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益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 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市级创业 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基地) 建设,大力推动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奖补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 2017 88号)、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鼓励扶持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益发 2015 10 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益阳市市级创业 基地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条 创业基地是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的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
2、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的实体。 第四条 创业基地要积极引入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海归人员、军队转业退役人员和高技能人才进行创业,提高基地创业层次,发挥创业基地示范与辐射作用。 - 2 - 第五条 创业基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园区、整合资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降低成本、配套服务,效率优先、滚动使用”的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创业 基地中长期规划,将创业基地建设规划与本地区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适应,与发展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纳入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依
3、托园区、整合资源。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专业化市场等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孵化和创业场所。 3.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多形式运营,加快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和支持科技型、劳 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商贸流通型等小微企业的发展。 4.降低成本、配套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 5.效率优先、滚动使用。对符合产业政策、不造成
4、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不属高危行业、初期投入不大的创业主体,经基地审核后可进入基地创业和孵化。创业孵化期限一般不超过 2年,超- 3 - 过期限的创业主体应迁出孵化基地,以便腾出场地孵化新的创业主体。 第六条 申请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基地运 营时间 2 年以上。 2.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3.协助相关部门帮助孵化对象落实政府鼓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 4.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5.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组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培训。 6.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
5、策划、国际营销等咨询服务。 7.对入驻孵化对象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第七条 申请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应具备下列标准和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制度,有 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有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 2.创业基地的面积应达到 3000 平方米以上,并且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卫生、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 3.创业基地的入驻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个数不少于 40 家,安置从业人员不少于 150 人。 - 4 - 4.创业基地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近两年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 6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
6、体不低于 90%。 5.驻益高校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基地在认定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申报及认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1)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请表(附件 1)。 ( 2)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名册(附件 2)。 ( 3)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考评计分表(附件 3),以及每项考核指标对应的佐证资料。 ( 4)基地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创业服务及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实体经营及退出等情况( 2000 字以内)。 ( 5)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企业或事业法人执照
7、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创业基地简介、创业基地平面示意图、与孵化对象签订的一年及以上期限书面租赁协议、生产经营场地及各经营摊位面积证明材料、在职服务管理人员情况。 - 5 - ( 6)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综合情况表(附件 4)。 ( 7)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统计报表(附件 5)。 申请年度复核的单位需提交以上第一、二、三、六、七项材料。 2.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 ( 1)每年 3 月底前到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 。 ( 3)市人力资
8、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 (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后,在益阳人社网、益阳创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 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统一授予“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牌匾。 第九条 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1. 对新认定的市级基地,当年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年度复核合格的基地按总数 20%的比例,给予 10 万元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 场地租金减免,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市级创业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基地- 6 - 后
9、,不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扶持政策。 2.创业基地经认定合格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开展重大创业服务活动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3.对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基地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由市、区县(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实施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益阳市市级创业基地采取动态管理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认定,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认定和复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 第十二条 创业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创业基地资格,收回“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牌匾,不再
10、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1.创业基地认定满一年,未开展创业孵化工作的。 2.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机构私自以任何名义收取入驻协议以外费用的。 3. 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性质发生改变的。 4. 不能按入驻协议提供相关服务,被孵化创业实体投诉,经查实 3 次以上(含 3 次),且未及时整改的。 - 7 - 5. 近 2年入孵创业实体成功率总体低于 60%的;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 低于 90%的。 6.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复核评估的。 7. 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在孵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的。 8.复核考评得分低于 90 分的。 第十三条 各区县(市)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1、,由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申请表 2.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名册 3.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考评计分表 4.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综合情况表 5.益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统计报表- 8 - 附 件 1 益阳市 创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园) 申请表 初次申请 申请复核 申请基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地建筑面积 平方米 孵化场所面积 平方米 基地资产性质 国有 集体 私有 混合 基地资产总值 万元 基地机构性质 事业 企业 非企业法人 基地 运营方
12、式 自营 委托 合作 基地运营机构 (填具体单位) 申请单位承诺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有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初审意见 (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 意见(盖章) - 9 - 附件 2 益阳市 创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园) 入驻实体名册 填报单位( 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实体名称 行业类型 成立或注册时间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 入驻基地时间 迁出基地时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备注 1 2 3 4 基地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
13、话: - 10 - 附件 3 益阳市 创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园) 考评计分表 基地名称(盖章):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基地自 评分 区县市 初评 市考核 评分 基本条件 (28 分 ) 1 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指定负责人。 2 2 已 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基地运营时间 2 年以上。 2 3 建筑面积达到 3000 平方米以上。 6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且孵化面积占基地总面积 2/3 以上。 2 5 提供基本生产经营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2 6 设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 2 7 入驻基地的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近 2 年不少于 40 个。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