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淄 博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为 确 保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工 作 的 顺 利 实施 ,根 据 国 务 院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国 家 、省 和 我 市 教 育 规 划 纲要 、教 育 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暂 行 办 法 (教 师 20139 号 )和 山 东 省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试 行 )(鲁 教 师 字 201319 号 )精 神 ,结 合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队伍 建 设
2、实 际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 、 指 导 思 想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以 建 设 高 素 质 教 师 队 伍 为 核 心 ,以促 进 教 师 专 业 化 发 展 为 导 向 ,全 面 评 价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业 务水 平 和 工 作 业 绩 ,客 观 公 正 记 录 教 师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和 参 加 培训 学 习 情 况 ,促 进 教 师 终 身 学 习 和 全 面 发 展 ;进 一 步 完 善 教 师退 出 机 制 ,规 范 教 师 行 为 ,促 进 教 师 不 断 加 强 师 德 修 养 ,提 升中 小 学 教 育 质 量 。二 、 试
3、 点 内 容 和 范 围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是 对 中 小 学 教 师 入 职 后 从 教 资格 的 定 期 核 查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实 行 5 年 一 周 期 的 定 期 注 册 。定 期 注 册 不 合 格 或 逾 期 不 注 册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作 。我 市 2014 年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范 围 为 :公 办小 学 、初 级 中 学 和 高 级 中 学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以 下 简 称 中 小 学 教师 )。2三 、 注 册 程 序(一 )实 施 试 点 前 已 在 编 在
4、岗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应 按 规 定 时 间申 请 办 理 首 次 注 册 。初 次 被 聘 用 为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新 教 师 ,应自 聘 任 试 用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之 日 起 60 日 内 ,申 请 首 次 注 册 。经首 次 注 册 后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定 期 注 册 ,并 在 定 期 注 册 有 效 期满 前 60 日 内 ,申 请 办 理 下 一 次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二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须 由 本 人 申 请 ,所 在 学 校 集 体 办 理 。按 照 人 事 管 理 权 限 ,区 县 及 以 下 中 小 学 分
5、 别 报 各 区 县 、高 新区 、文 昌 湖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初 审 注 册 ;市 教 育 局 及 市 直 有 关 部 门所 属 学 校 由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初 审 注 册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复 审 ,省教 育 厅 负 责 终 审 。(三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在 受 理 注 册 申 请 终 止 之 日 起 90 个工 作 日 内 ,对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并 给 出 注 册 结 论 ,并 在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填 报 注 册结 论 及 有 关 信 息 。注 册 结
6、论 应 提 前 进 行 公 示 。(四 )申 请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应 提 交 师 德 表 现 、年 度 考 核 及参 加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等 方 面 的 材 料 ,实 行 网 上 申 请 。2014 年 教师 资 格 首 次 注 册 试 点 仍 使 用 网 上 申 请 和 纸 质 材 料 审 核 相 结 合的 形 式 。四 、 注 册 条 件(一 )实 施 试 点 前 在 编 在 岗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首次 注 册 合 格 :1.具 有 与 任 教 岗 位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2.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小 学
7、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师德 表 现 合 格 ;33.上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及 以 上 等 次 。初 次 被 聘 用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申 请 首 次 注 册 ,须 具 备 上 述1、2 项 条 件 并 且 试 用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二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定 期 注 册 合 格 :1.取 得 与 任 教 岗 位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2.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师德 表 现 合 格 ;3.注 册 周 期 内 ,每 年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及 以 上 等 次 ;4.每 个 注 册
8、有 效 期 内 完 成 不 少 于 县 级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认 定 的 360 个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学 时 ;5.身 心 健 康 ,能 胜 任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三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定 期 注 册 不 合 格 :1.违 反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和 师 德 考 核 评 价 标 准 ,影 响 恶 劣 的 ;2.一 个 定 期 注 册 周 期 内 累 计 两 年 以 上 (含 两 年 )年 度 考 核不 合 格 的 ;3.依 法 被 撤 销 或 丧 失 教 师 资 格 的 。(四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暂
9、缓 定 期 注 册 :1.经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审 核 ,注 册 有 效 期 内 未 完 成 国 家 和 我省 规 定 的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的 ;2.注 册 有 效 期 内 任 意 一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或 首 次 注 册 时上 一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3.注 册 有 效 期 内 ,中 止 教 育 教 学 和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一 学 期及 以 上 的 ,但 经 中 小 学 校 或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的 借 调 、支 教 、进 修 、培 训 、学 术 交 流 、病 休 、产 假 等 情 形 除 外 。4暂 缓 注 册 者 达
10、 到 定 期 注 册 条 件 后 ,可 重 新 申 请 定 期 注 册 。因 未 完 成 规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暂 缓 注 册 的 ,应 参 加 相 关 培 训 ,补 齐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因 某 一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暂 缓 注 册 的 ,由 学校 组 织 考 核 ,提 交 任 教 学 校 出 具 的 下 一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证 明 ;因中 止 教 育 教 学 和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一 学 期 以 上 暂 缓 注 册 的 ,在 恢复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一 年 后 ,由 所 在 学 校 进 行 考 核 ,提 交 年 度 考核 合 格 证 明
11、。五 、 注 册 结 果 适 用(一 )定 期 注 册 合 格 人 员 ,可 在 定 期 注 册 有 效 期 内 ,按 照 教师 资 格 类 别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并 享 受 相 应 的 教 师 待 遇 。(二 )暂 缓 定 期 注 册 人 员 ,自 相 应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作 出 暂 缓 定期 注 册 意 见 之 日 起 满 2 年 ,仍 未 注 册 合 格 的 ,不 得 聘 用 在 教育 教 学 工 作 岗 位 。(三 )注 册 不 合 格 人 员 ,应 立 即 调 离 教 育 教 学 岗 位 ,不 得 从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四 )注 册 范 围 内 的
12、 教 师 无 故 逾 期 不 申 请 定 期 注 册 ,按 照 注册 不 合 格 处 理 。六 、 2014 年 教 师 资 格 首 次 注 册 工 作 流 程 安 排(一 )个 人 申 请 和 学 校 审 核 ,2014 年 12 月 8 日 -2014 年 12月 19 日 。在 编 在 岗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中 国 教 师 资 格网 (),点 击 右 侧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申 请 人 网报 入 口 ”图 标 进 入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遵 循 网 上 申 报 流 程 注 册 个 人用 户 。填 写 个 人 申 请 注 册 信 息
13、 ,向 任 教 学 校 隶 属 的 教 育 行 政部 门 提 交 注 册 申 请 ,并 登 陆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下 载 打 印 教 师 资5格 定 期 注 册 申 请 表 (A4 纸 一 式 2 份 ,样 表 见 附 件 ),本 人 签 字后 连 同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等 申 请 材 料 提 交 学 校 审核 。任 教 学 校 对 本 校 教 师 是 否 具 备 首 次 注 册 条 件 进 行 审 核 ,根 据 审 核 情 况 ,如 实 填 写 相 应 申 请 人 的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申请 表 并 签 署 审 核 意 见 。(二 )学
14、 校 上 报 初 审 机 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26 日 。学 校 按 人 事 隶 属 关 系 将 本 校 教 师 申 请 材 料 统 一 报 送 上 级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各 区 县 ,高 新 区 、文 昌 湖 所 属 中 小 学 报 各 区 县 ,高 新 区 、文 昌 湖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初 审 注 册 ;市 教 育 局 及 市 直 有 关部 门 所 属 学 校 由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初 审 注 册 。首 次 注 册 需 提 交 申请 表 一 式 2 份 和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三 )注 册 初 审 ,2014 年 12 月
15、 15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相 应 的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人 事 隶 属 关 系 对 中 小 学 校 报 送的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对 申 请 人 作 出 注 册 合 格 、暂 缓 注 册 或注 册 不 合 格 的 注 册 结 论 建 议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填 报 至 教 育 资 格定 期 注 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四 )注 册 复 审 、终 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31日 。市 教 育 局 、省 教 育 厅 依 次 对 注 册 结 论 建 议 进 行 复 审 和 终审 ,并 在 教
16、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填 报 有 关 信 息 。(五 )公 示 、归 档 ,2015 年 2 月 。省 教 育 厅 终 审 后 ,负 责 初 审 的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按 人 事 隶 属关 系 将 所 辖 中 小 学 教 师 首 次 注 册 结 论 向 社 会 公 示 3 天 ,无 异议 后 ,将 注 册 结 论 填 写 至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申6请 表 中 并 加 盖 公 章 ,申 请 表 一 式 2 份 ,一 份 存 入 申 请 人 人 事档 案 ,一 份 归 档 保 存 。同 时 ,打 印 教 育 部 教 师
17、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心 统 一 制 发 的 “定 期 注 册 贴 ”,粘 贴 至 申 请 人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附 页 上 。七 、 组 织 实 施 和 管 理(一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全 省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工 作 的 指导 、管 理 和 监 督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在 省 教 育 厅 的 领 导下 ,具 体 负 责 全 省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的 组 织 实 施 和 协 调 等 工作 ;市 教 育 局 及 各 区 、高 新 区 、文 昌 湖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按 照 教 师人 事 管 理 权 限 ,具
18、体 负 责 本 区 域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工 作 的 组织 、管 理 、实 施 和 监 督 。中 小 学 校 负 责 本 校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定 期注 册 的 组 织 工 作 ,为 本 校 教 师 集 体 办 理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二 )申 请 定 期 注 册 的 人 员 应 如 实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如 有 隐 瞒情 况 或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申 请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的 ,相 应 教 育 行政 部 门 要 视 情 况 作 出 暂 缓 注 册 或 注 册 不 合 格 的 意 见 ,并 给 予相 应 处 罚 ,已 经 注 册
19、的 ,应 当 撤 销 注 册 。中 小 学 校 要 依 据 真 实情 况 为 本 校 申 请 人 提 供 相 应 证 明 材 料 ,对 未 按 期 如 实 提 供 申请 人 证 明 材 料 的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责 令 改 正 ,对 直 接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如 有工 作 人 员 徇 私 舞 弊 或 玩 忽 职 守 ,由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者 监察 机 关 责 令 改 正 ,对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或 者 其 他 直 接 责 任人 员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20、分 。(三 )各 单 位 要 充 分 认 识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工 作 的 艰 巨 性和 复 杂 性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好 本 区 域 中 小 学 教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工 作 。要 依 据 本 方 案 要 求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本7区 县 、本 单 位 在 编 在 岗 中 小 学 教 师 首 次 注 册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按 计 划 扎 实 推 进 。要 及 时 发 现 、研 究 和 解 决 试 点 工 作 中 出 现的 新 情 况 、新 问 题 ,建 立 试 点 工 作 应 急 处 理 机 制 ,制 定 应 急 预案
21、 ,妥 善 解 决 好 试 点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问 题 。(四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学 校 认 真 学 习 教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工 作 相 关 政 策 和 工 作 要 求 ,提 高 认 识 ,提 前 调 研 ,摸 清 情 况 ,认 真 总 结 试 点 经 验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教 师资 格 定 期 注 册 制 度 提 供 有 益 借 鉴 ,为 全 面 实 施 教 师 资 格 定 期注 册 工 作 做 好 准 备 。同 时 要 切 实 做 好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相 关政 策 的 解 释 与 宣 传 工 作 ,坚 持 正 确 的 舆 论 导 向 ,及 时 为 中 小学 教 师 答 疑 解 惑 ,确 保 我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试 点 工作 的 平 稳 、顺 利 开 展 。附 件 :教 师 资 格 定 期 注 册 申 请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