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莆田市壶公路二期工程(连接段)涉铁安全风险评估咨询项目 招标文件 (网上招标)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壶公路二期工程(连接段)涉铁安全风险评估咨询项目 招 标 编 号: 厦高诚信莆招字 2017009-01-02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公章) 2017 年 11 月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 :莆田市壶公路二期工程(连接段)涉铁安全风险评估咨询项目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 1.3 工程概况:壶公路二期工程 连接段(壶公路 莆兴路)全长约 0.72 千米,路幅40米,双 向 4 车道,涉及下穿现状福厦高铁及拟建福厦客专。 1.4 招标内容: 编制 莆田市壶公路二期工程(连接段)涉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涉铁需撰写报告。具体要求以各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中标人须负责报请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对报告书的解释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提交报告
3、数量、质量必须满足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审查的需要,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复。 1.5 工作周期:合同生效、相关资料收集齐 全后,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并通过专家评审, 中标人须负责 报请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对报告书的解释工作, 组织专 家评审 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提交报告数量、质量必须满足主管部门组织预审、审查的需要,保证通过 相关部门 的批复。 1.6 误期违约金: 中标人递交的 安全评估 报告书(全部项目) 不能在规定的工期内 通过 相关 部门的审批 的, 每 逾期 1天,招标人有权按 3000 元 /天对中标人罚款 , 超过 20 天未 能通过相关部门 的
4、 批复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不退还 中标人 提交的 30000 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 并承担合同总额的 10%给 招标人 作为违约金。 1.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2.1、 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备 合格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5 凡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 2.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
5、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4 招标人自 2017年 月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 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http:/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便投标人查 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
6、同所必需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17年 月 日 17: 00 前直接登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17年 月 日 17:00前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8 安全风险评估费用 8.1 本招标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8.2、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为人民币貳拾玖万元(¥ 29 万元) 8.3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
7、理。 8.4 本项目费用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 8.5 本项目投标报价 为整体包干费用, 包含 但不仅限于 编制报告书、组织论证会议费和专家费等所有费用。 9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9.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肆仟 元,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 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5 账号: 100
8、158585880012396 9.2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 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
9、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 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己按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 20146号)、 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 20147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 元整(¥ 200000 元)及以上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 9.3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
10、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 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 根据 2015 年 2 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
11、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按闽政办【 2016】 146 号文和莆建管【 2016】 120 号文相关规 定执行。 9.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5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
12、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6 省物价局关于重新 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 2013房505 号文件)。具体详见关于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相关条款的通知(莆招投标办 20144 号)。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 (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 ),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1.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 1) 投标函; ( 2)承诺书 (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 投标 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3、“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2.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2.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盘等,要求密封、标记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
14、2.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盘等 )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 人应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查验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评标结束后未开启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13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3.1 网
15、上投标文件及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 网 上 投 标 操 作 见 网 上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http:/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 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 0594-2853358 。 13.2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 D楼) 3层开标室,投标人没有提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可能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企业已激活的福建数字 CA证书。 13.4 投标单位
16、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 V7.4.1.03)来制作。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 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其他施工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石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程等)、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使用无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制作投标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 2011年 1月 4日发布的闽建价 20111号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
17、交换导则(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 清单 xml 文件的导出),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0512-58173200。 系统网站: http:/ 8 企业信息申报系统网址: http:/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 http:/ 13.5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3 6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 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
18、 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14 开标 14.1开标 会定于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 D 楼)三层开标室( ) 进行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 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 14.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 (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4)主持人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招标代理单位按
19、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开封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作周期承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修改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15 评标 15 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进行审查。 15 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 15.2.1 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15.2.2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2.3 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5.2.4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5.2.5 投
20、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15.2.6 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或证书原件提供不全的; 16 确定中标人 9 16.1 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6.2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 及以上 单位 最低 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 1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16.4 根据莆政综 2009 114 号第三十八条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
21、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 16.5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 标金额进行公示。 16.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该项目招标失败。 17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代理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18 签订合同 1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8.2中标人应在签订设计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设计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8.3中标单位逾
22、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 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8.4 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涉及与铁路、高速交叉的相关审批手续。 19 履约担保 19.1 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0000 元。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10 日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 3000 元 /天对中标人罚款,超过 20 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 的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邮政储蓄银行 莆田文献路支行 ,帐号: 100267
23、179910016666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批复文件收悉之日。 19.2履约保证金 在中标人 递交的 安全评估 报告书(全部项目)通过 相关 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 。 10 19.3 中标人递交的 安全评估 报告书(全部项目) 不能在规定的工期内 通过 相关 部门的审批 的, 每 逾期 1天,招标人有权按 3000 元 /天对中标人罚款 , 超过 20天 未 能通过相关部门 的 批复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不退还 中标人提交的 30000 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 并承担合同总额的 10%给 招标人 作为违约金。 19.4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收集并向业主提供下穿铁路方案设计所需的铁路资料(本项目下穿铁路位置详见附件示意图),并配合指导设计单位优化下穿铁路方案。若因中标单位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安全评估报告书(全部项目)不能在规定的工期内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的,每逾期 1天,招标人有权按 3000 元 /天对中标人罚款,超过 20 天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退还中标人提交的 30000 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合同总额的 10%给招标人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