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320420 上传时间:2018-09-22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26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河北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河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 采 购 文 件 项目 编号: HXCT-18066 采 购 人 : 河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 - 2 - 目 录 第一 章 采购公告及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第二 章 供应商 须知 第三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 四章 : 采购文件 格式 第 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 六章 :评审办法 附件:工程量清单(另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 - 3 - 第一 章 采购公告及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 采购公告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 槐安西路 270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2、0311-88607259 联系人: 王维刚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558 号 安惠小区 16 号综合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603085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 内容 : 院区基础设施修缮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用途: 维修改造 工期 : 60 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3、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磋商 ; 注: 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 供应商 (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 文件发售时

4、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至 2018年 6 月 13 日 ,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 17:00(法定假日除外) 采购 文件发售地点: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 558 号泰达商务 6 楼) 采购 文件发售方式: 直接购买 采购 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6 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5、 王龙 采购文件 - 4 - 联系方式: 0311-66030855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1-6603085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 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文件 - 5 - 2、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 名称 河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区基础设施修缮工程 2 建设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6 工 期 60日历天 7 资金来源 财政 拨款 8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6、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 供应商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 踏勘现场 供应商 自行踏勘 10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 投标限价 最高限

7、价: 100万元 12 投标有 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采购文件 - 6 -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 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或网银转账。电汇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于投标截止日前到达,其到帐时间以银行确认的时间为准(个人汇款或现金缴纳为无效缴纳) 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 2116004100201806058373 14 响应 文件份数 一正 三 副 15 响应文件 提交地 点及截止 时间 收件人: 华夏城投

8、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6 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 时间 :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 16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 ;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6 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 17 评 审 方法及 标准 综合评 分法 18 采购 文件发售 500 元, 售后不退 。 19 其他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采购文件 - 7 - 第二 章 供应商 须知 一、总则 1.1 本采购项目 说明详见

9、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竞争性磋商 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采购人 将按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由 供应商 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 供应商 获取有关编制 响应文件 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供应商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 采购人 向 供应商 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采购人 现有的能被 供应商 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 对 供应商 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5 经 采购人 允许, 供应商 可为踏勘目的进入 采购人 的项目现场

10、,但 供应商 不得因此使 采购人 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供应 商 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6 供应商 应承担其参加本 采购 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 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 供应商 应认真阅读 采购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 采购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 采购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2.2采购文件 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 采购文件 的 供应商 ,均应在领取 采购文件 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 采购文件 收受人。

11、 供应商 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私下接触。 2.3采购文件 的修改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供应商 提出的问题时对 采购文件 进行修改。 2.3.2 采购文件 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 采购文件 的 供应商 ,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同时在“ 中国河北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布 相关 内容。 2.3.3 为使 供应商 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 采购文件 的修改部分进行采购文件 - 8 - 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日期。 2.3.4 对 采购文件 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三、

12、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 采购文件 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 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中所列的内容。 供应商 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 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 资料,如采购人发现成交 供应商 有与响应文件不符之处,采购人保留扣除该 供应商 磋商保证金及取消该 供应商 成交资格的权力。 3.3投标报价 3.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 3.3.2 投标 总 价为 供应商 在 响应文件 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3投 标报价应根据 采购文件

13、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 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3.3.4除非 采购人 对 采购文件 予以修改, 供应商 应按 采购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所有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允许填报“ 0”或“负值”报价,也不能填报严重偏离市场过高或过低的报价,否则 (经 磋商小组 认定后 )按废标处理。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 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 采购人 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 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 3.3.5投标总价包

14、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综合单价中考虑了合同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成交 单位应对自主填报的综合单价承担风险责任。 采购文件 - 9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a.供应商 投标时所填报的综合单价中所包括的材料单价,不论国家发布何种新政策及新价格,其所报的综 合单价不变。 b.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原工程量 清单有相同项的按 原 清单单价计算,

15、 原 清单没有相同项的参照相似项单价计算,没有相似项的,双方另行协商。 3.3.6供应商 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对相关工程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 、增加工程费用的申请 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7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 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

16、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除非有计算错误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否则各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收修正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3.3.8 工 程量清单填报必须按照 采购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和格式填写,否则该 响应文件 将按无效处理 。 工程量清单中 采购人 给出暂定价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 采购人 给出的暂 定价填写报价,否则该 响应文件 按废标处理。 暂估价材料结算时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合同履行中,按照经 采购人 确定的价格和经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确定该部分的最终结算价款。 3.3.9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17、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在本公司或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如果使用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附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并加盖咨询单位公章。 一个造价咨询单位只能为同一标段的一个投标单 位做造价咨询业务。 采购文件 - 10 - 3.3.10 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 供应商 在领取 成交 通知书时 按照 发改办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4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 应按照 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3.4.

18、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 供应商 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 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 成交 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 成交 项目 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4.3 磋商保证金的返还: 1)确定的 供应商 :成交 供应商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保证金全部返还给 供应商 。 2)未选定的 供应商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3.5采购文件 的修改 如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应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并经 供应商 确认: 3.5.1 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3.5.2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5.3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5.4 正本与副本不 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 供应商 需提供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响应文件应 胶装成册 ,散页无效, 供应商 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或同时密封于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 供应商 公章作骑缝章。 3.6.2 供应商 应在密封袋外封面上注明响应文件封面的内容,注明 “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