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二七年七月滨江新区启动区用地竖向规划计 划 书1一、项目背景根据江门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滨江新区启动区位于江门主城区北端蓬江片区,滨江新区与现状城区(北新区)结合地带,北环路以北,西江以西,江沙路以东,总范围 17.72 平方公里。启动区的建设将拉开滨江新区的建设的序幕,将有利于加快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快与广佛经济圈的融合并承接珠三角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为保证把滨江新区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最佳城市,并满足启动区的各种使用功能,使启动区内各项建设在平面上统一和谐、竖向上相互协调,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竖向规划势
2、在必行。通过合理的城市用地竖向规划,为城市建筑群体平面和空间布局创造和谐、均衡、优美的条件,为城市空间环境增辉,为城市景观添色。二、规划构思 启动区用地竖向规划的任务是建立启动区地面高程系统资料,制定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交叉点与变坡点、建设用地的高程,为城市规划管理与实施提供具体竖向要求。规划范围:北环路以北,西江以西,江沙路以东,总范围 17.72 平方公里。三、规划目标1、 满足用地地面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2、 利于建筑布置及空间环境的规划和设计。3、 合理的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4、 满足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广场的技术要求。5、 各项建设在平面上统一和谐、
3、竖向上相互协调。2四、规划原则1、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2、 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3、 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4、 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5、 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五、规划依据1、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83-99)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GB5028998) ;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 其它有关专业设计规程、规范。 六、竖向规划的一般步骤和技术路线3规划研究技术流程图竖向规划现状调查与分析资料收集 现状调查土地利用、溪河排水、水利设施、土方
4、借弃等相关调查基础资料及其他规划资料现状分析竖向条件竖向规划专题研究(防洪排涝、土石方及经济评价等)排水条件竖向规划原则及标准选定竖向规划设计原则 城建及水利相关标准选定 道路、用地及重要设施标高确定规划成果分区规划竖向规划总体规划竖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规划4七、规划内容1、总体规划竖向规划(1)配合城市用地选择与用地布局方案、作好用地地形、地貌和地质分析,充分利用改造地形、确定主要控制点标高。(2)分析规划用地的分水线、汇水线、地面坡向,确定雨水排出及防洪排涝方式。(3)防洪(潮、浪)堤顶及堤内地面最低的控制标高。(4)无洪涝危害的江河湖岸最低的控制标高。(5)根据排洪、通航的需要,
5、确定大桥、码头等的控制标高。(6)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交叉点的控制标高。(7)城市雨水主管沟排入江、河的可行性及控制标高。(8)城市主要景观点的控制标高。2、分区规划竖向规划(1)确定主干道、次干道所围合的范围内的地块排水走向。(2)确定主干道、次干道交叉点、变坡点的控制标高。(3)补充总体规划阶段竖向规划中不足的其它控制标高。3、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1)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所围合的范围内的全部地块排水方向。(2)确定主、次、支三级道路交叉点、变坡点的标高。(3)确定用地地块或街坊用地的规划控制标高。(4)补充与调整其它用地的控制标高。八、前期准备1、确定道路的准确路线及道断面形式;52、
6、现状调研、实地踏勘;3、规划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座谈会,包括现状资料的收集、各相关部门的规划要求及意见等。九进度安排本项目(结合滨江新区启动区分区规划进行)标准进度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内容:商讨工作详细计划,签订项目合同工作时间:2007 年 7 月底第二阶段 现场调研阶段工作内容:项目工作组进行现场调研工作时间:2007 年 7 月 30 日2007 年 8 月 5 日第三阶段 初步规划方案阶段工作内容:完成规划初步方案。工作时间:2007 年 8 月 6 日2007 年 8 月 25 日第一次汇报第四阶段 完成规划方案工作内容:完成规划初步成果的编制。进行成果汇报评
7、审。工作时间:2007 年 8 月底2007 年 9 月初 初步成果汇报: 9 月下旬以上工作进度与甲方商定后,可进行调整。十、项目经费预算本次项目计价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004)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进行计算。规划人口按 18 万人计。6本次规划城市规模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之城市竖向规划。本规划编制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 18 万元整。附:城市单项专业规划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
8、人) 备注1 小城市(20 以下) 1.02 中等城市(2050) 1.0-0.83 大城市(50100) 0.8-0.64 特大城市(100 以上)以 60 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 万人增加 5 万元规划设计费。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 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 1.1-1.3 的系数。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 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 1.1,抗震、人防为 0.8,电力、 电信、地下空间为 0.9,排水、道路工程 为 1.2,环境保护为 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 1.5),其他为 1.0。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 1.5 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