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学院校园网费用分担与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和信息交流畅通,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资源优势,减少学校费用支出,维护有关方面的正当权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园网费用分担与管理办法。第一条:费用分担原则校园网费用分担与管理,坚持面向教学、科研,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原则。本费用分担与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 费用分担 规定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参照兄弟院校相关网络收费管理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制定。本费用分担与管理办法是学校校
2、园网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受潍坊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制约。第二条:费用分担范围与分担标准本费用分担与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联接于潍坊学院校园网的用户。校园网用户实行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计费采用包月制。学生可按月或半年缴费,其他用户按半年缴费,使用网络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若用户费用不足,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对其网络服务。根据校园网用户性质和特点,采用不同分担费率。1、在教学、办公区内直接用于教学、科研与管理的校园网用户不分担费用。2、学校教职工用户按每月 20 元分担费用。3、校园网内的校外用户按每月 40 元分担费用。4、本校学生在公寓上网按每月 10 元分担费用。若半年一次缴清则按半年 40
3、 元缴费。5、对于学校收费机房,按如下标准分担费用:对于 10 台(含 10 台)计算机以内的机房,月分担 100 元。对于 10 台以上至 50 台(含 50 台)以内机房,限流量 10M,月分担 200 元;不限流量月分担 500 元。对于 50 台以上的机房,限流量 10M,月分担 500 元;不限流量月分担 1000 元。第三条:分担费收取程序校园网费用分担的收费主管部门为学校财务处,网络中心负责相关用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根据用户对象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方式。其中学校生活小区用户收费根据用户意愿分别采用工资扣除、直接缴费等方式。采用工资扣除的用户由网络中心提供收费名单,财务处直接扣除。
4、学生和其他网络用户的费用分担由财务处提供收据,网络中心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月向财务处报账。第四条:费用分担监管部门为了严格财经纪律并保证费用分担的透明度,校园网收费由学校纪委、审计处监督。第五条:费用管理与使用财务处设立网络费用账户,单独核算网络收费与支出。为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学校从网络收费中拿出 20%用于购买维修耗材与工具、支付临时工工资、办公及业务交流等费用。网络中心按学校切块经费管理办法开支使用。第六条:用户管理与服务用户上网必须先向网络中心提交上网申请表,网络中心为其建立用户档案。网络中心在接收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开通。开通时, 联网所需设备和材料由用户自行解决。若用户网络出现故障,用户应提供故障现象和联系方式。如果确定为网络问题,网 络中心在 3 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第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园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