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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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行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变更申请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子项名称 变更申请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质监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1 楼质监局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 5595370 监督电话 0771 5595845 12 设定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 年 9 月 6 日国家主席令第 28号公布, 自 1986年 7月 1 日起实施, 2015 年 4 月 24 日国家主席令第26 号修订) 第十九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3 实施对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 2 15 权限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6 年国务院令第

3、 666 号)修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自治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权限: 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申请授权对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检定考核;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权限: 市级企事业单位申请授权对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检定考核; (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权限: 县级企事业单位申请授权对

4、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检定考核; 16 行使内容 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申请授权对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检定考核。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6 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6 年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 (二)

5、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1.通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计量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实施的前置审批。 以下审批条件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设置: 2.具有法人资格;或者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3.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5.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6.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7.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 8.满足法定计量检定

6、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要求(限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和对社会开展计量检定业务的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 3、 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技术评价认证 (按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要求实施 )。 办结时限 1.现场考核:无明确时限要求(建议 30 个工作日完成) 2.机构整改及其验证:根据 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 9.5.1 验证程序要求整改及其验证应在 3 个月之内完成。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 审查标准 1.申

7、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4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 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

8、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按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 9.2.1 文件审核及附件A-D 的要求进行审查。 二、审查方式:实地核查。标准如下: 按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 JJF1069) 9.3 现场考核的要求进行考核。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 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9、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委托邮寄。 5 33 运行系统 广西质监局行政审批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本事项主要针对的变更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针对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其中,单 位地址变更属重大变更事项,应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对计量标准的变更后方可办理。 35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材料审核及现场考评,确定机构是否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

10、范( JJF1069)相关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要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档案 ;加强监督检查。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的; 3.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4.擅自增设、变更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

11、机构任务的授权程序或条件的; 5.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8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严格执行、计量法等法律法规; 2. 规 范 工 作 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处务会研究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审查环节监督 :行政许可技术审查过程行政监督缺失;违规干涉技术审查导致不正确、不公正结果; 低 计量处负责人或 授权审批人 审核环节 : 对特定关

12、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规定严格审核 高 计量处负 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现场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高 经办人及评审专家 特殊环节: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担任专家评审等违法违规情形 中 计量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审批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批 低 计量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低 局领导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 各环节有关人员 附件: 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变更申请权力运行流程图 2. 申请材料目录 3. 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空白) 4. 计量业务变更

13、申请表(示范文本) 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样本(图片) 7 附件 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变更申请 权力运行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6 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链接: http:/:8080/gxwsdt/wsbsdt/index.jspx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作出 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计量处 承办人审查(限 3 个工作日) 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2 个工作日

14、) 计量处 负责人审核(限 1 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向 申请人 送达 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技术审查中心出具技术考核报告 (限 90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8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及附件 1份 (申请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地址变更时提供 ) 本项目不针对授权扩项变更。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考 核 规

15、范 ( JJF1069) 原件 否 1 A4 如有变更必要 申请人自备 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盖机构公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盖主管部门公章 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否 1 A4 如有变更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盖 “与原件无异”章 9 附件 3 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空白) 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 (盖章 ) 年 月 日 申 请 变 更 业 务 计量检定员证 工作单位变更 姓名变更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地址变更 (生产场所变更 ) 其他生产条件重大变更 计量标准核准 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地址变更 (实 验环境变更 ) 计量检定授权 单位名称变更 法人变更

16、 单位地址变更 变更 事项 申请 说明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 年 月 日 技术专家意见 技术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发证单位审批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填写一式两份,业务办结后,发证单位及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 2、涉及到计量业务增项的变更(能力变更),按考核申请要求办理,不按业务变更办理; 3、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 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附加证明材料清单 一、 计量检定员证变更: 1、工作单位变更: ( 1)计量业务变更表 ( 2)新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1 份) ( 3)计量检定员

17、证原件 2、姓名变更: ( 1)计量业务变更表 (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3)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二、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 ( 1)计 量业务变更表 ( 2)新企业的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3)企业名称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的关系与联系、企业生产管理变更等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原企业的处置或现状说明或证明材料。(各 1 份) ( 4)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 2、单位地址变更(生产场所变更) ( 1)计量业务变更表 ( 2)重新申请考核 3、其他生产条件重大变更 ( 1)计量业务变更表 ( 2)重新申请考核 三、 计量标准核准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 ( 1)计量业务变更表 ( 2)新机构的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 3)机构 名称变更的原因,机构变更前后的关系与联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等情况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原机构的设置(批准)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以及原机构的处置或现状说明等材料(各 1 份) ( 4)计量标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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