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塔式起重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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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筑 起重机械设备 检查用表( 塔式起重机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钢结构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 (目测) 超过规范要求扣 10 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分 塔机的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等结构件应具有可追溯出厂日期的永久性标志。同一塔机的不同规格的塔身标准节应具有永久性的区分标志。 不符合要求的扣 10 分 10 2 载荷限制装置 未安装 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10 3 行程限位

2、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达不到最低 80cm要求)扣 10 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距离止挡装置 20cm 未停止)扣 6 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 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8 分 10 4 保护 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10 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10 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 50m 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 4 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 30m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 4 分

3、10 5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分 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 10 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 分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 6 8 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 6 10 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5 8 分 10 6 多塔 作业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 6 10 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10 7 保证项目 安装、拆卸与验收 未按规定每台塔机配备 2

4、名司索信号工的扣 10 分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 10 分 安装(含顶升、附着)、维保、拆卸单位未有企业起重设备信用手册扣 10 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 10 分,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8 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 5 8 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 2 4 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0 分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 7 10 分 未按安装告知 -检验检测 -验收 -使用登记 -拆卸告知等程序办理手续的扣 10 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保流于形式的扣 5 分 未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 录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

5、业人员和维保等信息的扣 6 分 司机和司索信号工未经过无锡市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实训的每人扣 2 分 10 小 计 60 8 一 般 项 目 附着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 10 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 计计算和审批的扣 6 8 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 8 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6 10 分 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10 分 每道附着装置未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扣 10 分 10 9 基础与 轨道 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 5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 5 分

6、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5 分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5 分 基础未提供隐蔽验收记录的扣 5 分 5 10 结构 设施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 5分 销轴联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5 分 5 11 电气 安全 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 10 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 10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 4 6 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 10 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阻大于 4的扣 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 扣 4 6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总计 检查人员

7、检查日期 建筑 起重机械设备 检查用表( 施工升降机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安全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 10 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 6 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扣 5 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 5 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扣 5 分 未安装安全钩扣 5 分 10 2 限位装 置 未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扣 10 分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 关不灵敏扣 10 分 未安装

8、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 10 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 8 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5 分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 4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 8 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 4 分 10 3 防护设 施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高度 1.8米) 扣 8 10 分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 8 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10 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 求扣 5 8 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 4 分,平台门不符合规

9、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 2 4 分 10 4 附着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扣 8 10 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 6 10 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 8 10 分 10 5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 2 根或未相对独立扣 10 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 6 10 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5 8 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 置或不符合 要求扣 4 分 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 10 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 5 分 10 6 保证项目

10、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扣 10 分 安装、维保、拆卸单位未有企业起重设备信用手册扣10 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 10 分,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8 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 5 8 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项扣 2 4 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0 分 未按安装告知 -检验检测 -验收 -使用登记 -拆卸告知等程序办理手续的扣 10 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保流于形式的扣 5 分 未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 录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和维保等信息的扣 5 分 司机未经过无锡市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实

11、训基地实训的每人扣 2 分 10 小 计 60 7 一般项目 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7 10 分 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7 10 分 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 6 分 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 6 分 10 8 基础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8 10 分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 8 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 4 分 基础未提供隐蔽验收记录的扣 4 分 10 9 电气安 全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 10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 4 6 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

12、6 分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扣 4 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 10 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电 阻大于 4的扣 5分 10 10 通信装 置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 10 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 4 6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总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建筑 起重机械设备 检查用表( 货用施工升降机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安全 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扣 15 分 起重量限制器、防坠 安全器不灵敏扣 15 分 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

13、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扣 10 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的扣 15 分 上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10 分 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 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扣 5 分 15 2 防护 设施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 10 分 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每处扣 5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每处扣 2 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 作用每处扣 5 分,平台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扣 2 分 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14、 分 15 3 附墙架 与缆风绳 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扣 10 分 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扣 5 分 缆风绳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扣 10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 8mm 扣 4 分,角度不符合 45 60要求每处扣 4 分 安装高度 30m的物料提升机使用缆风绳扣 10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5 分 10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 蚀达到报废标准扣 10 分 钢丝绳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5 分 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 3 圈扣10 分 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扣 5 分

15、 10 5 保证项目 安装与 验收 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0 分 安装、维保、拆卸单位未有企业起重设备信用手册扣 10 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扣 10 分,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 5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 2 分 未按安装告知 -检验检测 -验收 -使用登记 -拆卸告知等程序办理手续的扣 10 分 基础未提供隐蔽验收记录的扣 4 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保流于形式的扣5 分 未在 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录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和维保等信息的扣 5 分 司机未经过无锡市建筑

16、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实训的每人扣 2 分 10 小计 60 6 一般项目 导轨架 基础设置不符合规范扣 10 分 导轨架垂直度偏差大于 0.15%扣 5 分 导轨结合面阶差大于 1.5mm 扣 2 分 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未进行结构加强的扣 5 分 10 7 动力与 传动 卷扬机、曳引机安装不牢固扣 10 分 卷 筒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 20倍卷筒宽度,未设置排绳器扣 5 分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不整齐扣 5 分 滑轮与导轨架、吊笼未采用刚性连接扣 10 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扣 10 分 卷筒、滑轮未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扣 5 分 曳引钢丝绳为 2 根及以上时,未设置曳引力平衡

17、装置扣 5 分 10 8 通信装置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扣 5 分 通信装置未设置语音和影像显示扣 3 分 5 9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未设置操作棚的扣 10 分 操作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5 10 分 10 10 避雷装置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 避雷装置的扣 5 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3 分 5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总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起重机械设备 检查用表( 起重吊装安全 )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

18、审核扣 10 分 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不符的扣 6 分 采用起重拔杆或起吊重量超过 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 专家论证扣 10 分 10 2 起重机械 起 重 机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扣 20 分 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 20 分 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分 司机和操作人员 未对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检查的扣 6 分 20 起 重 拔 杆 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扣 10 分 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10 20 分 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10 分 3 钢丝绳 与地锚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

19、废标准扣 10 分 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 规定值扣 10 分 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 10 分 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扣 5 分 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8 分 未进行检查验收的扣 10 分 10 4 作业 环境 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扣 10 分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起重吊装未按规定 停放位置或区域 的扣 6 分 10 5 资质和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0 分 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 10 分 未 建立 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 管理台账 扣 6 分 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 有记

20、录扣 5 分 10 小 计 60 6 一般项目 高处 作业 未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扣 10 分 高处作业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未按规定设置爬梯或爬梯的强度、构造不符合规定扣 8 分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悬挂点扣 10 分 10 7 构件 码放 构件码放超过作业面承载能力扣 10 分 构件堆放高度超过规定要求扣 4 分 大型构件码放未采取稳定措施扣 8 分 10 8 信号 指挥 未设置信号指挥人员扣 10 分 信号传递不清晰、不准确扣 10 分 10 9 警戒 监护 未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 区扣 10 分 警戒区未设 专职安全员监护的扣 6 分 10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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