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为加强推荐单位初审责任,本年度继续采取推荐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根据近两年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与立项数的统计分析,同时结合省级科技计划的目标定位,2012 年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不含软科学研究、科技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项目)如下:推荐单位 重点项目限额(个) 一般项目限额(个)各省直有关部门 5 10省教育厅 10 50省卫生厅 5 25长沙市 30 60另各省直管县 2 10株洲、湘潭 15 25另各省直管县 1 5其它市州 8 20另各省直管县 1 5各国家高新区 8 20长沙高新区 30 45各部属高校 20
2、 80中南大学 30 120各中央在湘院所 5 10湖南师范大学 10 40湘潭大学 10 40长沙理工大学 10 40湖南农业大学 10 40湖南中医药大学 8 3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8 30湖南科技大学 8 30南华大学 8 30吉首大学 8 30湖南工业大学 8 30湖南省农科院 5 30湖南化工院 5 10指定院校和院所其他各省属高校、院所 2 10软科学研究 2012 年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申报单位 重点项目指标 一般项目指标中南大学 2 5湖南大学 2 5湖南师范大学 2 5湘潭大学 2 5长沙理工大学 2 4湖南农业大学 2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 4湖南科技大学 2 4湖南商学院 2 4吉首大学 2 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 6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 4各市州科技局 1 1省政府有关部门 1 1省属其他高校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