6 洞内施工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5.7 驳岸块石清理(一) 通用项目措施费:1 环境保护: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 安全文明施工: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 临时设施: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搭设、维护、拆除费或摊销费及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的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堆场、办公室、 加
15、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4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间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 摊销及照明电费用。5 二次搬运:指因场地狭小或材料、构件无法直接运进施工操作现场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根据台班费用认定为大型或特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施工场地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要的辅助设施的费用。7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和各种模板(如钢模板、木模板等)支架等周转性使用材料
16、的支、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8 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 赁 )费用。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费用。10 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11 其他费用:( 1 ) 测量放线费:指工程开工前确定的建筑物位置、标高、水准点所需的人工费及仪器仪表 、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修费用。( 2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季、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 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施费.( 3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
17、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 、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 )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二) 专业措施费:指施工中发生的工程专业措施费用三、 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一) 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二) 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取暖( 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三) 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
18、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交通工具的油料、大修或租赁费。(四) 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器等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等。(五) 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 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六) 劳动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七) 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计提的工会经费(八) 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
19、中计提的费用。(九) 财产保险费:指施工企业管理用财务、车辆保险。(十) 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和各种费用(十一) 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十二)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四、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获的盈利。五、 其他项目费:指除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以外,为完成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总包工程服务费、特种保健津贴、其他费用等。(一) 总包工程服务费:指工程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用。例如招标人部分专业工程单独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总工程与分包人交叉施工影响,或虽不发生交叉,但总包人履行了总包责任(如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工作),招标人应当向总承包人支付一定费用作为补偿。(二) 特种保健津贴:在有影响健康的未停产车间内进行改扩建施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享受的特种保健费用。(三) 其他1 、停工、窝工损失费: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2 、承发包双方协商认定的有关费用六、规费: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因工程建设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和社会统筹性费用。包括:(一)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