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西 2018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测算分析工作方案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计划用水、灌溉节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控制水资源消耗,自治区水利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广西 2018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2018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已纳入 2018 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为切实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各市 及相关县(市、区)水利局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水利部 2017 年
2、度下发的测算工作技术指导细则、 自治区 水利厅印发的广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办法 ( 桂水农水 2016 65号,以下简称考评实施办法 ) 的总体要求,以合理选择样点灌区为基础,以提高测量技术水平为手段,以科研技术部门为承担主体和技术支撑,充分调动水利系统的技术力量,严谨开展观测工作,组织完成全区 2018 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科学编制成果报告,真实掌握我区农田水利发展现状,为农田水利可持续健 2 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牵头单位为 自治区 水利厅农水处,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作为承担主体和技术支撑,全面负责承
3、担实施。各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各灌区管理单位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以及广西灌溉试验中心站、南宁、北海、百色、江州区等灌溉试验站,作为基础数据来源支撑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完成。为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水利厅成立 自治区农田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顾 跃 水利厅副厅长 陈发 科 水利厅总工程师 副组长 :韦恩斌 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处长 李 林 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 成 员 :何少刚 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副处长 黄旭升 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邱振天 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调研员 叶晓丹 水利厅科技处副
4、处长 何素萍 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 陈锦云 水利厅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 邓柳言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站网处副处长 陆炳群 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3 自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全面负责我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旭 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阮清波、吴卫熊、苏冬源、吴昌洪、刘宗强、邵金华、李文斌、张廷强、冯世伟等组成。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测算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了加强各市的组织领导,各市水利局也要成立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技术路线和测算方法 为确保技术路线合理,测算方
5、法科学可行。本次测算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 2017 年度下发的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选取典型县和样点灌区,通过收集样点灌区的基础资料和监测点的监测资料,统一采用 “首尾测算分析法 ”进行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的测算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大型灌区还 应 通过典型渠段测量法测定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与首尾测算分析法进行对比分析,合理分析测算结果。 各市要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精神,按照 2020 年规划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和农业节水的要求,不断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切实加大农作物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工作力度,通过工程和管理双重措施,逐年提高农田灌溉水 有效 利用系数,千方百
6、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实现水资源总量控制目标。 4 (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点灌区 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样点灌区的选择 应综合考虑灌区地理位置、灌区规模、灌区类型、灌区面积、地形地貌、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灌区投入、作物种植结构、土壤类型等因素。各市样点灌区自行选择,典型县应不少于 2 个县(市、区),样点灌区应不少于 18 个(桂林、河池、百色市不少于 3 个典型县、不少于 23 个样点灌区);其中,南宁市、防城港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选取至少 1 个高效节水样点灌区、崇左市选取至少 3 个高效节水样点灌区开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其它高效节水占比较大的市也 应 考虑选取
7、高效节水样点灌区开展测算工作。所选择的各种类型样点灌区的数量、有 效灌溉面积及农田水利投入均占一定的比例,分区基本合理,样点灌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市县监测的样点灌区由市水利局组织监测。典型县(市、区)、样点灌区、典型田块的选取要求见附件 1。 (三)样点灌区的选取在遵循稳定性原则基础上微调 2018 年度各市应保持 2017 年度样点灌区基本不变,但对市级某一规模或类型样点灌区连续 3年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与市级同规模或类型灌区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增加值相差 20%以上时,市水利局应充分论证并复核确认,对参与测算分析的样点灌区进行调整,增加 20172018 年安排节水改造投 资建设
8、的灌区作为样点灌区。各市各规模或类型新增样点灌区数量一般不超过 5%。对于有必要调整样点灌区的市 应 于 4 月 20日前 5 与 自治区 水利厅农水处对接,说明调整的原因并上报 自治区 水利厅,经 自治区 水利厅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田块 2018年,各市 要 严格按照水利部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选取典型田块,对 2017 年不满足数量要求的样点灌区增加典型田块数量。典型田块选取综合考虑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田规格、地形、土地平整程度、土壤类型、地下水埋深等因素,对于播种面积超过样点灌区总播种面积 10%以上的作物种类 ,须分别选择典型田块。大型灌区应至少在上、中、下游有代表
9、性的斗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要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中型灌区样点灌区至少在上游、下游有代表性的农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对每种需要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择 3 个典型田块。小型灌区样点灌区应按照作物种类、耕作和灌溉制度与方法、田面平整程度等因素选取典型田块、每种需要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2 个典型田块。 (五)扎实推进实测工作 由于广西灌区地形复杂、水源多距离远,典型田块位置偏远,特别是作物种类较多的灌区需要设立的观测点较多,覆盖面广,工作 量较大, 2017 年度部分市的样点灌区实测工作未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2018 年,各市 要 继续推进实测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
10、求,落实量水设施、观测人员、技术人员,全面开展实测工作,真实掌握灌区灌溉水量并计算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6 建设高标准测算典型灌区,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市级系数测算工作。 (六)建立测算成果逐级审查制度 为保证测算工作的严谨和测算结果的科学准确,要建立测算成果分阶段逐级审查制度。一是各县(市、区)及灌区管理单位于每年 11 月主要灌水期结束后,对样点灌区全年监测资料及基本资料进行整理,经技术负责 人审查签字后报送市水利局,市水利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市级年度成果报告,并经专家评审后,将成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字表电子版报送 自治区 水利厅;二是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对各市
11、测算成果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各市进行修改,各市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成果报告电子版,同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 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汇总分析全区测算资料,提出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成果,编制成果报告并提交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审查后报水利部;同时各市以正式文件将成果报告报送 自治区 水利厅(附市级成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字表、原 始观测资料、信息管理平台);三是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按水利部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后再次报水利部,如需各市同时修改的则一同修改完善。全区及各市年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成果在适当场合进行公布( 2017 年各市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测算 值 见附件 2)。 (七)按照考
12、评实施办法开展测算工作 各市水利局按照水利厅印发的考评实施办法要求,落实 7 组织领导、技术队伍、技术支撑单位、测算经费,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监督检查,选取样点灌区、典型田块,安装量测设施,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获取毛灌溉用水量、净灌溉用水量等数据资料,计算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编制市级测算成果报告,审查后将成果按时报送 自治区 水利厅,并完成测算分析工作考评自评。 四、工作经费及筹措办法 (一)自治区本级测算工作经费 自治区本级测算工作经费,包括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全区资料收集、汇总、计算、分析,编制成果报告及专家审查等所需的工作经费 , 这部分经费在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预算中安
13、排解决。 (二)市级测算工作经费 市级测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市级典型县和样点灌区的观测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观测人员补助,市级测算培训及会议费,报告编制、出版及专家审查费等,这部 分经费在市本级部门财政预算中安排解决。此外,各典型县和样点灌区的选择应尽量结合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在项目渠道防渗设计和实施中完善观测设备等硬件设施的配备,以便在节约专项开支的同时,满足测算工作的需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4 月 20日前) 各市水利局成立测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年度测算工作经 8 费,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及观测人员,选取本年度样点灌区并于 4月 20 日前将样点灌区
14、名单(见附 件 3)提交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样点灌区有调整要说明调整原因。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对各市提交的样点灌区 进行市级代表性和全区代表性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大中型灌区管理 单位成立测算工作办公室,确定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实施阶段( 4月 11 月) 4 月 6 月 :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召开测算工作技术培训班,各市召开本市测算工作技术培训班,市水利 局 负责辖区各样点县(市、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样点灌区、大型灌区进行观测设备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调试成功后开始进入全面观测。 5 月: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灌溉试验站、市技术承担单位组
15、成技术指导小组,选择样点灌区进行现场指导。 4 11 月:各样点灌区开展渠首、典型田块灌溉水量的日常观测工作,定期采集和整理数据。期间,各市 、 县水利局、样点灌区负责人配合技术支撑单位收集样点灌区有关资料,提前填写完整灌区基本信息调查表、灌区渠首和渠系信息调查表、全市灌区统计信息调查表等表格,避免发生年底提交成果报告时附表内容留空的情况。 5 10 月: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测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市测算分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 8 月:各县(市、区)及灌区管理单位于对样点灌区上半年监测资料进行整理,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市水利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进行汇总分析。 (三)成果提交阶段(
16、12月) 各县(市、区)水利局、大型灌区主要技术负责人整理样点灌区监测资料及基本资料,于 11 月 10 日前提交市水利局,各市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灌区测算资料进行汇总、计算、分析,组织编制市级成果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后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将成果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字表、市级测算工作考评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 自治区 水利厅,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 广西 水利科学研究院对各市提交上来的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各市进行修改;各市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成果报告电子版,同时上报信息管理平台, 广西 水利科 学研究院对各市测算资料进行汇总,计算、分析、提出系数成果,编制完成 2
17、018 年度广西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及相关表格、样点分布图等,报 自治区 水利厅组织审查。 六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自治区 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各市县水利局、灌区管理 单位 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各灌溉试验站等部门及单位的分工如下: 自治区 水利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规计处负责指导制定工 10 作任务书,审查年度项目任务书,审核自治区本级所需工作经费并纳入部门预算安排解决。农水处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年度广西农田灌 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方案及报告,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督促技术支撑单位、测算承担实施单位做好测算工作,组织推进各市测算工
18、作。 自治区水利 厅直属其它处室(单位)负责按业务分工,指导开展相关的测算工作。 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全面负责测算工作,完成 自治区 水利厅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提出测算分析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相关调查表格,做好全区测算工作布置、人员培训、工作进度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测算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向上级部门反馈,汇总分析全区的材料,编制各年度广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 果报告。 各市水利局: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和本级测算工作经费,组织编制本市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典型县样点灌区、渠首、典型田块,组织做好本地区技术培训和测算工作,对测算工作质量负总责。负责布置年度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进度,组织对各典型县、灌溉试验站、大型灌区的测算成果进行审查,汇总整理所有测算资料,组织编制市级成果报告并提交 自治区 水利厅。 各典型县:选定样点灌区、确定典型田块,组织样点灌区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开展测算工作。汇总整理本县测算资料,对本县采集数据真实性负责。 大型灌区管理 单位 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承担本灌区测算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