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9 分,2010 年的分值为24 分,是分值最高的一章。本章教材篇幅最长、考点最多、复习难度最大。在2011 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仍将在20 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不定项选择题。2010 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体现在“票据法”部分。2011 年教材删掉了“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的全部内容。考生在复习中要适当提高对自己的要求,要能将基本的规定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尤其是票据法部分。【本章知识框架】1、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2、银行卡:单位卡、限额、优惠、收费3、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
2、用证4、票据:概述:票据的种类、票据权利、票据责任、票据行为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275)1更改【解释】(1)所有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均不得更改;(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能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例题1判断题】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2005 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签发用途【答案】D【辨析1:更改VS 授权补
3、记】授权补记是将需要记载的相应内容暂时不记载,由有权人员事后补充记载;而更改是记载事项已经载入票据,原记载人又将该事项进行更改。授权补记事项主要包括:(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2)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辨析2:更改VS 变造】(1)手段不同:更改是“明目张胆”地改,改动完毕原记载人还要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变造是“悄悄地”改,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竭力掩盖改造痕迹;(2)辨别的难易程序不同:更改是票面上直接可以判断出来的改动;变造是一般人(没有火眼金睛)无法从票面上判断
4、出来的改动;(3)性质不同:对票据、结算凭证上除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其他事项的更改是合法的更改;变造则是一种非法行为,构成票据欺诈。2签章【例题单选题】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2005 年)【答案】DA公司盖章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3出票日期【解释】考生应掌握“1 月18 日”、“10 月20 日”的规范写法,注意单选题。【例题1单选题】某出票人于10 月20 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
5、下列填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A拾月贰拾日 B零拾月零贰拾日 C壹拾月贰拾日 D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答案】D【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日期“3 月20 日”的规范写法是( )。(2007 年)A零叁月零贰拾日 B零叁月贰拾日 C叁月零贰拾日 D叁月贰拾日【答案】C4金额【例题1判断题】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以中文大写为准。( )【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填写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9 年)A单位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B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C出
6、票日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码 D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答案】C 【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出票金额的票据 B更改出票日期的票据 C更改收款人名称的票据D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 【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C:票据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2)选项D: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解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均属于“活期”存款账户,单位定期存款
7、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P278)1核准类2备案类【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银行核准的有(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答案】AD3 使用 p279【例题单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定时间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该一定时间是( )。(2008 年)A自正式开立之日起1 个工作日后 B自正式开立之日起2 个工作日后C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 个工作日后 D自正式开立之日起5 个工作日后 【答案】C二、不同账户的具体
8、规定()1基本存款账户(P280)【相关链接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相关链接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例题1单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支取现金用于工资、奖金发放,只能通过规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该银行账户是( )。(2006 年)A一般存款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B【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 )。(2010 年)
9、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A2一般存款账户(P281)【解释】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该考点必须掌握。【例题1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 )。(2005 年)A办理借款转存 B办理借款归还 C办理现金支取 D办理现金缴存 【答案】ABD【例题2判断题】一般存款账户既可办理现金缴存,也可办理现金支取。( )(2007年)【答案】3专用存款账户(P281)(1)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解释】考生应清楚哪些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注意多选题。【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10、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专用存款账户中,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有( )。A单位银行卡专用存款账户 B财政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C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D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答案】CD(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P283)【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 )。A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B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C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D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答案】AB4临时存款账户(P283284)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P285):【
11、例题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A出版单位支付给个人稿费5 万元 B期货公司退还个人交存的交易保证金10 万元C保险公司向个人支付的理赔款15 万元 D单位向个人支付的薪酬【答案】ABCD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P285)【例题1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申请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A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B办理异地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C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
12、户的 【答案】ABCD【例题2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用于办理现金支取的有( )。A单位卡 B一般存款账户 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答案】CD【解析】(1)选项A: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2)选项B: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选项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4)选项D: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当按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账户 开立是否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能否存入现金 能否支取现金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 可以
13、可以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可以 不能专用存款账户 (1)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 专用存款账户:核准(2)其他:备案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 可以 可以个人银行账户 备案 可以 可以第三节银行卡1银行卡的分类()(P289-290)【解释】(1)借记卡:卡上有2000 元,最多消费2000 元,不能透支;(2)贷记卡:卡上没钱,可以透支消费2000 元;(3)准贷记卡:卡上有1000 元,可以消费2000 元。【例题单选题】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
14、 )。(2006 年)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答案】A3贷记卡非现金交易优惠()(P291)【例题1判断题】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用卡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2008 年)【例题2判断题】贷记卡的持卡人支取现金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答案】4单位卡()(P290)【例题1多选题】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人民币卡结算使用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2008 年)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可以与其他存款账户自由转账 B单位人民币卡账户销户时,其资金余额可以提取现金C用单位人民币卡可以办理商品和劳务结算 D不得将销货收
15、入直接存入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答案】AB【解析】(1)选项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2)选项B:单位人民币卡在销户时,其资金余额应当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例题2单选题】关于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0 年)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B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 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不得存取现金 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 【答案】D【解析】(1)选项AC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2)选项B:单位外币卡账户
16、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第四节结算方式一、汇兑()(P293)P296办理汇兑程序【例题1判断题】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的,汇款回单可以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2008 年)【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汇兑每笔金额起点是1 万元 B汇款回单可以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C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1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D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答案】D【解析】(1)选项A:汇兑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2)选项B:汇款回单只能作
17、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经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3)选项C: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二、托收承付()1托收承付 (流程:P298)【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答案】ABD2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P296)【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的是( )。【答案】AA供销社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B供销社为国有企业代销商品应支
18、付的款项C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D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赊销商品应收取的款项【解析】(1)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因此选项C(直接的劳务)错误;(2)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因此选项BD 错误。3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 次收不回货款的(P296)【例题单选题】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0 年)A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 B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 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
19、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D付款人累计3 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答案】C【解析】选项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 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当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而非暂停所有托收业务)。5承付期(P297)【例题1单选题】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8 年3 月1 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 月2 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 月10 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3 月14 日,甲向开户行表示承付,通知银行付款。则承付期的起算时间是( )。(2008 年)A3 月2 日B3 月3
20、 日C3 月11 日D3 月15 日【答案】C【解析】在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 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例题2单选题】2009 年3 月1 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 月4 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 月7 日、8 日、14 日和15 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2009 年)A3 月6 日B3 月9 日C3 月13 日D3 月16 日【答案】D【解析】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 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
21、的次日起计算。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拨给收款人。在本题中,承付期为3 月5日3 月14 日,由于承付期满的次日(3 月15 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3 月16 日。6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P297)【解释】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两种:(1)按照基础关系(购销合同),当事人有权拒付该款项;(2)按照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条件,当事人有权拒付该款项。【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
22、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A代销商品发生的款项 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D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答案】ABD【解析】选项C:由于付款人自己的原因不能拒绝付款。三、委托收款()(P298) 流程P299【相关链接】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 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次日起计算(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银行即视为承付。【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委托收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
23、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B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C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D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 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答案】ABC【解析】选项D: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而非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 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四、国内信用证()【例题1判断题】我国国内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2007 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8年)A国内信用证为不可
24、撤销信用证 B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D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答案】B【解析】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办理和使用要求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 年)A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B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C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答案】C【解析】(1)选项A: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
25、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2)选项B: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3)选项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例题4判断题】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010年)【答案】第五节票据的一般规定一、票据的概念()1票据法中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P303)票据的种类银行汇票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照付款期限的不
26、同,可以分为: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远期商业汇票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出票日起按月计算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解释】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例题单选题】下列票据中,不属于票据法调整范围的是( )。(2007 年)A汇票B本票C支票D发票 【答案】D2票据当事人(P303)(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例题1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2007 年)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
27、保证人【答案】ABC【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2009 年)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保证人【答案】ABC【解析】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3票据的特征(P304)【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特征的有( )。A完全有价证券 B流通证券 C要式证券 D信用证券 【答案】ABC4票据的功能(P305)【解释】票据的融资功能是提供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功能的有( )。A支付功能 B融资功能 C担保功能 D汇兑功能【答案】A
28、BD二、票据权利(2010年新增)()1票据权利的概念(P306)【例题1判断题】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 )(2010 年)【解析】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A票据记载的收款人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C最后被背书人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答案】ABCD【例题3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权利的有( )。A付款请求权 B
29、利益返还请求权 C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答案】AC【解析】选项BD 属于“非票据权利”。2票据权利的取得(P306)【例题1判断题】甲以背书方式将票据赠与乙,乙可以取得优于甲的票据权利。( )【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A甲明知乙偷来一张支票,乙向其转让,甲欣然接受B丙公司以支票形式向某灾区小学捐款,该小学接受了该支票C作为收款人,丁依法接受一张银行本票D作为最后持票人,庚持有一张银行汇票且背书连续【答案】BCD【解析】(1)选项A: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30、2)选项B: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C: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4)选项D: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例题3单选题】甲偷盗所得乙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丙作生日礼物,丙不知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乙银行付款。假设乙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并送给丙,对于丙的付款请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乙银行应当支付 B丙无对价取得本票,乙银行应拒绝支付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丙不知情,乙银行应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丙无对价取得
31、本票,乙银行应拒绝支付 【答案】D【解析】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权利,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其所享有的票 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而甲因偷盗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P307)4票据权利的补救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1)挂失止付(P307)【例题1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2008 年)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D仲裁【答案】ABC【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2010
32、 年)A银行承兑汇票(已承兑) B支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ABC(2)公示催告(P308)同一票据:裁定终结,另行确权有人申报申请 发出公告 非同一票据:裁定驳回期满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辨析: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VS 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是一种长效的止付,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前或者未经发出止付通知的人民法院许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不得擅自解付,否则仍应对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 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 日起,不再承担
33、止付责任,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即向持票人付款。(3)普通诉讼(P309)5、票据权利时效【案例】甲乙签订买卖合同,2010 年12 月1 日买方甲向乙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应当于10 日内及时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如果乙2010 年12 月20 日才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则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但是乙的票据权利并没有消灭,2011 年6 月1 日前,乙均权向出票人甲进行追索;如果乙到2011 年7 月1 日才找到甲要求清偿票款,则甲有权拒绝,因为乙的票据权利已经消灭(当然,乙根据买卖合同要求甲付款的权利仍然存在)。【解释1】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签发商业汇票的目的是“空手套白狼”,想几
34、个月后再付款,持票人不放心,才出现了承兑人(承诺到期肯定会无条件兑付票款的人),只有商业汇票才有承兑人。【解释2】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解释3】商业汇票根据付款日期(到期日)的不同,分为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到期日为确定的日期)、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解释4】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P169表,轻松过关【例题1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
35、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 个月未行使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 个月未行使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 个月未行使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 年未行使【答案】ABC【解析】本票限于见票即付(没有到期日),本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_【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9 年5 月20 日,于2010 年5 月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
36、权B乙持有一张出票后1 个月付款的汇票,出票日期为2008 年5 月20 日,于2010 年5月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C丙持有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2008 年5 月20 日,于2010 年5 月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D丁持有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9 年5 月20 日,于2010 年4 月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答案】CD【解析】(1)选项A: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 年(2009 年5月20 日2011 年5 月20 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甲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B: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 年(2008 年6
37、月20 日2010 年6 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乙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C: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 年(2008 年5 月20 日2010 年5 月20 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丙的票据权利消灭;(4)选项D: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2009 年5 月20 日2009 年11 月20 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丁的票据权利消灭。三、票据责任(2010 年新增)()1票据债务人应承担票据义务的情形(P310)【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行使付款请求权时,对持票人负有付款义务的有( )。(2008 A汇票的承兑人
38、 B银行本票的出票人 C支票的付款人 D汇票的背书人【答案】ABC【解析】(1)选项A: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选项B: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选项C: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选项D: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2付款(P310)3对人抗辩(P310)【案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发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支票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背书签章时乙公司的财务人员仅加盖了公司财务章,未提起公司有权人员签名或盖章;丙
39、公司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有权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案例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发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支票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后,向乙公司进行追索,乙公司向其清偿了票款;乙公司拿到票据和拒绝证明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公司是与甲公司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案例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发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支票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不能以乙
40、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而甲对乙抗辩事由不得用于对抗丙)。四、票据行为(2010年新增)()非常重要,结合案例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一)出票1票据的记载事项(P311)【例题1判断题】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2009 年)【答案】【解析】(1)“不得转让”属于任意记载事项,未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2)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例题2判断题】汇票上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该
41、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010 年)【答案】2签章(P311)【案例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甲公司的财务人员作出票签章时仅加盖了公司财务章,未提请有权人员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则该票据属于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整个票据无效,乙公司未能取得票据权利;如果乙公司已经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即使丙公司是善意且已付对价取得该票据的,也不享有票据权利(整个票据无效,意味着不论是乙公司还是丙公司都无法取得票据权利,甲乙、乙丙分别根据各自的商品交易关系解决纠纷)。【案例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在票据上签章表示为乙公司提供保证,但是丁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如果丙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不能向丁公司进行追索(丁公司由于签章不符合规定,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但依然可以向甲公司、乙公司进行追索。【案例3】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但是丙公司仅在上面加盖公章,公司相关人员未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丁公司取得支票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